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个人工作总结(通用5篇)

时光飞逝,如梭之日,辛苦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相信你有很多感想吧,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大家知道工作总结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污水处理个人工作总结(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污水处理个人工作总结1

在即将过去的xx年中,在车间的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坚持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总结工作经验,加强自身思想修养,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的完成了车间赋予自己岗位的各项工作,下面将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等简要的做一个汇报:

一年来,我处处以优秀班组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和班组成员,带头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注重强调从自身找问题,身体力行,努力起到表率作用,在车间领导下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领悟车间精神,较好的起到了纽带桥梁作用。

业余时间坚持上网学习,了解污水处理的先进技术,向兄弟班组学习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技能,通过向山洲和彭万宝同志的学习,补上了去年对离子交换罐运行调试的不足,工作能力也相应的得到提高。通过三月份《污水设施运行管理》培训,系统的学习了污水处理工艺知识,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平时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培训,并加强对新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较好的起到了传、帮、带作用。

增进和新员工的交流,注重思想教育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使他们尽快完成了从学生到公司一员的转变,从生活上照顾他们,从情感上温暖他们,让他们感觉到车间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树立踏入社会的自信心。增强团结与活力,使班组成员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在今年的各项比赛评比中,所在班组先后多次被评为第一名,多名班组成员被评为岗位标杆,个人也获得公司第三季度优秀员工称号。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也很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与缺点,请领导和同志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批评和指导,这对我今后的提高是十分重要:

1、在协助管理工作过程中,还缺乏管理的主动性。今后我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

2、考虑问题局限性强,对接受新工作的思路不是非常清晰。今后要尽快转变思想,开阔视野,遇到自己疑惑的问题要不耻下问,做到“三多”:多汇报、多请示、多请教。

感谢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帮助,在此对车间领导和班员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上是我对一年来思想、工作情况的总结,不全面和不准确的地方,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做好个人工作计划,制定目标,使自己的工作做到更好,不负同事们的期望,不辜负领导的信任。

污水处理个人工作总结2

光阴似箭,时间如梭。转眼间上班已经一年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万千。在各位领导的帮助带领下,以及和同事的共同奋斗,和经过了自己的积极努力,我顺利地做好自己的工作,这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在20xx年我很荣幸成为公司的一名实习员工。同时我也踏上了北上实习的路程,在20xx年3月25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我被分配到动力厂污水处理岗位实习,在本部实习的这一段时间里,在车间领导的关心之下,在班组长和班组老师傅的具体指导之下,我很快的熟悉污水处理的工作,在本部实习的时候很注意学习,并且能吃苦耐劳,赢得车间领导和班组师傅的一直好评。

20xx年7月我到xx公司正式上班,初到公司,我怀着好奇而又激动的心情来到岗位,由于xx公司是一个新公司,工艺、设备都与本部有很大的区别,所以我又从头学习,很快我就熟悉工艺流程和设备。从在本部实习到现在已近一年了,现将近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一年来我能够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制度,能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不断地提高自己理论素质和操作技能。

2、勤奋务实,为我分厂发展尽责尽职。一年来,我先后xx,xx等不同的岗位,无论在哪一个岗位工作,我都能够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

3、积极主动,尽自己最大努力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一年里,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在自己平凡的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4、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先确认后操作,能过认真的对待每一件工作。

二、取得的成绩

因为我本人工作思路清晰,有计划性、前瞻性、能过很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质工作的同时,也能帮助其他工友他们的工作任务,我在工作的时候能够讲究工作方法,效率高,工作成绩比较突出。

三、存在的缺点与不足

1、对分厂的工作任务能过完成,但是积极性不够。

2、在工作过程中大胆创新的力度不够。

3、在工作中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不是太好。

4、有时候在工作中有"三分钟的热心"。

四,以后的工作方向

1、加强安全教育学习和各种技能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2、积极主动,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3、坚持不懈继续为分厂和xx公司添砖加瓦。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对于过去得与失,我会吸取有利因素强化自己工作能力,把不利因素在自己以后工作中排除,一年工作让我在成为一名合格职工道路上不断前进,我相信通过我努力和同事合作,以及领导们指导,我会成为一名优秀员工,充分发挥我个人能力。也感谢领导给我这一个合适工作位置,让我能为公司做出自己该有贡献。一年来我做得虽然还不够最好,但我相信在今后工作中,我还会继续不断努力下去,我相信,只要我在岗位上一天,我就会做出自己最大努力,将自己所有精力和能力用在工作上,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做好!

污水处理个人工作总结3

20xx年,xx市污水处理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住建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厂职工的配合与共同努力下,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励精图治、奋发向上,发扬连续奋斗的精神,让污水处理厂得到了很大的技术进步,无论是工艺控制还是人员管理,都在稳健中前进和成长。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处理厂员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及强烈的使命感,认真细致扎实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骄人成效。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实现超额生产,圆满完成生产计划

根据污水进出水能力及污水调试要求,20xx年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削减量目标值为95.36吨、氨氮削减量目标值为10.16吨。设计日处理水量1万吨,实际日处理水量为7000至7500吨,每日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值约为1.12至1.15吨,氨氮削减量为0.11至0.16吨。截止目前为止我厂已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400吨,氨氮削减量40吨,已超额完成我厂目标,为我市乃至黑河地区的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严格控制各种工艺运行参数,以xx市环保部门检测和本厂化验室质量监测为依据,加强岗位巡视力度和频率,对生产实施全过程控制,始终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污水处理任务。出水水质各项必检指标平均值情况如下:codcr23mg/l(标准值≤60mg/l),ss17mg/l(标准值≤20mg/l),总磷0.7mg/l(标准值≤1、0mg/l),氨氮3.5mg/l(标准值≤15mg/l),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一级标准的规定;回流污泥实现全年正常脱水出泥,泥饼含水量≤70%,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二、建立特色文化,营造人文管理氛围

我厂坚持“治污净水,绿色人文”的质量、环境方针,科学制定培育人才策略,建立全面系统培训计划,采用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方法,各操作岗位建立跨工种的复合型技术、技能培训。善于利用员工年龄结构轻,思想活跃,创新能力强,接受新事物迅速等特点,灵活考虑各种综合因素,通过书面、现场、口头表述等方式检测培训效果、优化人力资源。最终实现人人懂技术、事事有专责,做到懂污水处理基本知识、懂场内建筑作用和管理办法、懂管道分布和使用方法、懂技术经济指标含义与计算方法、懂化验指标的含义与应用、既会合理配气配泥,又会排除操作故障的技术全面的专业队伍,为污水厂的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推进公用事业,喜迎“三供两治”工作会议

为深入推进我省“三供两治”项目建设,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和省国土厅联合在我市召开全省“三供两治”工作会议并圆满完成。我厂因成绩、表现突出,由住建局牵头,组织所有参会人员来我单位参观检查。检查组对我单位的污水处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表彰了我厂为全市人民打造干净、文明、秩序、安全的生活环境所做的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我市科学、严格的执行建设程序,加强工作质量管理,切实做到了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把“三供两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节约意识,成本控制卓有成效

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创建节约型社会的号召,我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一系列“节约型污水厂”的活动。

我厂全体职工以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为原则,以凝心聚力、形成活力,全员参与的精神为动力,着重在厂区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注重实效,厉行节约。为保证设备、设施的综合性能,提高利用率,我们根据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建立各类设备基础台帐,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在保证生产运行的同时又降低了设备的.损耗。同时,对全厂职工在思想观念上进行教育,全长职工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认识到“节约”活动的服从大局,履行责任的具体表现,是实现我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科室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动员全厂员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争先创优,在“节约”活动中做表率,争贡献,倡导节约,全面树立以厂为家的理念,注重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使得污水厂自运营以来的成本投入在黑河地区以及全省范围内处于较低的水平,推进了我厂“勤俭节约、降本增效”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污水处理个人工作总结4

我是污水处理厂的一名新职工,而回首这一年的工作,我感慨颇多。在工厂领导的正确指导和悉心关怀下,我厂沿着科学发展的路线不断前进,逐渐走向成熟,为察素齐的环保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而我个人,也随着厂子的进步得到完善和提升,理论水平和技术管理能力有了大幅的跨越。接下来,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工作总结,并诚挚地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给予指导。

一、在工作态度方面,我思想端正,求真务实,能以积极上进的态度对待工作,一丝不苟,敬业奉献。我深知,我的工作是光荣的、伟大的、高尚的,在这个大力提倡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时代,低碳、绿色、清洁、环保是永恒的主题。我国国民经济与建设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建议中也提出,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所以,我怀着朴实的态度,勤勤恳恳工作,时刻走在前列,在思想上视工作高于一切。

二、在工作业绩方面,我积极创先争优,严格把关,不断优化管理方法和思路。20xx年9月我厂开始正式运行,我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设备和新的操作程序,使新设备在最大程度上发挥了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当然,这与同事们的密切配合是息息相关的,全厂职工们的团结和融洽也是我工作中的重要动力。

三、我想借此机会剖析一下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具有的优势,以明确在未来工作中努力的方向。我是一名普通职工,在与年轻职工的共事和交流过程中,我感受到年轻人所具有的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他们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熟练学习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让我认识到自己存在的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也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创新思想。同时保持自身经验丰富、沉稳持重、任劳任怨的优点,改进方法,提高效率,保证污水净化过程的安全、高效。

回首过去,几多风雨;展望未来,信心满怀。相信在工厂领导的带领下,在同事们的支持下,我会继续努力,争取创造更好的成绩,期望大家给予监督和指导!也相信我们的污水处理厂实现新的辉煌!

污水处理个人工作总结5

一、虚心学习,努力工作

圆满完成任务!(一)在一年里,我自觉加强学习,虚心求教释惑,不断理清工作思路,总结工作方法,一方面,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掌握方法积累经验。我注重以工作任务为牵引,依托工作岗位学习提高,通过观察、摸索、查阅资料和实践锻炼,较快地完成任务。另一方面,问书本、问同事,不断丰富知识掌握技巧。在各级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指导下,不断进步,逐渐摸清了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找到了切入,把握住了工作重点和难点。

(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勇挑重担,热情服务,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心系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管理目标责任制。

三、主要经验和收获在安防工作这两年来,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收获:

(一)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更好适应工作岗位。

(二)只有主动融入集体,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保持好的工作状态。

(三)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分内的工作做好。

(四)要加强与员工的交流,要与员工做好沟通,解决员工工作上的情绪问题,要与员工进行思想交流。

四、在工作中正确认识自己。

(一)经过这样紧张有序的一年,我感觉自己工作技能上一个新台阶,做每一项工作都有了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行动有了方向,工作有了目标,心中真正有了底!基本做到了忙而不乱,紧而不散,条理清楚,事事分明,从根本上摆3脱了刚参加工作时只顾埋头苦干,不知总结经验的现象。就这样,我从无限繁忙中走进这一年,又从无限轻松中走出这一年,还有,在工作的同时,我还明白了为人处事的道理,也明白了,一个良好的心态、一份对工作的热诚及其相形之下的责任心是如何重要。

(二)总结下来: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接触到了许多新事物、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提高。

关于污水处理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XX

调查方式:参观访问污水处理厂

调查时间:寒假

调查内容:污水处理的方法和原理

调查正文:

为使污水经过一定方法处理后,达到设定的某些标准,排入水体、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等的采取的某些措施或者方法等。

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处理程度划分,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物理处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级处理的要求。经过一级处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达不到排放标准。一级处理属于二级处理的预处理。

二级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BOD,COD物质),去除率可达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三级处理,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氮和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率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分析法等。

整个过程为通过粗格删的原污水经过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经过格删或者筛率器,之后进入沉砂池,经过砂水分离的污水进入初次沉淀池,以上为一级处理(即物理处理),初沉池的出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应器有曝气池,氧化沟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处理设备的出水进入二次沉淀池,二沉池的出水经过消毒排放或者进入三级处理,一级处理结束到此为二级处理,三级处理包括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滤法,活性炭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析法。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回流至初次沉淀池或者生物处理设备,一部分进入污泥浓缩池,之后进入污泥消化池,经过脱水和干燥设备后,污泥被最后利用。

各个处理构筑物的能耗分析

1、污水提升泵房

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经过粗格删进入污水提升泵房,之后被污水泵提升至沉砂池的前池。水泵运行要消耗大量的能量,占污水厂运行总能耗相当大的比例,这与污水流量和要提升的扬程有关。

2、沉砂池

沉砂池的功能是去除比重较大的无机颗粒。沉砂池一般设于泵站前、倒虹管前,以便减轻无机颗粒对水泵、管道的磨损;也可设于初沉池前,以减轻沉淀池负荷及改善污泥处理构筑物的处理条件。常用的沉砂池有平流沉砂池、曝气沉砂池、多尔沉砂池和钟式沉砂池。

沉砂池中需要能量供应的主要是砂水分离器和吸砂机,以及曝气沉砂池的曝气系统,多尔沉砂池和钟式沉砂池的动力系统。

3、初次沉淀池

初次沉淀池是一级污水处理厂的主题处理构筑物,或作为二级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构筑物设在生物处理构筑物的前面。处理的对象是SS和部分BOD5,可改善生物处理构筑物的'运行条件并降低其BOD5负荷。初沉池包括平流沉淀池,辐流沉淀池和竖流沉淀池。

初沉池的主要能耗设备是排泥装置,比如链带式刮泥机,刮泥撇渣机,吸泥泵等,但由于排泥周期的影响,初沉池的能耗是比较低的。

4、生物处理构筑物

污水生物处理单元过程耗能量要占污水厂直接能耗相当大的比例,它和污泥处理的单元过程耗能量之和占污水厂直接能耗的60%以上。活性污泥法的曝气系统的曝气要消耗大量的电能,其基本上是联系运行的,且功率较大,否则达不到较好的曝气效果,处理效果也不好。氧化沟处理工艺安装的曝气机也是能耗很大的设备。生物膜法处理设备和活性污泥法相比能耗较低,但目前应用较少,是以后需要大力推广的处理工艺。

5、二次沉淀池

二次沉淀池的能力消耗主要是在污泥的抽吸和污水表明漂浮物的去除上,能耗比较低。

6、污泥处理

污泥处理工艺中的浓缩池,污泥脱水,干燥都要消耗大量的电能,污泥处理单元的能量消耗是相当大的,这些设备的电耗功率都很大。

另外一种能量回收方式是将城市固体废物焚烧场建在污水处理厂旁,将固废与污水污泥一起焚烧,获得的电能用于处理厂的运转。

调查感想:

通过调查,我知道了污水处理是能源密集型的综合技术。一段时期以来,能耗大、运行费用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建成的一些处理厂也因能耗原因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能耗问题将成为城市污水处理的瓶颈。能否解决耗污水厂的能耗问题,合理进行能源分配,已经成为决定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益好坏的关键因素。能耗是否较低,也是未来新的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的决定性因素,开发能效较高的污水处理技术,合理设计及运行污水处理厂,必将是未来污水处理厂设计和运行的必由之路。

污水处理的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也可说为“实践报告”,我们一起看看下面的污水处理的实习报告范文吧!

污水处理的实习报告(一)

一、概况

本厂是福建省实施污水与垃圾处理行业产业化政策后,第一个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从建设到运转,市委、市政府及主管局高度重视洋里污水处理厂的各项工作。按照规划,城市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有效的提高了进厂水质和处理效果。收纳污水以点源和面源相结合,由于加大了污水管网投资力度,增加了接纳点,扩大了接纳面,取得了较好的污水收纳效果。

洋里污水处理厂自建成投入运行以来,设备运行良好,出水排放水质达到设计标准和建设要求。从运行情况与环境效益方面看,洋里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和正常运行,对改善福州市水环境已经初见成效。福州市城区主要内河水质以及功能明显好转,内河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控制。

本项目的建设为福州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对福州市水资源的再生利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基础条件。

二、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

(1)首先洋里污水处理厂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处理工艺,主要包括预处理系统、生物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三个部分。

预处理系统由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比氏沉砂池等部分组成,用于提升污水水位及去除水中漂浮物和砂粒;生物处理系统由卡鲁塞尔氧化沟、方形二沉池、回流污泥及剩余污泥泵房等部分组成,通过氧化沟内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的新陈代谢来降解污水中的污染物质;污泥处理系统由均质池和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组成,用于对生物处理系统中的剩余污泥进行浓缩脱水,降低污泥的含水率和体积,以便外运处置。厂外管网建有4座中途提升泵站,分别为:温泉泵站、三八泵站、金铛泵站、0号泵站。各社区排放的生活污水经管网和四个泵站输送至厂区,依次经过预处理系统和生物处理系统后,出水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标准,处理后的尾水就近排入光明港。剩余污泥经泥处理系统形成泥饼后外运处置。

(2)污水处理一、二期工程工艺流程

一期工程进水以分流制城市污水为主,并混有部分合流制污水和工业废水,工程推荐采用Carrousel氧化沟工艺,考虑一期改造后出水标准的提高,与二期共用部分构筑物,工艺流程(见图1)。

为了满足出水新标准,二期工程采用多模式AAO工艺(见图2),通过对生物反应池进水点和混合液回流点的合理设置,该工艺对水质水量变化及冲击负荷适应性强、处理效果稳定可靠、运行模式灵活,可以实现不同运行工况,充分发挥各种处理工艺的特点,对污水进行有针对性的处理。

三、污水处理厂主要构筑物及设备

1、粗格栅及进水泵房

粗格栅与进水泵房合建,进水泵直径为26m,深为12.5m。

一期设两台机械粗格栅,型式为钢丝绳牵引式,格栅宽为2.2m,间隙为20m,安装角为75°。设8台潜水水泵泵位,近期安装6台(4用2备用),采用引进设备,Q=0.74/s,H=157Pa,N=150kw。

二期利用一期预留泵位,增加2台同一期参数水泵。

2、细格栅

3、旋转沉砂池

4、一期氧化沟

每座氧化沟配5台93/70Kw双速倒伞型叶轮曝气机(进口设备),叶轮直径3500mm,转速36/28r/min,适用水深3.8~4.0m,充氧能力为190kgO/(台.h),功率7.5kw。

5.二期多模式AAO反应池

多模式AAO生物反应池共一座,份两池,钢筋混凝土矩形水池。设计流量为10×10m/d,每池5×10m/d,可单独运行。

污水处理的实习报告(二)

时不我待,转眼就毕业一年了,回首过去一年,从找工作到现在要感谢的人很多,有很多收获,也有很多遗憾,“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对收获还是得感谢那些有声和无声的老师,对遗憾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学习,争取做到智明而行无过。下面是在去年一年经历两个工地的一些体会:

污水处理厂作为水工工程之一,标高控制,抗渗防漏是该工程的重点和难点,特别是伸缩缝位置的橡胶止水带的施工,因为在施工缝位置只有一条橡胶止水带,是盛水构筑物的薄弱点。对此,监理部根据事前预控的原则,通过发监理工作联系单和对施工单位工程部进行技术交底方式,提高施工单位对该部位的重视,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巡视、旁站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止水带安装,在工序报验时重点检查伸缩缝位置,在混凝土浇筑时通过旁站措施控制伸缩缝位置的混凝土浇筑质量。

因为工程地处滇池旁边,基底标高地层主要是粉砂层,在钢管预埋施工时,因工作面窄,粉砂层泡水导致基底承载力降低,给管道基底硬化带来难度,开挖面窄也给基坑安全带来隐患,对此,采取开挖短、频、快的策略,基坑开挖后及时进行基底处理和管道吊装安装,基坑两侧采用钢板桩加固保证安全。

因为厂区工作面安排紧凑,平行、交叉施工同步进行,施工单位众多,工序间的干扰非常大,施工单位之间的资源争夺纠纷大,为此监理部组织土建(主体、管道、道路、防腐)、设备安装、绿化施工单位开会,根据实际进度错开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位置,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影响施工便道的施工,要求绿化施工单位待平面布置施工完后再进场施工。

在各参建单位协同努力下,昆明市第八污水处理厂在157天就完工试通水。

一、工程概况东莞市麻涌污水处理厂位于麻涌镇南端漳澎村破流水闸旁,总设计规模为9万m3/d,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处理规模3万m3/d。

三、建筑设计1.场地概况:

麻涌全镇地势呈东北高西南低,拟建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镇内南端漳澎村破流水闸旁,利于污水收集管网的布置。厂址靠近狮子洋,有利处理出水排放;厂址场地空旷,远离居民区和工业区,无拆迁工程量,对镇区的环境影响校规划红线面积约82.764亩。

2.总平面布局:

(区域分析图)污水厂平面布置主要根据城市主导风向、进水方向、排放水体位置、工艺流程特点及厂址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布置,既要考虑流程合理、管理方便、经济实用,还要考虑建筑造型、厂区绿化与周围相协调等因素,并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

按照不同的功能分区将整个厂区划分为:生产管理与生活区(厂前区)、污水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生产区)。

(风向分析图)将厂前区布置在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使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臭气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校设置小公园,保证厂前区优美的绿化环境。

厂前区内布置有综合楼、停车场等,综合楼与各处理构筑物、鼓风机房、进水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及除磷加药间保持一定距离,并有绿化带隔开,卫生条件与工作条件均较好。

配电中心紧靠用电负荷最大的进水泵房及鼓风机房。污水处理中最大的构筑物----sbr池,布置在全厂的中心,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及除磷加药间设于sbr池两侧,节约了管道与动力费用,便于操作管理。

中心控制室作为全厂的控制中心,也是生产区的核心,布置在综合楼内,便于集中管理。

厂区设大门与侧门各一处,作为人流和物流的通道。栅渣及脱水后泥饼由侧门运出,保证厂前区环境。

总体来看,整个厂区布置紧凑,功能明显,占地少,近、中、远三期工程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衔接较好。

3.平面设计在本工程中附属建筑物的主体为综合楼,由机修间、仓库、行政管理用房、化验、会议、接待、展示厅、职工宿舍等造成,主体三层。将机修间、仓库、职工宿舍设在一层,并为其在综合楼的背面分别设单独的出入口,做到洁污分流,二层主要为化验室办公用房及行政办公用房,三层主要为单身职工宿舍和中心控制室,娱乐活动室。

4.立面设计综合楼立面造型典雅细腻、清新脱俗,具有时代感,建筑立面的凹凸变化,有利于室内外空间的渗透、交融,既改善封闭走道的采光条件,又使室外美丽的景色自然地融入室内空间,体现现代建筑的特点。

污水处理厂其他单体建筑,在形式上力求新颖、简洁、明快,打破以往的工业化建筑模式,使之成为花园式工厂的一个景点,体现现代工业建筑的特点。

建筑外墙主要为白色、灰色外墙涂料,辅以朱红色外墙涂料点缀,局部采用镜面镀膜反射玻璃布强,空心玻璃砖墙面。通过运用建筑材料的粗糙与细腻、厚实与轻巧、真实与虚幻、暗淡与光亮的对比,使建筑形象更加耐人寻味,构筑物外墙,结合装饰、面试,同绿化布置一起,消除大片实墙带给人们的单调枯燥的感觉,使之与环境相结合,真正体现花园式的设计理念。

(一)前言随着第三年学期末的来临,在学校的安排下,我们环保与食品专业学生进行了最后一次实习,——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在我们学完所有的专业课程和非专业课后,在污水处理厂实习,是生产实习基础上的又一次重要的实践环节,也是毕业设计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巩固、验证和强化我们所学习过的知识,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我们即将开始的毕业设计和将来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矗

1、通过毕业实习,能使我们将课堂上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生产相联系,加深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充分利用实习基地的有力条件培育我们分析工程实例的能力,强化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的综合能力。

2、通过毕业实习,培养我们待人处事的能力,不再是当全身心投入的日子总是过的那么快,转眼间,已经度过了六个月的岁月。这次实习是对东莞市豪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污水处理厂的整套工艺运行情况以及设备构筑物的安装等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把握与理解。这不仅让我对所学专业有了全新的认识,还为接下来的毕业设计打下了一定的基矗在当前这个以追求利益为最大目标的社会,环境正在变得日益恶化,而环境保护专业则正是为了培养具有强烈的环保意识、高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而开设的。对于整个污水处理厂,其设计、运行凝聚的广泛的学科知识和许多工程设计者的智慧,我很受感染,同时也很受启发。作为一个未来环境工作者,深刻体会到我所背负的任务有多么艰巨。

在实习期间,东莞市豪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麻涌污水厂各种管理制度、流程和工作人员之间的上下关系给了我一个非常好的学习机会。这种系统可以说是我们现实社会中任何一个企业缩影的充分体现,在处理厂的实习让我体验到了社会现实的残酷性以及社会交际的重要性。

首先,在前次实习的基础上,让我更加懂得了什么叫做团队协作精神。实习期间我们互相支持与鼓励,一起讨论难以解决的问题,使实习生活变得不那么枯燥。这种精神的培养不仅给我的职业道路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也让我体会到体会到团队精神在工作中的重要性。

污水处理厂的方方面面问题都值得研究,不管是从运行,还是从管理,很多事情预想中的结果和现实有偏差,这就提醒了我们的工程设计者,考虑问题要全面,处理问题要细心。在工作中,方法的正确和便利非常重要,但却不能忽略我们所期望的结果。

最后,这次豪丰之旅让以前不怎么接触的同学增进了不少友谊,加深了同学之间的感情。对于我们即将毕业的学生来说,这种共同学习、共同生活的机会可能不再有了,从而使我更加懂得了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给了我学习很多在校园里、在课堂上、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的机会,也使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我要感谢这次实习,感谢指导这次实习的教师,感谢为我们争取这次实习机会的领导,感谢带领我们的厂长,同时也很感谢在实习期间,特别是给予我支持与鼓舞的同学们!这次实习,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污水处理的实习报告(三)

1实习目的

众所周知,生产实习是学生大学学习很重要的实践环节,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的必修课,它不仅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还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更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生产实习使我更深入地接触专业知识,进一步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了解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理论和实际相冲突的难点问题。并通过撰写实习报告,使我学会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通过这次实习我们将平常课堂所学的东西与实际相结合。从实习过程中了解到了理论实习与实际操作之间的差距。也明白了如何运用理论知识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

2实习时间

3实习地点

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4实习内容安排

20**年6月13日-6月15日在配电室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

20**年6月24日-6月28日在泥区学习相关的污泥处理过程

5实习小组人员组长高欣

组员刘芸杜玉芳马英付进南

6实习内容

6.1污水处理厂简介

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是西宁市兴建的第四座污水处理厂,经过两年建设,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于8月底投入试生产,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中的一级标准。目前,西宁市排水公司和西宁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就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达成协议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对加强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改善湟水水质,对流域内乃至黄河中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改善,促进全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6.2配电室

配电室是污水处理厂的核心,也可以很形象的称为“心脏”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自动化也随之普遍,处理厂内设备的远程控制也随之普遍。而实现自动化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配电室。

配电室中包括高压室和低压室。配电室内所有线路运行时为红灯指示,停止时为绿灯指示。高压分载包括动力电与照明电。动力电是高进高计,照明电为高进低计。高压室内还包括中央信号屏、直流电源屏、蓄电池屏、交流电源屏。

6.3化验室

通过在化验室里的学习,我了解到了污水处理厂内对出水及进水的水质的检验。

通常包括:进出水的BOD、进出水的COD、进出水的DO、进出水的SS、进出水的温度、进出水的pH出水TP、出水TN、污泥沉降比、污泥浓度和微生物等。

6.3.1温度、pH的测定

进出水的温度与pH的测定是通过使用pH计实现的。将pH计的接触头用清水洗净,pH计调零,将测定接触头放入要测定的水样中待显示数据稳定后记录数据。

6.3.2污泥沉降比

污泥沉降比是指曝气池中的混合液静置30min后沉淀污泥与总液体体积的比值。在化验室中也是利用沉降比的定义对其进行测定。将采回的曝气池中的水样放置在100ml的量筒中静置30min后根据沉淀的污泥体积和总液体的体积之比来表示。

6.3.3污泥浓度

6.3.4进出水的SS测定

6.3.5进出水的BOD测定

进出水的BOD测定是利用稀释培养法。将稀释的水样充满溶解氧瓶,密封后再暗处于(20±1)0C条件下培养五日。求出培养前后水样中溶解氧的含量,根据二者的差值计算每升水样消耗的溶解氧量,即为BOD5。

6.3.6进出水的COD测定

6.3.7进出水的DO测定

进出水的DO测定利用的是碘量法。取100ml水样加入硫酸锰溶液和碱性碘化钾溶液。水中的溶解氧将二价锰氧化成四价锰,并生成氢氧化物沉淀。加酸后,沉淀溶解,四价锰又可氧化碘离子而释放出与溶解氧量相当的游离碘。以淀粉为指示剂,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释放出的碘,计算溶解氧的含量。

6.3.8进出水的TN测定

6.4中控室

在中控室我们了解到了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方法是活性污泥曝气法。

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方法是改良的活性污泥发即A2/O法。

6.4.1活性污泥曝气法工艺流程

活性污泥法是由曝气池、沉淀池、污泥回流系统和剩余污泥排除系统组成。

污水和回流的活性污泥一起进入曝气池形成混合液。从空气压缩机站送来的压缩空气,通过铺设在曝气池底部的空气扩散装置,以细小气泡的形式进入污水中,目的是增加污水中的.溶解氧含量,还使混合液处于剧烈搅动的状态,形悬浮状态。溶解氧、活性污泥与污水互相混合、充分接触,使活性污泥反应得以正常进行。

第一阶段,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被活性污泥颗粒吸附在菌胶团的表面上,这是由于其巨大的比表面积和多糖类黏性物质。同时一些大分子有机物在细菌胞外酶作用下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

第二阶段,微生物在氧气充足的条件下,吸收这些有机物,并氧化分解,形成二氧化碳和水,一部分供给自身的增殖繁衍。活性污泥反应进行的结果,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得到降解而去除,活性污泥本身得以繁衍增长,污水则得以净化处理。

经过活性污泥净化作用后的混合液进入二次沉淀池,混合液中悬浮的活性污泥和其他固体物质在这里沉淀下来与水分离,澄清后的污水作为处理水排出系统。经过沉淀浓缩的污泥从沉淀池底部排出,其中大部分作为接种污泥回流至曝气池,以保证曝气池内的悬浮固体浓度和微生物浓度;增殖的微生物从系统中排出,称为“剩余污泥”。事实上,污染物很大程度上从污水中转移到了这些剩余污泥中。

活性污泥法的原理形象说法:微生物“吃掉”了污水中的有机物,这样污水变成了干净的水。它本质上与自然界水体自净过程相似,只是经过人工强化,污水净化的效果更好。

第一阶段,污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被活性污泥颗粒吸附在菌胶团的表面上,这是由于其巨大的比表面积和多糖类黏性物质。同时一些大分子有机物在细菌胞外酶作用下分解为小分子有机物。

第二阶段,微生物在氧气充足的条件下,吸收这些有机物,并氧化分解,形成二氧化碳和水,一部分供给自身的增殖繁衍。活性污泥反应进行的结果,污水中有机污染物得到降解而去除,活性污泥本身得以繁衍增长,污水则得以净化处理。

经过活性污泥净化作用后的混合液进入二次沉淀池,混合液中悬浮的活性污泥和其他固体物质在这里沉淀下来与水分离,澄清后的污水作为处理水排出系统。经过沉淀浓缩的污泥从沉淀池底部排出,其中大部分作为接种污泥回流至曝气池,以保证曝气池内的悬浮固体浓度和微生物浓度;增殖的微生物从系统中排出,称为“剩余污泥”。事实上,污染物很大程度上从污水中转移到了这些剩余污泥中。

活性污泥法的原理形象说法:微生物“吃掉”了污水中的有机物,这样污水变成了干净的水。它本质上与自然界水体自净过程相似,只是经过人工强化,污水净化的效果更好。

/O法工艺流程

A2/O工艺或称AAO法工艺,工艺流程简单,A2/O法即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脱氮除磷工艺中,污水首先进入厌氧池,兼性厌氧发酵菌将污水中有机物氨化,回流污泥带入的聚磷菌分解释放出磷,缺氧区中反硝化菌就利用混合液回流带入的硝酸盐以及进水中的有机物进行反硝化脱氮,好氧区中聚磷菌主动吸收环境中的溶解磷,以聚磷的形式在体内贮积。污水在流经厌氧、缺氧区有机物分别被聚磷菌和反硝化菌利用后浓度已很低,有利于自养的硝化菌的生长繁殖。

6.4.3主要构筑物

构筑物直径数量进水泵房DN20.0

1粗格栅(三索式)

2细格栅及沉砂池8.4*7.61

初沉池配水井6.9*4.6

1初沉池及污泥泵井DN40.01

初次沉淀池50.0*36.02

曝气池DN16.12

二沉池配水井DN45.01

二次沉淀池4

回流及剩余污泥泵房1

鼓风机房

1污泥浓缩池DN14.02

脱水机房1

高低变配电间1

主要设备:设备名称

互助路粗格栅八一路粗格栅螺旋输送器提升泵细格栅驱动电机沉砂池搅拌器

型号规链条式三索式

FAF67-Y15-4F-9594-11

KRTK200-401/406UG-400

BF50-74/D*E

RF97DT90S4/TF/C

设备名称砂泵系统砂水分离器沉砂刮泥机剩余污泥泵废液井初沉池污泥泵鼓风机

型号规格SEWABLOCSA320R27RT71D4AMACANKPTFAMREXFAWACOMP

生产厂家KSBPSTSEW-EVRODRIVEKSBKSBKSPKKK

数量129348

6.5泥区

泥区主要处理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剩余污泥和初沉池新泥。

6.5.1

活性污泥的产生

向生活污水中注入空气进行曝气,并持续一段时间以后,污水中即生成一种絮凝体,这种絮凝体主要有大量繁殖的微生物群体组成,它易于沉淀分离,并使污水得到澄清。正常的活性污泥在外观上呈褐色的絮绒颗粒状,又称“生物絮凝体”其粒径一般介于

0.02-0.2mm之间。活性污泥中固体物质的有机成分主要栖息在活性污泥上的微生物群体。微生物群体以好氧菌为主,也存在着真菌、放线菌、酵母菌、原生动物以及后生动物的微生物胞体。

6.5.2活性污泥的组成

(1)具有活性的微生物群体。

(2)微生物自身氧化的残留物。

(3)原水中夹带的不能为微生物降解的惰性有机物质

(4)加入水中的无机物质。

生产厂家通环KSBBAUERBAUERSEW-EUROIVE

数量111412

备注

6.5.3泥区的组成

(1)浓缩池

(2)储泥池

即均质池,其污泥来源为初次沉淀池与污泥浓缩池浓缩后污泥,其作用是将泥、水充分混合均匀,利于污泥搅拌均匀进入污泥房进一步处理。储泥池中的上层水通过溢流口回流到提升泵房。其中储泥池污泥通过污泥管道时由切泥机使污泥细小化,以免影响后续处理。

(3)泥区的配电室

泥区的配电室是控制室,其中是手动控制污泥处理整个过程,中间加入絮凝剂(聚丙烯酰胺),在药箱停留6个小时左右,投药量标准0.2%-0.3%,与储泥池污泥混合后进入带式压滤机,通过带式压滤机制成泥饼(含水率为80%),由传送带传送后外运。

(4)脱水机房

有脱水机两台,轮换使用,带式压滤机(上滤带宽10.95m,下滤带宽16.65m)用中水冲洗,冲洗后的水进入提升泵房。

6.5.4污泥处理所采用的工艺

(1)污泥浓缩—重力浓缩离心浓缩气浮浓缩加药机械浓缩

(2)污泥消化—好氧消化厌氧消化

(3)污泥脱水—自然干化脱水机械脱水

6.6水区

在水区我们着重了解污水在整个厂内的具体流程。

6.6.1粗格栅

其作用是去除进水中悬浮物质,如粒径较大的菜叶及其他生活垃圾,得到的垃圾进

行收集以后,外运出厂。厂内所用的粗格栅有:三索式粗格栅、链条式粗格栅、回转式粗格栅。

6.6.2提升泵房

将进入污水提升到足够高度,满足污水处理流程所需要的水压差

6.6.3细格栅

其作用主要是细小的垃圾污水,可以通过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方式进行控制,靠时间或优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操作方式选择。得到的垃圾进行收集以后,外运出厂。厂内所用细格栅是阶梯式细格栅。

6.6.4旋流沉沙池

旋流沉沙池共有二个,其工作原理是利用旋转液流产生足够离心力,使水中的沙粒

沉降出来,沙水处理器是逆时针转。通过旋流沉沙池出来的是泥沙粒。

6.6.5初沉池

由旋流沉沙池处理后的水通入到初沉池中。配水井可配置进入二个初沉池的水量使

二个初沉池的水量达到平衡,可选择使其中一个初沉池完全关闭。此步主要是沉淀污泥,过滤浮渣,其沉淀所得到的污泥通过污泥管打入储泥池中。此池中间进污水,两边出处理水。初沉池深8--9米,直径45米。

6.6.6曝气池

曝气池是整个污水处理的核心部分。曝气池采用底部微孔曝气法用鼓风机将气流打

到曝气池中,为活性污泥提供足够氧气。活性污泥应该及时回流,以保证曝气池中活性污泥的足够浓度。其回流控制由回流污泥泵房实现

6.6.7二沉池

曝气池出水经过配二沉池配水井的调节平衡,其作用与初沉池配水井的作用相似,

可使四个二沉池中水位达到平衡。经配水井调节流量以后的水流进入二沉池,进行沉淀,其上部清液被排入湟水河中,达到无害化处理。其处理完废水可达国家二级标准。

6.6.8污水处理系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1)污泥膨胀—污泥结构散,体积膨胀,含水率上升,丝状菌大量增殖。

(2)污泥解体—水质浑浊,污泥絮体细碎化,污泥中的微生物平衡破坏,吸附能力降低,絮凝体体积缩小。

(3)污泥腐化—二沉池污泥大块上浮。

(4)污泥上浮—曝气池污泥泥龄过长,二沉池污泥成块上浮。

6.6.9厂内水处理流程

八一路进水——》粗格栅——》提升泵房——》互助路进水——》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配水井——》初沉池——》曝气池——》配水井——》二沉池——》出水——》污泥回流——》剩余污泥——》污泥浓缩池——》均质池——》脱水机房——》污泥外运

7实习总结

通过本次实习我清楚的了解到了活性污泥法在污水处理中的应用。直观的将我所学到的东西展示在面前让我更加的明白了如何将这些理论性的东西深入到了实践运用中。而且在实习过程中在各个岗位了解到了与人交往和自觉学习与之相关技能的重要性。在此次实习中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对专业知识的欠缺,我会在以后的学习中更加注重这些方面的提高,并提高将理论深入实践的的技能。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支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促进污水的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布局、任务以及保障措施等。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理、气候特征,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明确排水与污水处理目标与标准,排水量与排水模式,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要求,排涝措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布局、建设时序和建设用地以及保障措施等;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第八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防洪规划,并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城镇人口与规模、降雨规律、暴雨内涝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内涝防治目标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

第九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编制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一经批准公布,应当严格执行;因经济社会发展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加大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投入。

第十一条城乡规划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合理确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雨水调蓄和排放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

城镇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建设时序,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或者已建但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年度改造计划进行改造,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镇排涝要求,结合城镇用地性质和条件,加强雨水管网、泵站以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设施建设和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滞渗能力,利用建筑物、停车场、广场、道路等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

新区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确定的雨水径流控制要求建设相关设施。

第十四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内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需要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相连接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征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就排水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排水设计方案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未建设连接管网等设施的,不得投入使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专门机构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通过招标投标、委托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负责管理。特许经营合同、委托运营合同涉及污染物削减和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鼓励实施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设备;

(三)有完善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有相应的良好业绩和维护运营经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排水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降雨规律和暴雨内涝风险情况,结合气象、水文资料,建立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加强雨水排放管理,提高城镇内涝防治水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预防治理措施,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发挥河道行洪能力和水库、洼淀、湖泊调蓄洪水的功能,加强对城镇排水设施的管理和河道防护、整治,因地制宜地采取定期清淤疏浚等措施,确保雨水排放畅通,共同做好城镇内涝防治工作。

第十八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要求,确定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标准,明确雨水的'排水分区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径流。

第十九条除干旱地区外,新区建设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实行雨水、污水合流的地区,应当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不得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

在有条件的地区,应当逐步推进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合理确定截流倍数,通过设置初期雨水贮存池、建设截流干管等方式,加强对初期雨水的排放调控和污染防治。

第二十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第二十二条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共享。

第二十五条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的,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排水户;可能对排水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设置于机动车道路上的窨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保证其承载力和稳定性等符合相关要求。

排水管网窨井盖应当具备防坠落和防盗窃功能,满足结构强度要求。

第二十七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城镇排涝风险评估制度和灾害后评估制度,在汛前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并加强城镇广场、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棚户区等易涝点的治理,强化排涝措施,增加必要的强制排水设施和装备。

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在汛期,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加强对易涝点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汛期应当服从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指挥或者监督。

第四章污水处理

第二十八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维护运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维护运营信息,并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出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排放不达标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维护运营合同,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送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成本信息。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应当考虑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第三十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第三十一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当在90个工作日前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在出现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

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的,不再缴纳排污费。

排水监测机构接受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从事有关监测活动,不得向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和排水户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污水处理费应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得挪作他用。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不应低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的,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

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将监督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为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第三十五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履行维护运营合同的情况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水量的监督检查结果,核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足额拨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

第三十六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在监督考核中,发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存在未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维护运营合同进行维护运营,擅自停运或者部分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或者其他无法安全运行等情形的,应当要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无法安全运行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终止维护运营合同。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终止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签订的维护运营合同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城镇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的规模,制定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保障措施。

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指导。

第五章设施维护与保护

第三十八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窨井盖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保障设施安全运行。

从事管网维护、应急排水、井下及有限空间作业的,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员坠落、车辆陷落,并及时复原窨井盖,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组织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城镇排涝所必需的物资。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条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安全事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采取防护措施、组织抢修,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可能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应当与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二条禁止从事下列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损毁、盗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穿凿、堵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三)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

(四)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

(五)建设占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六)其他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查明工程建设范围内地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相关情况。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排水管网等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拆除、改动方案,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审核,并承担重建、改建和采取临时措施的费用。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监测;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四十五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保护等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

(二)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

(三)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水户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