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工作格言大全 殡葬改革工作总结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了不少成绩,想必我们需要写好工作总结了。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

殡葬改革工作总结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了不少成绩,想必我们需要写好工作总结了。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总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殡葬改革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殡葬改革工作总结1

根据场民政局殡葬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破除丧事大操大办之陋习,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全面开展殡葬改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学校党总支部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年初成立了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赵文刚、书记吴瑛为组长,三位副校长李志强、张忠东、张健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殡葬改革工作,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把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年初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殡葬改革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1、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规划意识和文明治丧意识。

2、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违反殡葬有关的规定进行举报,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加强对丧事报告制度的管理。即人过世后,单位领导上门到丧户家做家属工作,要求在办理死亡证明时,必须提供出殡时间。严格把关,特别强调不得在密集人员的公共场所搭设从事殡仪活动和在出殡和火化途经的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大肆进行吹奏表演或燃放鞭炮,并签订好责任书,做到管理规范。

总之,我校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更好。

殡葬改革工作总结2

20XX年,全县殡改指导性任务分解后,开发区结合20XX年工作实际,及时发动、广泛宣传,成立了领导组、工作组和巡查大队,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由区直干部、村组全体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与村级签订责任书,村有关责任人交保证金,实行公开有奖举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第一季度开发区殡改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纠偏及时,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成效明显,截止3月31日全区共火化33例,完成县分解任务的27.73%,位列全县前五名。

一、前期殡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开发区工委、管委对殡改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全年的重点中心工作来抓。分别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领导组、以各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组、抽调人员成立了殡改办,为了落实工作常态化,成立了由殡改办、国土分局和城管分局抽调人员参加的巡查组。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由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组,明确各驻村点长为监管责任人,各书记、主任为领导责任人,村营长为直接责任人,包组村干对所包村民组的殡改工作负全责。

(二)广泛动员,宣传到位。县动员会召开以后,开发区及时制订方案,召开区、村、组三级干部会议,广泛动员各级干部,做到人人有责。出动宣传车、开通村村响、发放到户明白纸5000份、张贴公开信98份、拉横幅24条、刷写标语16条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三)奖惩严明,责任倒查。开发区全年殡改任务按照户籍人口的6.5‰测算到村,按照村人口数给予村2022-4000元补助经费。对完成测算任务85%的前三名村再分别奖励村集体1万、8千、6千元。健全问责机制,区、村干部均要交保证金,驻村点长按照全县平均水平为基数予以奖惩,包组村干所包村民组发生1例土葬罚2022元并限期整改,发生2例土葬的专司其职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免职。发生3例土葬的村支部书记降为副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人员少、其它中心工作冲突,造成工作阶段性松懈。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少、事务多,在开展土地确权、精准扶贫等其它中心工作的时候,殡改工作出现了阶段性滑坡,为此,工委、管委高度警觉,及时扭转了局面。

二是因开发区特殊区位,造成统计数字有误差。开发区原来由高塘镇和冯井镇分别划4个村组成,很多家庭的户口本没有及时更新,或者是死者家属习惯性原乡镇称呼,造成部分火化进度被统计到高塘镇或冯井镇,为此我们需要与殡仪馆多沟通、多配合。

三是开发区街道挂靠户口多,死亡率低、信息难把握。原高塘吴集片和冯井白庙片的很多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回迁户口均挂在吴集街道和白庙街道,产生人户分离,造成死亡率偏低和死亡信息难掌握,有的还会产生殡葬数字错位,因此,对我们完成分解指标有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实施数据监控、社会监督,严格责任倒查,兑现有奖举报,确保信息畅通,继续死看硬守、责任到人、强化调度,通过与公安、国土、城管等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下半年不出现一例土葬,不被县领导组调度,力争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殡葬改革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过得真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中有什么值得分享的成绩呢?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了。怎样写工作总结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殡葬改革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殡葬改革工作总结1

20XX年,全县殡改指导性任务分解后,开发区结合20XX年工作实际,及时发动、广泛宣传,成立了领导组、工作组和巡查大队,制订了实施方案,召开了由区直干部、村组全体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与村级签订责任书,村有关责任人交保证金,实行公开有奖举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第一季度开发区殡改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宣传到位、纠偏及时,工作有序开展,工作成效明显,截止3月31日全区共火化33例,完成县分解任务的27.73%,位列全县前五名。

一、前期殡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开发区工委、管委对殡改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全年的重点中心工作来抓。分别成立了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的领导组、以各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工作组、抽调人员成立了殡改办,为了落实工作常态化,成立了由殡改办、国土分局和城管分局抽调人员参加的巡查组。各村也分别成立了由各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组,明确各驻村点长为监管责任人,各书记、主任为领导责任人,村营长为直接责任人,包组村干对所包村民组的殡改工作负全责。

(二)广泛动员,宣传到位。县动员会召开以后,开发区及时制订方案,召开区、村、组三级干部会议,广泛动员各级干部,做到人人有责。出动宣传车、开通村村响、发放到户明白纸5000份、张贴公开信98份、拉横幅24条、刷写标语16条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

(三)奖惩严明,责任倒查。开发区全年殡改任务按照户籍人口的6.5‰测算到村,按照村人口数给予村2022-4000元补助经费。对完成测算任务85%的前三名村再分别奖励村集体1万、8千、6千元。健全问责机制,区、村干部均要交保证金,驻村点长按照全县平均水平为基数予以奖惩,包组村干所包村民组发生1例土葬罚2022元并限期整改,发生2例土葬的专司其职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免职。发生3例土葬的村支部书记降为副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人员少、其它中心工作冲突,造成工作阶段性松懈。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少、事务多,在开展土地确权、精准扶贫等其它中心工作的时候,殡改工作出现了阶段性滑坡,为此,工委、管委高度警觉,及时扭转了局面。

二是因开发区特殊区位,造成统计数字有误差。开发区原来由高塘镇和冯井镇分别划4个村组成,很多家庭的户口本没有及时更新,或者是死者家属习惯性原乡镇称呼,造成部分火化进度被统计到高塘镇或冯井镇,为此我们需要与殡仪馆多沟通、多配合。

三是开发区街道挂靠户口多,死亡率低、信息难把握。原高塘吴集片和冯井白庙片的很多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回迁户口均挂在吴集街道和白庙街道,产生人户分离,造成死亡率偏低和死亡信息难掌握,有的还会产生殡葬数字错位,因此,对我们完成分解指标有一定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实施数据监控、社会监督,严格责任倒查,兑现有奖举报,确保信息畅通,继续死看硬守、责任到人、强化调度,通过与公安、国土、城管等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下半年不出现一例土葬,不被县领导组调度,力争进入全县先进行列。

殡葬改革工作总结2

根据场民政局殡葬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破除丧事大操大办之陋习,推行生态文明葬法,全面开展殡葬改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学校党总支部十分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年初成立了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赵文刚、书记吴瑛为组长,三位副校长李志强、张忠东、张健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殡葬改革工作,制订年度工作方案。把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并把该工作作为“攻坚克难,破解难题”主要任务来抓,责任明确。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年初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殡葬改革好处,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1、广泛进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规划意识和文明治丧意识。

2、建立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违反殡葬有关的规定进行举报,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451-8xxxxx和0451-82xxxxxx4负责受理各位群众的举报。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加强对丧事报告制度的管理。即人过世后,单位领导上门到丧户家做家属工作,要求在办理死亡证明时,必须提供出殡时间。严格把关,特别强调不得在密集人员的公共场所搭设从事殡仪活动和在出殡和火化途经的街道公路等公共场所大肆进行吹奏表演或燃放鞭炮,并签订好责任书,做到管理规范。

总之,我校殡葬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到更好。

殡葬改革工作总结3

近年来,沂水县创新实施了以“惠民礼葬”为核心的殡葬改革,逐步改变殡葬陋习,提升绿色殡葬和移风易俗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11月,沂水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80个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努力,总结出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殡葬改革“沂水经验”。

一、在全国率先实现“惠民礼葬”政策全覆盖

近年来,困难群体因丧致贫、因丧返贫现象屡见不鲜。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沂水县把殡葬服务作为公益项目,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从20xx年5月10日开始,在全国率先对城乡所有居民在遗体运输、火化、骨灰盒和公益性公墓安葬全部免费,将遗体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统一管理,将普通火化炉全部升级为高标准环保火化炉,将县殡仪馆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运行费用和职工工资由县财政兜底,骨灰盒统一采购,群众不花一分钱就能办好“身后事”,殡葬改革全链条做到了全民普惠。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1080户逝者家庭享受到“殡葬全免费”政策,户均减负3万元左右,为群众直接和间接节省丧葬费用5亿多元,节约土地600多亩、木材2万多方。

二、在全国率先实现公益性公墓“免费安葬”全覆盖

一是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了全县居民的安葬需求。针对公益性公墓供给不足、经营性墓地价格昂贵、农村散葬乱埋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我县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本着“尊重群众意愿、就近就便、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县国土、林业、规划、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规划选址审核小组,对全县公益性公墓进行了科学规划布局;按照“小墓型、高密度、园林化”要求,以乡镇为主体建设,县乡财政资金全额保障,集中力量打了一场为期50天的公墓建设攻坚战,共建成公益性公墓110处,提供墓穴10万个,满足了全县群众10年的殡葬需求。

二是新去世人员实现全部进公墓安葬。引导群众到公墓安葬是对几千年大棺材下葬、起大坟头丧葬传统的挑战,为确保逝者全部到公墓安葬,保证公墓使用率,我们提前谋划,坚持疏堵结合,以正面工作为主、宣传引导为主、攻心说理为主,不一刀切、不强制、不搞平坟运动。督导党员、干部和企业家带头响应殡葬改革政策,不搞特殊化,做给群众看,领着群众改。印发了《致全县党员、干部和企业家的一封信》《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到公墓安葬,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殡葬改革的好处,自觉自愿到公墓安葬逝者;对部分一时难以转变思想的群众,由镇村干部和村红白理事会靠上做逝者亲属的工作,有的乡镇领导带着花圈参加群众的丧礼,用实际行动感化群众,让每位逝者都有一处“安身之所”,体面有尊严地走好最后一程。两年来,全县新去世人员进公墓安葬率达到100%,彻底杜绝了散埋乱葬。

三是公益性公墓管理形成一套完整工作体系。为保证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发展,沂水县成立了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殡葬改革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健全完善了追责问责机制;县乡分别设立专门的殡葬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和公益性公墓监管,对每处公墓配备专门管理员,形成了完整的管理组织体系;开发了一套适合沂水特点的公墓信息化管理系统,把每位逝者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了管理的常态化、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保证了殡葬改革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在全国率先实现“厚养礼葬”服务全覆盖

为改变殡葬陈规陋习,倡树文明节俭之风,沂水县在全面实施殡葬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县殡仪馆将火化人员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和村,镇村干部靠上做逝者亲属的工作,特别是发挥村红白理事会的作用,规范丧事办理流程,在“殡葬全免费”政策的引导下,有的群众主动把修好的坟墓整平,把棺材拆作他用;丧事大操大办现象大为改观,佩戴黑纱代替了披麻戴孝,鞠躬代替了磕头,献花代替了烧纸,“厚养礼葬”的新风尚逐步形成。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以“厚养礼葬”为核心的丧事礼仪改革,逐步推广“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向逝者鞠躬告别”这种既简单又不失仪式感的“追思会”丧礼新模式,“追思会”由乡镇干部主持,村支部书记致悼词,红白理事会全程服务,群众丧礼政府办,充分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和亲属的安慰,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群众广泛认可和接受。到20xx年7月1日,“追思会”在全县全面铺开,完全取代了旧丧礼俗,到目前,共为10141名逝者举办了“追思会”,举办率85%以上。促进了移风易俗,刹住了农村丧事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之风,遏止了丧葬陋俗。两年来沂水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始终位列全省前列,20xx年在全国丧葬礼俗改革暨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会议上,沂水做了典型发言。

沂水县的殡葬改革,体现了全民惠葬、厚养礼葬、逝有所安“三个精髓”,减轻了群众负担,革除了殡葬陋习,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乡风文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好评。20xx年8月全国殡葬工作座会议和20xx年4月全省深化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会议和20xx年9月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对“沂水经验”作了推广;沂水殡葬改革被列入首批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中央深改办《改革情况交流》专题刊发;被省委、省政府纳入《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入围山东省改革开放40周年最具影响力事件提名,被评为20xx年中国殡葬业十大新闻之一;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今日关注和新华社、人民日报等100多家主流媒体作了宣传报道。沂水模式已经在临沂市全面复制推广,全国已有21个省份的256个地区到沂水县考察学习,沂水也应邀到省内外作经验介绍十余场次。

殡葬改革工作汇报

殡葬改革工作汇报

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抓好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区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今年以来,我街道认真贯彻《国务院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殡葬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促进了我街道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现将工作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殡葬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生态的必然要求,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持久,常抓不懈。各项工作有成效,但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要切实采取措施,巩固殡葬改革成果。一要抓住萌芽状态。要善于发现殡葬陋习反弹的'苗头,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避免陋习蔓延。二要抓反面典型。对地方上有影响的人员带头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要敢于碰硬,敢于处理,从而教育群众,促进面上工作的推进。

二、宣传到位,群众支持。

切实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在公共场合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制作固定宣传牌5个。推行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人们生活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

广大群众理解,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活动。

三、加强监督、巩固成果。

殡葬改革从突破性的集中整治转入日常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是巩固成果的必要手段。在区民政部门的重视和指导下,我们要求各社区干部及驻社区干部善于发现问题,善于反映情况,善于督促落实,善于协调解决。对钱阶段整治中提出要处理的坟墓,要跟踪监督,确保处理到位。1-12月份死亡人数达60例,都进行了火化,火化率达100%。

四、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我街道通过引导农民自觉革除丧事大操大办陈规陋习,发挥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移风易俗中的骨干作用。狠刹滥建庙宇和游乡割火的迷信风、丧事大操大办的浪费风、影响社会风气的娱乐风,努力破除不文明习俗、改变不卫生习惯、取缔不健康娱乐,纠正奢侈浪费、比阔斗富等行为。向农民积极传播文明常识和科学生活方式,以教育引导农民为重点,通过耐心的、经常的、生动的形象的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促进科学殡葬,推动社会和谐。 总之,我街道在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创新思维,主动工作,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努力使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殡葬管理条例

殡葬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

殡葬管理条例

(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根据202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

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三章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管理

第十三条遗体处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

(二)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第十四条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在允许土葬的地区,禁止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

第四章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

第十六条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

国务院令

第628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22年11月9日

修改决定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修改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

(二)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本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