最新营改增宣传标语大全

一、20XX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主要内容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指从20XX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主管税务机关由地税改为国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二、全面推开营改增对纳税人的影响

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通过税率设置和政策完善,纳税人税收负担会全面减轻。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原有增值税纳税人税收负担也会相应下降。三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四是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纳税人财务核算和计税方式要比营业税有所复杂。

三、如何确定是否属于营改增纳税人

此次营改增是将目前还在征收营业税的最后四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如果目前您仍然在地税机关缴纳营业税,那么您一定属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四、如果确定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纳税人如何应对

目前我市国地税部门正在联合开展试点纳税人登记确认工作,为方便您的涉税事宜,如果接到国税机关的通知请您及时响应配合,您也可主动与注册地国税机关联系办理税务登记、发票和开票系统、税种登记、定额管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等相关确认工作。

以上事项办理所需资料及具体办理方式详见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的“办税知识库/办税指南”,网址为:有关税收政策和未尽事项请参阅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咨询12366或主管国税机关。

最新营改增实施细则

欢迎来到CN人才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营改增实施细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新营改增实施细则

近日,债市大幅调整,与5月1日起金融业即将实施的营改增不无关系。根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36号文),金融业试点营改增给债券市场带来的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税率小幅上升;二是免税范围收窄。

营改增实施之后,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与目前包括5%的营业税和附加税收科目的实际税率5.5%相比,有小幅上升。免税范围收窄将提高部分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税负,债券回购或受影响。

光大证券表示,营改增对债券市场影响偏负面,会增加金融机构投资债券的成本,但不会对货币市场造成持久影响。

市场人士认为,税制是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基石制度之一,营改增对债市影响不小,但对于部分细节如何执行,相关部门并没有表态,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非政府债券利率或走高

根据增值税规则,金融商品持有至到期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国债、地方债利息收入免税。这意味着金融债、铁道债、信用债等非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面临税率上升,税收成本增加会转化为名义利率溢价补偿的需求,导致利率走高。

之前,由于营业税为地税,部分银行和地方对持有至到期账户中的非政府类债券亦免征营业税。

根据兴业证券的调查,如果银行持有的到期账户金融债利息收入之前就缴纳营业税,则税率由5.5%上升至6%,税收增加导致的名义利率溢价补偿约2-3个基点(bp),影响较小。如果持有到期账户的利息收入之前并未缴纳营业税,那么税率由0%提高到6%,税收成本对应的名义利率的溢价补偿约有26-30个bp。

这对债券发行和流动性的影响都较大。据悉,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拟申请税务豁免,否则营改增的税收成本将最终转嫁到发行人。

中金公司认为,实际影响或低于理论测算,主要是考虑不同的机构税前、税后考核不一,营改增对机构影响较大的是注重税后考核的银行自营持有至到期户。

兴业证券的分析认为,对于银行持有至到期的债券配置,营改增实施之后,一定程度上将增加国债(含地方政府债)的税收优势;但不同机构也会根据自身情况对利率债配置作出相应调整。

债券回购或受影响

免征税范围的调整为本次营改增的重点。兴业证券指出,主要变化是,第一,买入返售利息不再属于免征范围;第二,一年以上同业拆借业务收入可能被调出免征范围。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属于贷款服务收入,被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中金公司研报指出,债券回购作为买入返售的一种也要征收增值税,这会导致税负转移到资金价格中,从而一定程度上抬高债券资金利率水平,对回购成交量也有一定影响。

36号文较完整保留了原营业税中金融业的优惠政策,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短期(一年以下含一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可免征增值税。但对于同业拆借的线下交易,文件中未明确其是否属于免税范围,可能被征收增值税。

民生证券固定收益部分析师李奇霖认为影响有限。一是从激励机制看,大量中小银行的前台业务部门一般是税前考核,在激励机制不改变的情况下,前台暂时不会因为税收成本的提升而影响到拆借业务的杠杆行为;而部分大银行的激励机制则是前台业务按税后考核,受本次税制改革的影响可能会相对明显。二是从交易方式看,由于线上交易被划入免征范围,预计很多银行会开始做大量的线上拆借替代部分线下业务以合理避税,避免整体拆借业务的成本过快上升。

2016年徐州市营改增实施细则

营改增新政正式实施已有一段时间,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6年徐州市营改增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徐州市营改增实施细则

3月7日上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两会”记者会上回答营改增相关提问时称:“营改增今年是个硬任务,军令状要完成。”3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税务部门作为主攻部队,一定会奋勇当先、攻坚克难,务求全胜,确保改革5月1日如期落地。”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作为一项重大的政策调整措施,营改增从2012年1月1日启动试点以来,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那么,全面推开营改增会对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在哪个行业推行较难?企业对此又该如何应对?《财会信报》记者通过采访相关专家,以飨读者。

四项细则出台 二手房交易税收平移

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与此同时,两部委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等四份细则文件,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

此次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显示,全面推开营改增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税率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另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显示,在销售不动产方面,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销售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则公布了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等。

此次营改增试点推开后,二手房交易延续原营业税优惠政策,税率设计遵循了与营业税税负平移的原则,让关注二手方交易税负有没有变化的广大人民群众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

同时,该文件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对北上广深之外的非一线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北上广深四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一方面,基本平移了营业税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对生活服务业等小规模纳税人,采取了3%的简易征收率,不给小微企业增加负担,从而能够保证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

不动产纳入抵扣 减税效果大 企业受益多

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礼斌律师在接受《财会信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

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李万甫表示,因为房屋、土地是多数企业的重要生产资料,几乎每个企业都会购买或租赁不动产作为厂房、门店、办公用房等,因此,建筑、房地产业实行11%的税率,就意味着企业1亿元的不动产投资,能够得到1100万元的税收减免,对于投资量大的企业,可能一两年内都不用交税,可以有更多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武礼斌认为,全面推行营改增对企业有以下利好。第一,全面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第二,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第三,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建筑业是块硬骨头

专家表示,营改增在建筑业企业比较难推行,因为,在建筑业营改增后,最先涉及到的就是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建筑材料来源方式比较多,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这样就加大了建筑企业的税负。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假设企业在购进材料时都能取得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而建筑业的销项税额为11%,建筑企业在购入材料必将增加8%纳税成本,从而加大了建筑业的实际税负,减少企业利润空间。

其次,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材料采购的地域也相应分散,材料管理部门众多,如果每笔采购业务都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且数量巨大,这将导致发票的收集、审核、整理等工作难度大、时间长。并且,按现行制度规定,进项税额要在180天内认证完毕,其工作难度非常大。

武礼斌表示,现实中的税务问题并不如理论分析的那么简单,举例来说,如拿到对方开来的发票时,要检查是否为专用发票,发票上的时间、发票章是否正确等。这些都对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乃至经营部门工作人员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外,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纳税地点不同,建筑企业由于其经营特点,纳税地点也会产生较大变化。

专家支招 建筑企业做好两点可应对

针对于建筑企业可能会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武礼斌进一步指出,建筑业应做到以下两点。首先,建筑企业要加强对进项税额的管理。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为了降低施工成本,往往会选择个体工商户或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供应材料、租赁机械设备,但是现在,由于税制的改革,建筑企业更应注重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以免无法抵扣企业增值税。

因此,武孔斌建议建筑企业从现在起要加强公司管理,注意保管和收集相应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

其次,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涉及到法律、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重要方面,因此,建筑企业应在各方面广纳专业人才,确保企业纳税合法合规。

企业应注重培养税务人员,做好税收筹划;法律顾问应当深入研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做好税务的会计处理核算工作。在必要时还要配置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合理的避税、节税,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收红利,并努力实现涉税收零风险。

黑龙江省营改增实施细则

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

黑龙江省营改增实施细则

简单的说,对于餐饮业来说,某餐厅今天购买了1万元的食材,这些食材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了的,餐厅通过对这些食材进行加工售卖,卖出了2万元,那么一万元的食材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餐厅只需要对增值的一万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就可以。

营改增对餐饮业真的是利好吗?

营改增,作为一般纳税人,名义上可用成本抵扣增值税,然而,由于餐企进货渠道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税负将增加。尤其是有的餐饮企业的原料采购直接来源于农户,根本无法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我们很多的餐饮企业里面,小规模纳税人占比特别高,在85%~90%之间。换句话说,在这个行业中,纳税人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居多,国家目前是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免征营业税的。

因此,全面实行“营改增”可能对业内一些大型正规的企业会是利好,但对于小型不太正规的企业来说,就很难判定是否是利好。因为“营改增”实施后,在抵扣的过程中需要很多的完税凭证,如果企业不能全部提供相关凭证,都不会抵扣。

压在餐企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依然是房租。

自国务院明确提出,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营改增”便大步向前。很多人发出了疑问,营改增新政策对建筑业、房地产业有哪些影响呢?

我们可以观察到2012年“营改增”起步以 来,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扩围,即“营改增”方案在地区和行业上的扩围,即全面推进营改增;第二步是改制,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增值税制度制度;第三步是 立法。目前还处于扩围阶段。

目前,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四大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总方案即将公布,这将直接影响四大行业的800余万户企业,涉及年营业 税税额1.6万亿元。铂略财务培训从各渠道了解到,预计6月下旬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把四大行业的“营改增”草案上报国务院。若进展顺利,估计该草案最快可能 在未来一周内出台,正式的实施日期可能最早会在10月1日,最晚在明年1月1日。

机遇挑战并存,管控策划先行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相互结合的。营改增后,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以获得进项来抵扣增值税,又可以获得成本来抵扣所得税。反之,如果无 法获取发票,将蒙受双重损失。营业税时代不重视发票的思维是错误理念。由于建筑业普遍是挂靠经营,挂靠经营带来的就是在营改增下小型建筑公司,挂靠方往往 不具备向大型供应商采购的习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发票管理是营改增之后的重中之重。如果只会做业务,没有发票管理,企业最后会被11%的增值 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压垮。

与此前的税负相比,此次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既为挑战也不失为机遇。此次并非是对原体系的修补,而是新体系的建立与革新,在未来出台的“营改增”细 则里会提到主要的税务处理,但不一定面面俱到,一些具体问题会先出一个指引性规定,各地在实务上难免会出现不同操作,根据之前其他行业“营改增”的经验, 各地税务机关会在后续一两年时间内根据出现的具体问题对政策进一步调整。

建筑、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新项目新办法,老项目老办法的思路实现“营改增”平稳顺利的过渡。铂略建议管理层在宏观层面应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 “营改增”小组,解读分析政策,制定工作计划,改造企业流程和业务系统,合理利用不同业务的税负差等方法筹划,降低税改成本。而财务人员需在具体实务层面 上注重对税收申报以及发票管理,关注政策法规以及考虑到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沟通协调、信息系统调整问题。根据已经实行“营改增”行业的经验,财税部门针对新 政策实施后税负增加的企业予以财政补贴。铂略提醒各位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关注主管税务机关后续的关于财政补贴的文件通知,及时申请到财政扶持/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