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的幽默说说 2017年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首发) 四川发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3月17日,四川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披露,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该院3月8日发

2022年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首发)

四川发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3月17日,四川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披露,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该院3月8日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期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据悉,这也是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2022年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首发)

近日,四川资阳市安岳县法院向一对闹离婚的“85后”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他们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要求。无独有偶,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也发出了“离婚冷静缓和期”告知书,要求一对起诉离婚的夫妻冷静2个月。

在安岳县法院审理的案件中,这对夫妻婚后常因琐事争吵。一次发生纠纷,女方离家出走并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当地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女方又表达了放弃诉讼的意愿。法院认为,这对夫妻提出离婚可能出于一时冲动,因此向他们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提出:“冷静期限内,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结婚12年,育有一女。男方认为女方消费大手大脚,不能勤俭持家,而夫妻更大的分歧在于是否生育二胎。庭审中,女方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男方则态度坚决。主审法官向他们发出“离婚冷静缓和期”告知书,希望双方能够冷静思考、加强沟通。在缓和期内,法院将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婚姻家庭咨询服务,积极引入心理干预,以帮助当事人调处家庭矛盾,化解婚姻危机。

据了解,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试点工作,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选择了118个中级和基层法院开展这项工作。按照《意见》,试点法院在最高法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要在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

之前提到的南宁市江南区法院一案的主审法官李姗姗说,目前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85后”夫妻占大多数,双方都年轻气盛,容易冲动行事。提出“冷静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双方缓解对立情绪,让他们深思熟虑后再作决定。

此前,广州、上海等地的法院也曾在离婚诉讼中引入“冷静期”概念,以挽救边缘婚姻。

■碰撞

体现法治思维

折射伦理关怀

对离婚案件,以往法官更多的是在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着力,重裁判职能发挥、轻婚姻危机化解。随着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推进,法官对婚姻案件的敏感性、复杂性也有了更多的认识。法院发出“离婚冷静缓和期”告知书,是对婚姻的挽救,更是一种人性化的举措,既体现法治思维,也折射温暖的伦理关怀。

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法院院长 闭克武

实施存在难点

需要制度配套

设定“离婚冷静期”的做法若随意使用,对离婚自由的限制又会过于严格。因此,该制度实施的难点在于如何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做出判断。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也离不开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果法院没有完善的配套制度,那么有的当事人可能会在这个阶段转移财产、隐匿财产,或者做出一些恶意侵害对方利益的事情。另外,诉前调解制度、心理咨询制度等在离婚诉讼法律制度中也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更好解决婚姻家庭纠纷。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李 俊

并非普遍适用

依据值得商榷

“冷静期”并非适用所有离婚诉讼情形。如果当事人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法院应准予离婚,不符合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原告六个月内不得再起诉离婚,这六个月实际上也是给予了“冷静期”。在《婚姻法》、《民事诉讼法》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前提下,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另设程序,法律根据是否充分值得商榷。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广西民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 何 涛

减少冲动行事

有益社会和谐

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结婚、离婚,都是人生大事。但生活中,不少年轻人视婚姻为儿戏。法院面对离婚诉讼,在综合考虑后设置“冷静期”,希望双方在婚姻大事前,保持慎重和理智,三思而后行。此举应该可大大降低因冲动而离婚的几率,对当事人家庭、对社会和谐都有益。

南宁市民 李女士

出于好意挽救

浪费司法资源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该准予离婚。感情基础没有了,法院却不让当事人离婚,这只是出于法官的主观好意。但有的时候,设置离婚“冷静缓和期”也挽救不了婚姻,反而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3月17日,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披露,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该院3月8日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据悉,这也是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这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从安岳县法院新设立的“家事少年审判庭”发出,通知书内容由该庭庭长经一天推敲最终形成。

85后夫妻因琐事离婚 法院发冷静通知书

17日,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介绍,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前往该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调查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后来打了一次架,女方离家出走了。”主审法官李洪婷介绍,女方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安岳县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李洪婷说,经了解,这对夫妻发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都坚持自己个性,离婚可能出于一时冲动。”

今年3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女方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李洪婷说,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拟定通知书耗时一天 限夫妻冷静3个月

蒋新儒说,因为是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没有可以参照的文书,通知书的格式和措辞,他经过一天时间仔细推敲才最终形成。“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言辞十分恳切,特别提到双方的小孩,希望这一点能挽回双方的婚姻。”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了这对夫妻3个月“离婚冷静期”,并提出了基本要求:“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蒋新儒说,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冷静期限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河南上海等地已试行 四川已在多地启动试点

蒋新儒介绍,这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是安岳县法院的创新之举,并且也有一定的法律支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有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的相关要求。”

“根据高院精神,我们新设了家事少年审判庭,这也是审判精细化的要求,2022年1月正式运行。”蒋新儒说,该法庭主审家庭纠纷和少年刑事案件,均不公开审理。

据介绍,2022年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河南在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在一些基层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尝试实行3至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此外,上海市部分基层法院,也启动了该项制度试点。

“目前,我们省也启动试点,多个基层法院成为试点。”蒋新儒说。

四川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四川发出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四川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全文:

近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发出了四川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发现,在家事审判改革这一背景下,全国已有多地在进行建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探索。

85后夫妻离婚被喊停

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前往安岳县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法院调查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后来在一次纠纷中女方离家出走。女方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安岳县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法院了解,这对夫妻发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都坚持自己个性,离婚可能出于一时冲动。在今年3月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女方放弃了诉讼的意愿。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据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介绍,虽然此前外地也有过 “离婚冷静期”的探索,但因为在四川省还是首次,并没有可以参照的文书,也没有通知书的格式和措辞,他们经过一天时间仔细推敲才最终形成最后的样子。“在里面我们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特别提到双方的小孩,希望能挽回双方的婚姻。”

通知书限夫妻冷静3个月

记者在这份通知书上看到,法院用了大段的篇幅劝解当事人珍惜婚姻家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家和万事兴’是人们对婚姻家庭生活的共同愿望,用耐心和真情去温暖子女,珍惜身边人”。

这份通知书给这对夫妻的冷静期限是三个月,从3月8日起到6月8日止,通知书中也提出了冷静期间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冷静期限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已有多地在进行此项探索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试点工作,并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随后最高法选择了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这项工作。

按照《意见》的要求,试点法院要在最高法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下,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要在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积极化解婚姻危机,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

记者查询发现,在此之前,全国各地法院相继开展了探索,离婚冷静期便是形式之一。

据报道,在广州中山市,所有的离婚案件在开庭前必须进行调解,调解形式不限,可当庭调解、可电话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庭出具调解协议;调解不能当即成功的,给予一个月的冷静期(或和解期)。在上海,静安区法院就在离婚判决中引入了“冷静期”,在已进入“冷静期”的67起离婚案件中,成功挽回了27个濒临破碎的婚姻家庭。在河南,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一些基层法院在离婚诉讼中,尝试实行3至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制度。

对话

离婚冷静期防冲动型离婚

问:为什么会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蒋新儒(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从去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选择了118个中基层法院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四川省的情况,四川高院最后确定了27家法院作为试点。安岳县在四川是人口大县,每年的离婚案件大概在1000件左右,于是安岳县法院成为四川家事审判改革的试点法院。

问:能简单介绍一下“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是怎么出来的吗?

蒋新儒:这个并不是我们凭空想象出来的,因为在家事审判改革中有涉及到离婚冷静期的要求,要防止冲动型离婚,维系婚姻家庭关系稳定。我们当时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承办法官发现原告不是那么坚定地要求离婚,双方的亲人也希望双方能够和好,法官一开始调解没调解下来,恰好我们院在搞家事审判试点,于是决定根据这个案子的情况给他们一个离婚冷静期。在发出这个通知书之前,我们也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有些法院已经做过了,虽然有争议,但我们最后还是决定发出这个通知书。

问:这个冷静期通知书发出之后,也出现了一些争议的声音,认为没有法律依据。

蒋新儒:之前外地法院做这种尝试的时候已经出现过争议,我们当时在发这个通知书的时候已经预想到了也会引起争议,特别是在一些法律界人士中间,他们认为违法干涉了婚姻自由。

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每年都有上百万的人离婚,牵涉的人太多,引起了很多社会问题,比如未成年人犯罪中,不少孩子都是离婚家庭的,老人没人赡养,这种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我们觉得这种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有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的相关要求,也有一些文件精神。

问:怎么看待这种争议?

蒋新儒:我觉得有争议很正常,一个政策或者做法,总会有人觉得好有人觉得不好,越是有争论越能推进工作,越能完善我们的工作。

问:案件当事人怎么看这个冷静期通知书?

蒋新儒:他们并没有感到很诧异,我们现在也在跟踪这个案子,因为原告已经出去打工了,我们已经通过电话跟他们作了交流,原告很快就会回来跟我们面谈,到时候我们会了解他们对这个通知书到底什么态度,是不是觉得对他们好。

问:什么类型的案件会发冷静期通知书?

蒋新儒:肯定不是所有的婚姻案子都会发,离婚案件分为两种情况:婚姻危机和婚姻失望,对于婚姻失望的肯定要保证他们离婚自由,那种情况不可能发通知书,而在婚姻危机中,比如有和好可能的、年轻冲动离婚的、性格差异、当事人或者亲属提出让法官多劝劝,在这些情况中,我们根据情况才会发。

问:发通知书时法官跟当事人有交流吗?

蒋新儒:这个肯定会有,法官会对他们进行劝解,告诉他们冷静期的基本要求,就像我们在通知书中所写的那样。

问:当事人如果不接受怎么办,或者在冷静期内如果出事了怎么办?

蒋新儒:因为我们也还在进行试点改革,如果不同意可以不执行,这种情况我们也考虑过,因为现在还是试点改革,没有具体的指导意见,没有什么经验可以借鉴,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可以不用实施马上终止,按法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种做法并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根据案件情况的。

问:有种观点认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但现在却不让他们离婚,婚姻冷静期通知书也是浪费司法资源。

蒋新儒:我们并不是禁止离婚,只是暂停他们离婚,在这个问题上,外地法院探索过这种做法,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败的,也都引起了争议,但我们觉得这件事要从正面来看,要看到这种做法也起到了作用,挽救了一些家庭和婚姻。

2022全国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近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发出了该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记者发现,在家事审判改革这一背景下,全国已有多地在进行建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探索。

2022全国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记得改革开放初期,民政部门都设有调解室,对于离婚夫妻首先进行一番调解,但是后来不知为什么调节功能撤销,只要有人来离婚,立即依法予以办理,离婚变得十分简单。

离婚变简单,有利于夫妻双方摆脱旧婚姻走向新生活,尤其是对于感情破裂甚至存在家暴问题的家庭,受害一方可以尽早脱离苦海。但是不容置疑的是,也有一些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妻是意气用事,是一时冲动,尤其是一些年轻夫妻视婚姻如儿戏,像小孩过家家,当他们拿到离婚证,后悔晚矣,可是为了“面子”,谁也不想首先提出“破镜重圆”。

笔者曾读过一则《武汉婚姻登记员一句“打印机坏了”,在9年里挽救了500对婚姻》的新闻,新闻中的登记员对一些冲动离婚的夫妻故意用“打印机坏了”拒开离婚证,竟然挽救了500对婚姻。尽管对其做法褒贬不一,但从一个侧面说明,有些婚姻是能够挽救的。

这些年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固然与价值观转变、社会道德滑坡、浮躁虚荣的人生观甚嚣尘上以及个性自由解放、重视自我心灵感受等因素有关,但是也与离婚条件过于宽松,手续简单、成本太低以致冲动离婚、任性离婚有关。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面对离婚率飙升,发放离婚证的民政部门也应该有所担当。有人说,设置离婚冷静期违背了《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条款,笔者不这样认为,因为冷静期只是“冷静”一下,并非堵住离婚之路,真想离婚的`夫妻,冷静期一过,照样领到离婚证。冲动是魔鬼,冷静期是降伏魔鬼的法宝。

不过,实行“离婚冷静期”需要把握好一个度。一方面要把握好婚姻冷静期的适用人群,对于那些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离婚的冲动型离婚,以及双方亲朋好友认为有必要进行挽救的离婚事件,可以发放“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而对于确已感情破裂甚至存在家暴嫌疑的离婚情形,却不宜使用冷静期。这一点需要民政部门冷静观察,明察秋毫。

另一方面,冷静期不宜太长。笔者认为,三个月的冷静期时间有点长,最好改成两个月甚至一个月。对于那些冲动离婚的夫妻而言,只要当场不发证,就有峰回路转的可能,只要有个台阶,他们就顺着台阶回家,继续奏响锅碗瓢盆交响曲。此外,短暂的冷静期,也避免真想离婚的夫妻继续遭受失望婚姻的折磨与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