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后继有人的诗句 杜甫七岁写出《咏凤凰》名人故事 杜甫,字子美,是我国唐代号称诗圣的伟大诗人,出生于公元712年,祖籍襄阳(今湖北襄阳),曾祖迁居河南巩县。 对于杜甫在

杜甫七岁写出《咏凤凰》名人故事

杜甫,字子美,是我国唐代号称诗圣的伟大诗人,出生于公元712年,祖籍襄阳(今湖北襄阳),曾祖迁居河南巩县。

对于杜甫在诗歌方面的成就,唐代大文学家元稹在《杜甫墓志铭》中说:“诗人以来,没有能比得上子美的。”唐朝另一位大文学家韩愈则认为他与李白齐名,称赞他们的诗篇是“光芒万丈长”。

杜甫之所以能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除了他的天资聪颖、学习条件优越外,更重要的还是他从小刻苦学习、锲而不舍的结果。

杜甫的家庭,是一个书香门第,也是一个世代为官的家庭。他的远祖叫杜预,在晋朝时任征南大将军,还是个著名的文史学家,有著作《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流传于世。他的祖父叫杜审言,武则天时官至迁膳部员外郎,也是大诗人,与沈俭期、宋之问齐名,有文集三十卷传世。他的父亲叫杜闲,又是个名副其实的读书人,官职虽然不高,但却很有学问。杜甫出生那年,杜闲已经年满三十岁,膝下尚无儿女。因此,杜甫的出世,给家中增添了空前的欢乐,官宦名流、亲朋好友都前来祝贺。

满月这一日,家中张灯结彩,热闹非常,杜家大摆宴席,招待宾客。待酒至半酣,杜甫的祖父杜审言兴奋不已,当场为孙子取名叫甫,又起了个表字叫子美,希望孙子能有金玉一样的品性,而且能锦心绣口,继承和发扬杜氏家风。

按当地风俗,孩子一岁的时候兴抓彩,以预测孩子的前途如何。杜甫周岁这天,他的祖父杜审言令家人找来各行各业有代表性的器物和日常生活物品,放入盘中,让杜甫去抓。结果,在上百件物品中,杜甫对其他东西看也不看,却伸出小手,单单去抓了一本《诗》,杜审言看后,不禁哈哈大笑道:“我杜氏事业后继有人了!”

杜甫自幼聪明灵慧。在他刚刚会说话时,母亲教他识字,他过目不忘;教他吟诗,一遍就会背。到他三四岁的时候,就已能背诵许多著名诗篇了。但不幸的是,在他三岁那年,母亲因病去世了。父亲在外任职,又续了弦,只好把杜甫寄养在洛阳城里的二姑母家中。

公元718年,杜甫的二姑母和姑父去河郾城办事,顺便也把杜甫带了去。有一天,姑父、姑母和杜甫到市里游览,突然发现一个地方锣鼓喧天,围得人山人海,他们便凑了过去。杜甫由于个子矮小,看不见,就让姑父把他抱起来往里看。只见一个女子正在舞剑,那杨柳似的身段、优美的舞姿、超群的剑术,不时引来观众阵阵的喝彩声。

就听有人议论说:“这是哪里来的女子,舞姿如此优美?”

另外一个人则抢着说:“你们不知道她吗?她不就是宫廷艺坊的公孙大娘吗?宫中除了她有这么好的舞技,其他还有谁呢?”

又有人仔细地端详了一番,突然像发现奇迹似地惊喜道:“看出来了,是她!就是她!我十几年前在宫中曾见过她一面,也看过她的舞蹈,但没有想到她都四十多的人了,还是这么妩媚英武!你们知道她现在表演的这个舞叫什么名吗?我过去就看过,叫‘剑器浑脱’,是从西域传来的。”

小子美看着看着,猛然惊奇地大声叫道:“凤凰!凤凰!看这段舞姿,多么像一只凤凰在展翅飞翔呀!”众人听他一喊,也都一齐叫起来:“对,是凤凰在飞翔!”

这次公孙大娘的精彩表演,深深印在了小子美的心中。第二天,他便根据公孙大娘的`表演,展开丰富的想像力,写出了一首题目叫《咏凤凰》的诗。这年,他才七岁。

他的二姑母看后称赞说:“好诗!好诗!凤凰是百鸟之王,歌声最动听,你将来做了诗国中的凤凰,肯定比任何人唱得都好听!”

《咏凤凰》诗传到了父亲杜闲手中,他看后也感到儿子的才华的确匪浅,便把子美从姑母家叫来说:“这首诗写得很不错。不过,一个人学会写诗并不难,但是要写出好的诗作可就不容易了。”

父亲稍微沉吟了一下接着说:“你也许从读过的书中还能记得,东汉有个著名的辞赋家叫扬雄,有一次,有人问他怎样才能把赋写得好,扬雄回答说:‘读赋千首,方能下笔。’辞赋家张衡,为写好《二京赋》,整整花了十年的功夫。所以,你今后要想成为你爷爷那样的大诗人,还得下苦功才行啊!”

二姑母的夸奖、父亲的教诲,使小子美看到了希望,受到了鼓舞,得到了鞭策。从此,他对古今名家作品,朝吟夕诵,反复咀嚼,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背得滚瓜烂熟,对内涵全部理解,对写作手法和技巧全部领会为止。对诗、赋,他不再仅仅限于模仿,而是把重点放在了发展和创新上,整日琢磨,通宵思考,如醉如痴地沉浸在创作的海洋中。这使他在成为“诗圣”的道路上,加快了步伐。

杜甫七岁能写诗,九岁写就一手好书法,到他十四五岁的时候,就能与当时的文人一同吟诗作赋,即兴应答。这时他所写出的诗,已经以持重凝练受到了世人的一致称赞。

公元744年,杜甫在洛阳结识了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的大诗人李白。虽然两人年龄相差十余岁,却一见如故,结成至交。

后来,杜甫被任命为参军。“安史之乱”后他投奔唐肃宗,曾写下了《春望》一诗。不久,杜甫又去凤翔,被唐肃宗封为左拾遗,后又被派到华州做官。在这一时期,他前后写下了“三吏”(即《石壕吏》、《潼关吏》、《新安吏》)和“三别”(即《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等名篇,受到高度评价,被冠以 “诗史”的美誉。

以后,杜甫辞去官职,过了几年安定生活。这时期,他写下了《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既是他当时生活困境的真实写照,又显示了他崇高的情怀、感人的品质。

咏杜甫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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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生于盛唐,却唱不出盛唐的繁华;你与李白为友,却不能像他一样挥洒浪漫诗意。你唱出的',是晚唐的衰落和动乱;你挥洒的,是苦难人民的哀叹与泪水。

杜甫啊,你这衰老无助的巨人!

你留给后世的永远只是蹒跚的背影,无奈的长谈。你看到了动荡生活下人民的苦难,“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只能无奈“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你同样 无奈与自己的处境,“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于是长吁感叹“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并直抒心志“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面对 衰落的国运“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生”,你能做的也只是祈愿“北极朝廷终不改,西山寇盗莫相侵”。最终,韶华逝去,病魔缠身,妻离子散,你呐喊“艰难苦恨 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愁上心头,你却不能借酒消愁;国家危机,你却不能为国效力;异居他乡,你却不能被归故乡。“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这也只 是你梦中的景象,如泡沫一般。

不过,你也曾有过青春。“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你志存高远,未解前路多少事,欲与天公试比高。“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高歌纵酒,你也有狂放的青春。只是在你奔波流离的漫漫人生路上,这昙花一现的美丽如同流星般,眨眼间逝去。

杜甫啊,你这悲壮凄凉的巨人!

杜甫名人故事

杜甫虽然出生在一个官僚家庭,是个官二代,但无奈家道中落,一生仕途不顺,屡受打击。如长安十年,杜甫为谋官历尽艰辛,受尽屈辱。大到受骗上当被权相耍弄,小到残杯冷炙,蔬食不饱。杜甫36岁那年,参加了玄宗的特科考试。但这次考试被权相李林甫操纵,竟一个不取,反倒上表祝贺玄宗,称“野无遗贤”,似乎天下的能人都已被朝廷延揽,剩下的都是些扶不起教不出的草莽之辈。杜甫兴冲冲而来,心悬悬而去,受到了无情的愚弄。

杜甫原本雄心勃勃、理想远大,但造化弄人,年过而立却仍无立身之处,经常为了吃饱肚子而四处奔波。754年诗人家居长安城南的少陵,由于长安发生特大的雨灾,米价飞涨,诗人在长安无法生活,只好把妻儿迁到长安城北的奉先县去谋生。而更为可悲的是759年诗人一年就迁移了四次。从洛阳到华州、秦州、同谷,直到四川的成都。杜甫在同谷县出发时在诗中写道:“奈何迫物累,一岁四行役!”可见诗人奔波之苦。这种奔波,除避安史之乱外,主要就是为生活所迫。

杜甫当初决定去同谷时,就是因为得到同谷县令的信,说此地盛产一种薯类,吃饭问题好解决。可杜甫去后情况并不那么乐观,他在《同谷七歌》中写道:“有客有客字子美,白头乱发垂过耳。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中原无书归不得,手脚冻皴皮肉死。”手脚冻僵的杜甫苦苦寻找的“橡栗”,是一种不好吃的苦栗子,在庄子“齐物论”里养猴子的'“狙公”就拿这个给猴子选择要“朝三”还是“暮四”。可见诗人的生活是饥寒交迫、狼狈不堪的。所以杜甫住了一个多月就只好离开,继续“流动”了。

李白与杜甫都经历过漂泊迁移的生活,但杜甫的情况更加困难。李白漂泊时,常常是一条光棍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多少,花多少,穷点富点,日子都好对付,何况自己账户上还有“五花马,千金裘”,手里有钱,心里不慌。而杜甫在安史之乱以后,到了哪里都是老婆孩子一大帮。经常瓮中无米,灶头无烟。连饿死孩子的惨剧都发生过。

杜甫《咏怀古迹》

《咏怀古迹》

朝代:唐代

作者:杜甫

原文: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鉴赏:

《咏怀古迹五首》是杜甫于公元766年(大历元年)在夔州写成的一组诗。夔州和三峡一带本来就有宋玉、王昭君、刘备、诸葛亮等人留下的古迹,杜甫正是借这些古迹,怀念古人,同时抒写自己的身世家国之感。这是其中的第三首,诗人借咏昭君村、怀念王昭君来抒写自己的怀抱。诗人有感于王昭君的遭遇。寄予了自己深切的同情,同时表现了昭君对故国的思念与怨恨,并赞美了昭君虽死,魂魄还要归来的精神,从中寄托了诗人自己身世及爱国之情。全诗叙事明确,形象突出,寓意深刻。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诗的发端两句,首先点出昭君村所在的地方。据《一统志》说:“昭君村,在荆州府归州东北四十里。”其地址,即在今湖北秭归县的香溪。杜甫写这首诗的时候,正住在夔州白帝城。这是三峡西头,地势较高。他站在白帝城高处,东望三峡东口外的荆门山及其附近的昭君村。远隔数百里,本来是望不到的,但他发挥想象力,由近及远,构想出群山万壑随着险急的江流,奔赴荆门山的雄奇壮丽的图景。他就以这个图景作为这首诗的首句,起势很不平凡。杜甫写三峡江流有“众水会涪万,瞿塘争一门”(《长江二首》)的警句,用一个“争”字,突出了三峡水势之惊险。这里则用一个“赴”字突出了三峡山势的`雄奇生动。这是一个有趣的对照。但是,诗的下一句,却落到一个小小的昭君村上,颇有点出人意外,因而引起评论家一些不同的议论。明人胡震亨评注的《杜诗通》就说:“群山万壑赴荆门,当似生长英雄起句,此未为合作。”意思是这样气象雄伟的起句,只有用在生长英雄的地方才适当,用在昭君村上是不适合,不协调的。清人吴瞻泰的《杜诗提要》则又是另一种看法。他说:“发端突兀,是七律中第一等起句,谓山水逶迤,钟灵毓秀,始产一明妃。说得窈窕红颜,惊天动地。”意思是说,杜甫正是为了抬高昭君这个“窈窕红颜”,要把她写得“惊天动地”,所以才借高山大川的雄伟气象来烘托她。杨伦《杜诗镜铨》说:“从地灵说入,多少郑重。”也与这个意思相接近。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前两句写昭君村,这两句才写到昭君本人。诗人只用这样简短而雄浑有力的两句诗,就写尽了昭君一生的悲剧。从这两句诗的构思和词语说,杜甫大概是借用了南朝江淹《恨赋》里的话:“明妃去时,仰天太息。紫台稍远,关山无极。望君王兮何期,终芜绝兮异域。”但是,仔细地对照,杜甫这两句诗所概括的思想内容的丰富和深刻,大大超过了江淹。清人朱瀚《杜诗解意》说:“‘连’字写出塞之景,‘向’字写思汉之心,笔下有神。”说得很对。但是,有神的并不止这两个字。读者只看上句的紫台和朔漠,自然就会想到离别汉宫、远嫁匈奴的昭君在万里之外,在异国殊俗的环境中,一辈子所过的生活。而下句写昭君死葬塞外,诗人用青冢、黄昏这两个最简单而现成的词汇,尤其具有大巧若拙的艺术匠心。在日常的语言里,黄昏两字都是指时间,而在这里,它似乎更主要是指空间了,它指的是那和无边的大漠连在一起的、笼罩四野的黄昏的天幕,它是那样地大,仿佛能够吞食一切,消化一切,但是,独有一个墓草长青的青冢,它吞食不下,消化不了。这句诗就给人一种天地无情、青冢有恨的无比广大而沉重之感。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这是紧接着前两句,更进一步写昭君的身世家国之情。画图句承前第三句,环佩句承前第四句。画图句是说,由于汉元帝的昏庸,对后妃宫人们,只看图画不看人,把她们的命运完全交给画工们来摆布。省识,是略识之意。说元帝从图画里略识昭君,实际上就是根本不识昭君,所以就造成了昭君葬身塞外的悲剧。环佩句是写她怀念故国之心,永远不变,虽骨留青冢,魂灵还会在月夜回到生长她的父母之邦。南宋词人姜夔在他的咏梅名作《疏影》里曾经把杜甫这句诗从形象上进一步丰富提高:“昭君不惯胡沙远,但暗忆江南江北。想佩环月夜归来,化作此花幽独。”这里写昭君想念的是江南江北,而不是长安的汉宫,特别动人。月夜归来的昭君幽灵,经过提炼,化身成为芬芳缟素的梅花,想象更是幽美。“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这是此诗的结尾,借千载作胡音的琵琶曲调,点明全诗写昭君“怨恨”的主题。据汉代刘熙的《释名》说:“琵琶,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晋代石崇《明君词序》说:“昔公主嫁乌孙,令琵琶马上作乐,以慰其道路之思。其送明君亦必尔也。”琵琶本是从胡人传入中国的乐器,经常弹奏的是胡音胡调的塞外之曲,后来许多人同情昭君,又写了《昭君怨》、《王明君》等琵琶乐曲,于是琵琶和昭君在诗歌里就密切难分了。

前面已经反复说明,昭君的“怨恨”尽管也包含着“恨帝始不见遇”的“怨思”,但更主要的,还是一个远嫁异域的女子永远怀念乡土,怀念故土的怨恨忧思,它是千百年中世代积累和巩固起来的对乡土和祖国的最深厚的共同的感情。前面提到,这首诗的开头两句,胡震亨说“群山万壑赴荆门”的诗句只能用于“生长英雄”的地方,用在“生长明妃”的小村子就不适当,正是因为他只从哀叹红颜薄命之类的狭隘感情来理解昭君,没有体会昭君怨恨之情的分量。吴瞻泰意识到杜甫要把昭君写得“惊天动地”,杨伦体会到杜甫下笔“郑重”的态度,但也未把昭君何以能“惊天动地”,何以值得“郑重”的道理说透。昭君虽然是一个女子,但她身行万里,青冢留千秋,心与祖国同在,名随诗乐长存,诗人就是要用“群山万壑赴荆门”这样壮丽的诗句来郑重地写她。

杜甫的诗题叫《咏怀古迹》,他在写昭君的怨恨之情时,是寄托了他的身世家国之情的。杜甫当时正“飘泊西南天地间”,远离故乡,处境和昭君相似。虽然他在夔州,距故乡巩义一带不像昭君出塞那样远隔万里,但是“书信中原阔,干戈北斗深”,洛阳对他来说,仍然是可望不可即的地方。他寓居在昭君的故乡,正好借昭君当年想念故土、夜月魂归的形象,寄托他自己想念故乡的心情。

清人李子德说:“只叙明妃,始终无一语涉议论,而意无不包。后来诸家,总不能及。”这个评语说出了这首诗最重要的艺术特色,它自始至终,全从形象落笔,不着半句抽象的议论,而“独留青冢向黄昏”、“环佩空归月夜魂”的昭君的悲剧形象,却在读者的心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