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宣传标语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接触过一些比较经典的标语吧,标语起着警示人们的作用。还苦于找不到好的`标语?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渔宣传标语,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贯彻《渔业法》,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
认真贯彻《渔业法》,做好长江禁渔期工作!
认真贯彻渔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
保护长江,从我做起!
同心协力做好长江禁渔期工作!
携手同心,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全民动员,同心协力,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行动起来,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保护母亲河,还长江生机!
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实施禁渔期,给水生生物资源休养生息的机会!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渔业秩序!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造福沿江渔民!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
长江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保护长江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实施长江禁渔,丰富水生生物资源,发展渔业经济!
禁渔三月,得益三千!
保护长江亲幼鱼,丰富水生生物资源!
护我母亲河,还我鱼米乡!
禁渔期标语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渔业秩序!
2、认真贯彻《渔业法》,做好珠江禁渔工作!
3、认真贯彻渔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实施东海伏季休渔制度!
4、依法休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5、实施伏季休渔,丰富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经济!
6、依法治渔,以法兴渔!
7、船靠岸,网封存,我们携手保护东海渔业资源!
8、落实伏季休渔管理制度,构建东海和谐渔区!
9、贯彻伏季休渔制度,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10、维护伏季休渔制度,促进和谐渔区建设!
县春季禁渔的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加强县域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确保县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合理开发,我局与**县公安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向全县发布了《关于我县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正式拉开了从2月1日至4月30日为期三个月的春季封江禁渔执法监督工作序幕,并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现将春季禁渔工作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春季禁渔监督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违法案件明显下降
春禁期间,由于加大了禁渔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了巡江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坚持从快从重处理渔事案件,加强公安、渔政联合执法,案件电视曝光、宣传说法及群众举报制度等措施,有效遏制了封江禁渔期间违法案件的发生。春禁期间,发现和及时中止违法捕捞行为8起。
(二)坚持禁渔期群众举报督查制度
为切实抓好春季封江禁渔工作,确保江河、湖泊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渔业资源的增殖,我局建立了渔政执法监督群众举报制度,并对社会公布了24小时开通的.举报电话,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到举报,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对举报人个人情况保密。春禁期间,统一组织检查,出去执法车辆6辆计67车次,参加检查执法人员162人次,其中公安配合出警8人次,受理群众举报2次,及时查处2次,中止违法捕捞行为8次,案件处理回应率达到100%,大大提升了群众举报非法捕渔案件的积极性和参与禁渔监督的热情。经检查,禁渔期间较好地实现了江中无捕捞作业渔船、船上无渔具、市场餐馆无野生鱼的目标。
二、春季禁渔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我局成立了由水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渔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
根据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要求,XX年1月30日,我县以水利、公安、工商联合向全县发布了《关于我县境内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公布了县域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从XX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实行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执法人员深入沿江(河)17个乡镇和市场,6个鲜鱼批发部,20个餐馆进行宣传,检查市场12次、餐馆6次,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天然水域的渔获物,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处理。春季封禁期间在城乡张贴禁渔《通告》100余份,散发宣传资料800余份,县电视台连播禁渔《通告》1周。为严厉打击春季偷、电、毒鱼违法案件,局组织水政、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巡江执法67次,执法人员在宣传中要求渔民将船上渔具上岸保管。在巡查中发现夜间偷捕行为,执法人员采取高音喇叭宣传,灯光警告,岸边守候等形式,及时中止了春禁期间各类违法违规渔事活动,取得了渔事案件率下降、渔业资源增殖环境日趋良性的成效。
(三)密切配合、加大打击力度
公安、渔政密切配合有效控制春季禁渔行政案件的升级。由于经济利益的趋使和渔业捕捞者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的参差不齐,在过去的春季禁渔工作中,曾出现抗法、阻碍行政执法的不良事件,甚直发生过事后威胁报复行政执法人员的案例。为了切实履行好渔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维护好县域天然水域渔业生态环境,同时保护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人生安全和执法监督安全,我局积极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和有船艇企业的联系,形成相互配合、信息资源共享的协作办案关系,在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和控制暴力抗法及维护水政、渔政执法环境方面都收到成效。禁渔期公安出警8人次,有效地控制了春季禁渔期间渔业违法行为的升级。
(四)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为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职能,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我局严格按《**省行政执法规定》在在编工作人员中筛选熟悉行业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公务员和工程技术干部充实执法队伍,制定了行政执法的行为规范和执法纪律制度,确保了专职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工作素质。在行使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亮证执法,履行告知义务,说明执法依据,充分给予被执行人申辩权力,做到秉公执法、教育性执法、人性化执法,禁渔期未发生任何群众对禁渔工作的投诉,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加强渔民培训,提高守法意识
3月29日,我县组织了全县200余名渔民参加了**市水务局的渔业船舶船员培训,培训会后市、县水务局领导再次就春季禁渔工作进行了宣传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让广大渔民受到了全面的培训教育。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一)缺乏执法专门经费。春季禁渔工作出案率高,动用人员、车次频繁,经费耗用较大,本级政府没有资金投入,望上级适当解决春季禁渔工作专门经费,以利收到更好的执法成效。
(二)执法装备不完善。陆上交通工具差,没有水上交通工具,缺乏适应禁渔执法工作的配套设备设施,对非法捕捞行为的制约督查力度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三)由于禁渔期间对渔民没有实行补贴,个别渔民违反规定捕捞行为仍然有发生。
目前气温回升,为巩固春季禁渔的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渔事秩序,促进我县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岳阳县东洞庭湖进入全面禁渔期
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洞庭湖一般都是3月中旬禁渔,但是今年提前了10天进入禁渔期。下面就来看看具体的`消息。
为落实《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22)1号要求,湖南省岳阳县东洞庭湖今年的禁渔期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这一时段比往年提前了10天开始禁渔。
2月29日,岳阳县召开了有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涉湖乡镇、捕捞社区、渔民代表近300人参加了东洞庭湖2022年春季禁渔暨推进“洞庭风雷”行动工作部署会,省市县相关领导就禁渔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据了解,作为东洞庭湖渔政执法主体,岳阳县渔政监督管理局辖东洞庭湖210万亩水面。按照“文明执法、保护生态”的理念,渔政监督管理局制订了严格的禁渔措施,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出动宣传车(船)89艘(次),张贴通告1500份,印发宣传资料2022份,悬挂横幅28条,发渔民手机平台信息8600条,召开渔民座谈会6场(次),渔政人员下湖洲、上渔船、进社区、入渔户,全方位宣传禁渔期调整的各项措施和政府抓好春季禁渔态度。
同时,渔政监管局全面巡湖巡查。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巡查,确保巡查“五到位”,实行全方位巡查,节假日无空挡巡查,全覆盖巡查。全面加强渔民管理,重点加强靠港渔民、座船渔民、流动渔民、社区渔民、外省渔民以及副业渔民的有效管理,特别加强边界渔民的有效管控,加强渔船渔具管理,渔船统一登记,统一上岸,渔具统一上岸进仓,确保湖中没有渔船,水下没有业次。
岳阳县渔政监管局创新执法方式,采取驻点蹲守,流动巡查,打时间差,情报员举报,交叉联动,激励奖惩等执法方式,突出执法重点:加强边界水域,交界水域,隐蔽水域的集中整治,3月1日组织渔政人员80人,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凡违禁捕捞的渔船一律扣押,捕捞设备,渔获物、违法所得一律没收,禁渔补助,油补资金一律扣发,人员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捕捞证一律吊扣。全面落实整体联动,发挥职能、涉湖乡镇的力量,整合公、检、法的执法力量,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打击收缴违禁违具等行动。
此外,执法实施全面高科技管控。渔政执法船全面安装北斗AIS和夜视巡航等设备系统,提高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渔船在4月1日前全面完成北斗救生位标设备配备,使用于安全生产和举报违法行为等,以确保“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湖中没有渔船,水中没有网具,市场没有湖鱼”的目标,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东洞庭湖渔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