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找小奶狗男友拜托别跟风了散文

“来一份犬系男友,得了吧。”

最近“小奶狗”一词在微博很火,火的猖狂不加修饰的热这分明是一场矫情女生爱情幻想的开始,都是从“作”开始的。

查了查百科“小奶狗”的解释,无疑是女生对男友的再次分类。其主要特点是年纪小,比较粘人,对女友忠诚。忠诚OK啊,但粘人你确定受的了吗?

粘度堪比502胶水,耐磨硬度与金刚石不相上下。一天和你语音一次不够,要早中晚各一次,Emmm...打游戏一起、吃饭一起,总之无时无刻都得在一起。身边的朋友确实有活生生的例子,因为男友太粘,提过很多次而分的。

“我知道你很好,但可不可以有点度,给点空间好吗?”一次解释说改,两次提醒说可以,三次屡教不改就GG了。

看到词条讲“小奶狗”的第二个特点,是这么说的:

小奶狗的共同特点就是粘人,以女友为中心,很单纯,还喜欢吃醋(吃醋也很可爱)。整体看起来没多大毛病,但如果吃醋再加点料。只要是男的都吃醋,你会怎样?

想到去年一朋友和我吐槽比她小两岁的“小奶狗”男友,打个王者吃个鸡只因和表哥玩没告诉他,然后就吃醋到不行。

他一个夺命连环Call语音打过来,如催命一般,游戏一卡顿就输了。对于爱玩游戏的都知道,游戏是Team是排位是上分也堪比命。接了电话后,一边说,“你为什么不和我玩?”另一边的她埋怨道,“烦不烦啊,谁让你玩游戏那么菜。”小奶狗醋坛子打翻后,在语音里生气的快要哭了似的,一直说很喜欢她,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

但朋友一直解释安慰无效后,一直拼命掩饰“我不是吃醋,只是不爽”,不肯承认反反复复几次,劝说无果,还是依旧,最后分手结束。我们戏谑预测,或许他的`下一任也是因为这个理由,这不是玩笑。

当然,小奶狗的确有温柔面让女生动情,这点毋庸置疑。不过在你盲目跟风说想要找“小奶狗”男友的前提下,还是得想想这粘度你hold住吗?或许,你不喜欢“小奶狗”?喜欢霸道的“小狼狗”,因为那够酷。

别闹了,适合自己的才最好。

最后,祝大家都能找到幸福

这里适合不太愿意迎合的年轻人。

我的前男友散文

刚入春的夜晚有点凉,灯已经灭了,我点了一支红蜡烛和一支安神香,丝丝缕缕的烟雾缭绕在眼前,我撑着脸颊,望着晃动的烛焰,想到了许多人,其中有你。

前些日子,刷着朋友圈,看到高中的好友小G发了一条过生日的动态,照片里的面孔都是曾经十分亲密的朋友,我看到了你也在其中。真好啊,小G笑得那么幸福,大家还是在一个圈子里,还是玩得那么开心。只是这个圈子早已经没有我的身影,快乐是你们的,我远远地看着。

时间过去很久了,久到连你的名字,都要好好想一想才记得起来。若不是看见那些照片,或许你就永远沉没在我的记忆里。

可是偏偏让我看见了你现在的样子,于是记忆开始回涌,一股漩涡卷起了那些碎沙。我的旧爱旧友旧时光,如今竟变得那么遥远陌生,不敢去相认。是夜,我哭了很久。

两年前,在国庆节假期的末尾,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谁也没想到那会是最后一次。

那天我们都太大意,误了时间,学校有考试,我急匆匆地与你分别,没有拥抱,也没有说再见。结果英语考试还是迟到了四十分钟,错过了二十分钟的听力。晚上我拨通你的电话,跟你说了考试迟到的事,你当时在电话里表示惋惜:“没想到这辈子还是要对不起一个人。”

后来的一个月里,我们电话里联系。

再后来的一个月,你的号码拨不通了。

再后来的一个月,我背不出你的号码了。

后来的后来,我们都躺在彼此的黑名单里,不死不活,有你的地方,绝对没有我。

我还是很非主流的去剪了你喜欢的短发,打了左耳的耳洞,当时流行一部电影,电影里说,左耳离心脏最近,情话要说给左耳听。

我觉得水银是一种很奇妙的元素,单纯的它是银色的,化合的它是金色的。在体温计里的时候,它能关怀你的健康,测量你的温度;体温计碎了的时候,能进入你的身体,变成你身体里的毒。

你就是水银。

没有任何先兆,冷淡变成冷漠,冷漠再变成冷战。那段时间,即使你有心事也是说给别人听。我一无所知,甚至到现在,我还不清楚我们为什么就那样结束了。我还计划过,在一月初我过生日的时候,把你介绍给我的'父母,可我却不曾料到,十二月我们就各走各的路。分手的那天,在微信里你抛出来一句话:“我们不可能结婚的。” 这句话很真实,打破了我的幻想,禁锢住我的挣扎。或许,不是你要求高,是我还不够好。至今,我不确定你母亲的事业是否还在蒸蒸日上,但我确定我还是那个穷人家的残疾女孩儿。

从前你小心翼翼地宠着我,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与你相关。随着时间的推移,你送我的糖果已经过期了,项链不再戴了,衣服压在了箱底,遮阳伞也不用了,文具全部都换新了……我换了一部新的手机,你渐渐的退出了,变得模糊了。

我一个人收拾着你给我的回忆。在你之后,我又遇见许多男孩子,他们带给我短暂的欢愉,但我看不清他们的心,我自卑又自负,不答应又不拒绝。我告诉他们我的名字叫丁影儿,丁是你的姓,影儿是你给我取的名。

可是,在这些男孩子里,我对其中一位动了心。他有着高高的个子,大大的手,见到他的第一次,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我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叫喊,我不要再游荡了,我好想安定下来,有个归属,有个依靠。我记得分手时我对你说了一句“谢谢你”。没错,谢谢你让我遇见我更珍惜的人。

我牵着他的手,走过每一处我和你曾走过的地方,那些旧的记忆被踩在脚下,被掩埋在尘埃里。当初的耳洞已经长合,我的头发也为这个人越留越长。

我努力地,拼命地,让自己变得优秀,再优秀,更优秀。我现在过得很好,希望你也是。

狗的散文

学校前的门牌上写着,“中国人和狗允许入内”。外国人,白色的黑色的或是黄色的,为了学习,双手撑在地上,带上了橙色的头套和翘起的假尾巴,像米老鼠里的那只狗。不是直立的,会说话的那只,是米奇家后院的那只。外国人们一般趴在教室的前排,冲教授/幻灯片吐着舌头,下课的时候缩在教室的角落里,等着人群涌出涌进。有的教授觉得狗会影响教学质量,就用扫把把它们赶到教室最后。遇到这种老师,一些进步的学生会抱着狗坐们到第一排,无声表达着他们对动物权利的重视。

食堂里会烧狗肉,广西玉林第二师范学院。以显大国风范,狗会收到食堂免费派发的盒饭。外国人们吃起狗肉有障碍,在他们的老家,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现在他们是中国人最好的朋友。为了彰显友谊,抓狗大队经常来到学校,用机械钳随机拎起几只狗,装在后备箱,送去小区居委会。大妈们穿着红色绿色的鲜艳衣服,舞着扇子迎接他们,然后为外国人表演中国传统艺术,以庆祝建交几百年之类的节日。

狗们普遍认为这是几项苦差事中最为艰苦的一项,因为观看节目的时候他们被强制要求摘下头套,漏出自己外国人的脸,不管是安格鲁撒克逊,还是金雀花王朝的血脉,或者来自布鲁克林。外国人们不想摘下头套,更不想离开课堂。他们希望寸步不离教室,好早日学成,早日回家。他们期许着回到家乡的那一天,成为家乡最为博学的那个,带领家乡走向现代化,然后走到田里工厂里,与农民与工人握手,兴许还能建起一所学校,一所外国人坐着,光着头上课的学校。到那时,已然功成名就,这些红色绿色,跳着秧歌的大妈就成了苦难的见证,成了谈资,成了炫耀的资本。在欧盟峰会的afterparty上,一个外国领导人说起当年吃苦的.经历,什么我在学校里狗吃粪,众人纷纷唏嘘不已。这时候,看过秧歌的人,嘴角向下,轻声打断到:我被抓狗大队请到过居委会。人群中传来低呼声,那个吃粪的人脸上漏出敬畏的表情,连英国首相都来主动向他敬酒。所以狗们一直期许着结课的那一天,期许着学成的那一天。每当想到这些,他们都会开心的摇摇尾巴。

很少有狗会对他们的命运愤愤不平。至少出了学校,他们还能站起身来,像人一样的走一会路,甚至看一场电影,唱一唱歌,享有一些貌似平等的权利,这已经比早年的狗们要强多了。偶尔也有个别狗会在课堂上站起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或者干脆就是趴不动了。看门大爷习以为常的走进班里,用强壮的大手把他扔出窗户。没有狗会反抗,也没有中国人会说些什么,就连最进步的几个学生,也认为她做的太过了。

之后,那个被扔出去的外国人出现在一次外国人的地下集会上。她打着绷带,站到了桌子上,对屋里所有的外国人说到:你们难道不应该站起来吗?起来吧,被压迫的人们,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一个穿着马褂的人质问她,我们怎么反抗,这可是中国,第二强大的国家,我们只有被消灭的份啊。在中国就算不错了,你也是年轻,你看看在朝鲜的人,都成啥样了,还有个人样吗?在这你还能说说这些气话,要在朝鲜,不早给做成狗肉火锅了,坐下吧你。那个外国女人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她下了桌子,说,我们这么多外国留学生,人多力量大,所有国家的学生联合起来,几百万人。穿马褂的人笑了,你还跟中国比人多啊。狗群笑成一片,屋子逐渐被打麻将,斗地主之类时髦游戏的嘈杂声音填满。

其实绝大多数外国人们都不是这样不学无术,只知道玩中国人剩下的东西的人。只有个别的,灰心的,或是甘愿做狗的才会那样。绝大多数狗们都是专心致志,一心扑在学习上的。可惜,无论他们如何奋发图强,都还是赶不上中国人的学习进度。原因有二,中国人可以动手记笔记,中国人可以动手写作业。即使那些不记笔记,不写作业的中国人,也会为了期末考试囫囵吞枣,学个两三成的东西。可是最聪明的狗也很难学到两三成,因为他们不会中文。狗是禁止学中文的,可以理解,狗怎么可能配得上圣贤用过的文字呢。不过,狗们总是能够偷学到几个字的,比如他们都认得大街上最常出现的那些字,什么什么思想,什么什么梦,还有肯德基麦当劳之类的百年老店。这几个字在狗届广为流传,在地下集会上,狗们会哄抢写字的毛笔,然后写下自己拙略的模仿。

中国学生一般是很少与狗交流的,聪明的中国人早就看出他们是假狗,但也见怪不怪。只有个别的,之前提到的进步学生,偶尔会呼噜呼噜狗毛,因为假狗也要享有狗的权利。有一次,坐在倒数第二排的,打瞌睡的那个中国人,问狗们什么名字,狗们说汪汪汪。中国人,为讨个吉利,做出了牺牲。

家狗散文

那天下午,女儿兴冲冲地抱回一只狗仔,却因为没地方可养而送给了别人,也不知它后来的命运怎么样了。厮混了几天,小狗可爱的姿态深入人心,把它送走时家人都有些不舍。这时我才明白,经我送出的不仅是一份审美的乐趣,更是一种自由的生活。口琴格子似的商品房只适合以家为单位住人,不适于人狗混养的。城市生活的局促不由得让我怀念起乡下的日子来。

二十年前,我家养了一只全身黑毛的母狗。狗是土狗,却长得高大凶猛,毛光水亮,我把它叫做“黑虎”。黑虎看家护院尽职尽责,捉老鼠也是一把好手。到了冬季,野外的田鼠又大又肥,却面临饥饿的威胁,除了向村落集结外,长有冬作物的地方常常也成为它们新的乐园。我经常带了黑虎去田间地头,找那打出许多新土的鼠洞,用灌水、烟熏的办法把洞里的老鼠逼出来,黑虎则老练地守住洞口,一旦老鼠窜出,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口咬住猎物,并立刻拼命摇晃,直让老鼠的身子像耳刮子似的抽打着它的两块脸颊。这样哈成一气的猛烈攻击,使老鼠失去了还击的机会,等黑虎停下来时,它已经昏昏沉沉,奄奄一息了。黑虎很乖地把猎物放在我的脚下,带着不加掩饰的邀功请赏的神态拼命地摇动尾巴。这时,我丢给它一块熟红薯做为奖赏,有时什么奖品也没有,只是亲热地摸摸它的脸,它也很满意,接下来欢天喜地地投入下一场战斗。

每次这样的出猎总能收获三到五只斤把重的大老鼠。田野里长大的老鼠吃的是粮食和蔬菜,不像城里的老鼠,是吃垃圾长大的,因此不显得腌脏,乡下人把大的老鼠称做“米猪”,捉住了就像像杀猪那般刮毛去头摘内脏,洗净胴体,用食盐腌过,再用秕谷沤燃的烟火熏制一夜,便得到美味的腊肉。这样的腊味我每年冬季都吃过,也学会了制作,甚至还很拿手哩!

那一年,爸爸轮期当上了集体林场的守林员,我放学回家,常常替爸爸去林场守夜。每次去林场,我都会带上黑虎。有了黑虎做伴,一个人在深山密林的小屋里过夜就不再害怕。

山上的夜静得出奇,置身林场的小屋,便有一种远离人类的孤独。这时候,黑虎就成了我的伙伴和警卫,忠实地履行它的职责。深夜,窗外偶尔出现细微的响动都会引起它的注意,常常在睡着的绻缩状态把头抬起来,竖起两只竹削似的耳朵机警地谛听,只要它感觉情况有异,立刻发出威严的咆哮。黑虎的存在给我脆弱的胆量注入了坚强的力量。

更多的时候,黑虎在家里看护,常常以暴戾的姿态吓得来历不明的人不敢拢屋。一个秋天的深夜,黑虎突然狂吠起来,并且向村外追去。我从睡梦中惊醒,认定来了窃贼,跳下床开了门去呼唤。黑虎已经追出了村外,声音渐行渐远,后来忽然消失了。我感觉不对劲,便打着手电,提根木棒循着黑虎吠叫的方向追过去,一边大声地呼唤着。我的呼唤声在寂静的夜空清晰地传向远方,又很快被浓重的夜色吞没。然而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去处,我依然没有找到黑虎的影子,它那矫健的身子连同它洪亮的嗓音就这样莫明其妙地消失了。

由于昨晚耽误了睡眠,第二天早晨我就起得很晚。是一阵狗仔的啼号声把我惊醒的。我匆忙来到屋外查看,五只一般大小的狗仔滚绣球似的从柴房的狗窝里滚了出来,他们一边哀叫一边乱走。很显然,昨晚黑虎一直没有回来,它的五个孩子已经饿了,要寻找果腹的乳汁哩!我这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在不单是黑虎失踪,它的五个孩子的生存也成了问题,这可怎么办呢?

狗仔越来越饿,叫声也越来越凄凉,那一声声哀号像沉重的棒槌裹了一层厚布,闷闷地敲打在我的心坎上。我于心不忍,便去拿了米饭来喂它们,可是它们再饿也拒绝这样的美食,只闻一下就走开了,然后继续号叫。老辈人说,没满月的狗仔是养不大的。看着这五个肥嘟嘟的小家伙,我一筹莫展,难道眼睁睁地看着它们饿死?那时农村的条件差,人都没得吃,不可能像现在的城里人喂宠物那样弄些牛奶来给他们喝的。到了下午,五个狗仔叫累了,重新回到狗窝里睡下了。虽然是同样的睡态,现在看起来竟是那样地令人忧伤。以前,它们是吃饱喝足了惬意地休息,现在却是绝望地等死,就像《最后的晚餐》所呈现的阴郁的气息。这时我基本上可以断定,昨晚黑虎过于勇敢,以至于遭到了比它更凶狠的贼人致命的袭击,已经变成餐桌上的美味了。现在狗仔的去留成了一个大问题。妈妈说:“让要狗仔的人捉了去养吧,长不长得大只能看它们的造化了。”

乡村里醇朴的风俗,养猪为了卖钱,是一项副业;养狗为了看家,不具备商品价值,因而狗仔也是不能卖钱的,生了白养,满月后任村里村外的亲戚朋友捉去。生了孩子的黑虎就像农谚所说的那样,成了一只“吃不饱的狗”,每餐吃得比人还多。因为那时人的口粮也不宽余,黑虎超级的食量常常惹得妈妈心痛不已,而爸爸总是在妈妈犹豫的时候抢过饭舀给黑虎的食具里再盛上一瓢。

因为这个原故,让人尽快把狗仔捉去,妈妈显得比我更加急迫,虽然黑虎的失踪也让她心痛,但是终于可以免除白白糟蹋粮食的劫难也让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同时又因为狗仔的白白送人令她生出无限的惋惜来。此前已经有三四户来定了狗仔的,我便去通知了他们。村人先后到来,捉走了其中的四只。我是喜欢狗的,黑虎不在了,我就挑了一只纯白的公狗自己来养,并把它取了“小白”的名字。在饥饿中兄弟姐妹们都走了,小白孤零零地绻缩在狗窝里,看起来就更加可怜了!

傍晚的时候,小白终于饿醒了,睁着两只黑宝石似的眼睛楚楚可怜地望着我。我再次拿了米饭并拌上一些猪油——这已经是我能拿出来的最好的饲料了——来喂它,这一次,小白看了看,竟然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仿佛非常明白自己的处境似的。

我一阵惊喜,知道它有存活的希望了。我赶忙找来一只旧脸盆,铺上干草和破絮给它做窝,并于每日里细心饲喂四五次。只过了几天,小白便告别了过去温馨的记忆,不再哀叫,安心立命地过起日子来。它只是喜欢睡,一天要睡十多个小时,似乎从来就没睡够似的。这样“吃了睡,睡了长”,正应了一句卖饲料的广告词,一个月下来,小白竟然长大了许多。妈妈说,它已经起架子了。

起了架子的小白也有睡醒的时候,现在它再也不会因为孤单而胡乱哀叫了,它常常平静地坐在堂屋的大门口,脸色沉静地望着莫名的远方,恰如一个沉思的哲学家。一天吃完晚饭,坐在门阶前的小白突然对着黑暗处汪汪地吠叫起来。那小小的个头,那一本正经的严肃模样儿,就像一个八岁的女孩演穆桂英,英武中不脱稚气,惹得家人个个笑逐颜开。这一声叫唤带给我的是一阵惊喜,对于小白却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标志它已经告别长不大的厄运,正式成为一只家狗了。

小白渐渐长大,已经有七八斤重了,除了毛色纯白,与它妈妈正好相反外,骨架模样却十分相似。自从那天开了嗓子,他就成了一名合格的守卫,每有可疑的人迹便汪汪地吠叫起来。那忠于职守的声音被我听得多了也就平淡了,就像第一次见到它会吃饭而欣喜一样,认为那不过是它应有的本能罢了。随着对它赞赏的热情的消退,我甚至日渐生出对它不满的情绪来,因为它都这么大了竟然还不会捉老鼠,而它的母亲很早就在行了。

转眼到了寒冷的冬季,大大小小的田鼠在田野里找不到吃的东西,天一黑就纷纷往住人的屋子里窜。为了防鼠,家家户户都修整好了每一个门窗,不让老鼠有进来的孔隙。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老鼠便发动肆意的进攻,用长长的门牙啃咬房门,发出清晰的木头碎裂的脆响。这啃咬的声音顽强而执着,一点一点地,立志要以铁棒磨成针的毅力把厚重的房门咬出一个可以入盗的洞来。这声音断断续续,有时清脆有时模糊,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牵引着被吵醒的房主的注意力,让人心生无比烦恼,并积蓄点滴的愤怒。终于,睡着的人受不住了,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单衣薄裤暴露在寒冷的空气里,企图去吓阻鼠辈的进攻。但是那些野蛮的入侵者有着灵敏的听觉,只要人的脚一落地它们就知道了,啃咬的声音立刻停止。打开房门一看,鬼影子都没有。待到房主关了房门重新钻进被窝,门外的啃咬声又清晰地传了过来。

这样的烦恼几乎困扰过任何一家农户,但是有黑虎的日子,我家从来没有遭过这样的孽。现在,小白肥胖的身子就在外面,却睡得比猪还死,放任老鼠肆意地啃咬房门。小白的失职让我大失所望,在心里把老鼠犯下的过错都算到了它的头上。一天晚饭的时候,小白蹲在墙壁下眼巴巴地望着我乞求食物,也该它背时,一只大老鼠顺着墙根匆忙窜进屋来,一头撞在小白的肚子上,恐慌的老鼠仓皇失措,竟然从小白的背上爬过去,然后跑到仓柜的底层躲了起来。小白被老鼠撞了一下,非但没有去抓捕,反而被吓得夹起尾巴直往我的脚下躲避。看着它那个窝囊样儿,一股怒火勃然兴起,我抬腿就给了它一脚。小白惨叫一声,跛着一只腿向屋外逃去,凄厉的叫声传遍了整个村落。

小白的一只后腿因此跛了三天,平常清亮的黑眼珠看我时也充满了畏怯。我忽然心里一软,生出怜悯之情来。俗话说,狗咬耗子——多管闲事,这捉老鼠的活儿本来就不是狗们的任务啊,我又何必强加其罪呢?

过了两天,我在禾场翻拿稻草的时候捉住一只老鼠,在将要弄死它的瞬间我想到了小白:“对,这不是训练小白的上好的材料吗?”

我用一根纱线捆住老鼠的一只后腿,把小白唤到院场的空阔处,然后把老鼠放在小白的身前。面对比自己大无数倍的小白,做了囚徒的老鼠害怕得发抖。小白刚才还对我摇尾乞怜,见了老鼠立刻认真起来。它垂下尾巴,定定地看着老鼠,不知那是什么玩意儿,便试探性地伸出一只“手”去扒拉。老鼠簌簌抖动着挪移逃避,那个猥琐的样子触动了小白某种不太愉快的记忆——它记起了因这只老鼠的同类让它挨打的闹心事,仇恨之火在眼里燃烧起来,便将长满长胡须的长嘴巴伸过去闻。老鼠预感巨大危险的到来,撒腿就跑。小白盛怒之下扑上去只一叼,白森森的牙齿就咬住了老鼠,绝望的老鼠发出叽叽的叫声。小白敏捷的身手令我高兴得哈哈大笑起来。就像看见它开口吃第一顿饭,听见它第一次吠叫那样,小白的每一次进步都令我欣喜不已。

小白似乎感受到了我的喜悦,受到了莫大的鼓舞,发狠劲一咬,我便听到牙齿剌入骨肉的碎裂声。老鼠受此一击,很快就死了。令人欣慰的是,只用这样一只老鼠的死亡,就唤醒了小白的悟性,促长了它又一个本领。自此以后,半夜里经常可以听到小白在院场里追捕老鼠的奔跑声,家里的门户再也没有遭受老鼠的啃咬,不但财产受到了保护,人也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小白越长越大了,骨架和它的妈妈黑虎一样高大结实,就是皮毛一白一黑。我为什么执意要选留一身白毛的小白自养呢?连我自己也不能说清个中的原由。细细想来,也许这一白一黑的强烈反差,是潜意识里要让我远离色彩的联想,忘却失去黑虎的痛苦吧!

小白代替它的妈妈跟随我去过林场两次。后来我出外读书去了,外面花花世界的景象逐渐冲淡了我对于小白的印象,但是在林场和它们母子一起呆过的日子总能清晰地回映在记忆的屏幕上。小白也像它妈妈那样表现出色,在险恶的环境里担当起警卫的角色。看着小白机警勇敢的举动,我便怀想起黑虎来。它的牺牲默默无闻,却是我心中长久的感伤。在茫茫林地可怕的寂静中,类似哲学的思考偶尔在我的心头涌动,我忽然觉得生命是那样地脆弱,那样地充满了不可预知的变数。与一只家养的狗相处得久了,尚且有如许情感的纠结,更何况相濡以沫的家人呢?珍惜生活吧!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珍惜那份属于自己的实在的日子,尽可能在既有的物质条件下活得更加开心。因为幸福的种子已经被命运之神撒进了每一个庸常的日子,只等我们精耕细作,培育成家的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