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马大定理》的读后感800字

费马大定理是17世纪法国数学家费马留给后世的一个不解之谜。即:当整数n > 2时,关于x, y, z的不定方程 x^n + y^n = z^n. 无正整数解。  为证明这个命题,无数的大数学家们都在不懈努力,孜孜不倦的力求攻克。该问题的提出还在于毕达哥拉斯定理(在一个直角三角形中,斜边的平方等于两直角边的平方之和)的存在。而后欧拉用他的方式证明了x^3 + y^3 = z^3无正整数解。同理3的倍数也无解。费马也证明了n为4时成立。这样使得待证明的个数大大减少。终于在“谷山——志村猜想”之后,被安德鲁·怀尔斯完全证明。  看过该书以后,一方面是对于费马大定理的`证明过程的惊叹。这是一个如此艰辛的过程。阿瑟·爱丁顿爵士曾说,证明是一个偶像,数学家在这个偶像面前折磨自己。值得解决的问题会以反击来证明他的价值。费马大定理的成功证明的实现在是它被提出后的300多年。经典数学的证明办法是从一系列公理、陈述出发,然后通过逻辑论证,一步接着一步,最后就可能得到某个结论。数学证明依靠这个逻辑过程,一经证明就永远是对的。数学证明是绝对的。也是一环扣一环的,没有索菲·热尔曼,柯西,欧拉等人在之前的研究,该定理并非能在个人的一次研究中就能得到证明。对于数学的研究是永无止境的。另一方面,我也认识到寻找一个数学证明就是寻找一种认识,这种认识比别的训练所积累的认识都更不容置疑。最近两千五百年以来,驱使着数学家们的正是这种以证明的方法发现最终真理的欲望。数学家有着不安分的想象与极具耐心的执拗。虽说当今计算机已经发展到一定地步了,它的计算速度再快,但是无法改变数学证明的需要。数学证明不仅回答了问题,还使得人们对为什么答案应该如此有所了解。  学数学能干什么?曾经也有学生这样问过欧拉,欧拉给他一些钱以后就让学生走了。培根也说过,数学使人周密。数学的证明最能培养严谨的态度。

《春水》的读后感

面对着冰心的诗歌,我会不由自主地有一种被净化了的感觉,《春水》是冰心著名的诗歌作品之一。

当我读完这首诗歌的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了,我觉得自己被孤独紧紧地抱住了,喘不过气来。尤其是当我读到:“幢幢的人影,沉沉的烛光——都将永别的悲哀,和人生之谜,刻在我最初的回忆里。”

这段文字使我深深的沉醉,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在阅读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它在此刻说出了我的心声;也许是因为我阅读的'时候太投入了;也有可能是因为……许多的原因都有可能会产生,我自己也无法一一列举出来。

“幢幢的人影,沉沉的烛光”会使你们想到什么?它会使我想起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一位老太太坐在点燃着蜡烛的桌子的旁边,在一间两百多平方米的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在这空荡荡的房间里读书,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清清楚楚地听见。这会是多么得孤独,多么得无助啊!

所以,我们一定不能让自己身边的老人也遭受同样的待遇,让他们感觉到寂寞。现在想来,我的爸爸妈妈,这点儿做的还是蛮周到的,没有让他们的父母一个人安享晚年,让他们和舅舅舅妈住在一块儿,每年都会去看他们十多次,陪他们谈心聊天。有趣的是每当我们去的时候,爷爷奶奶就会播放“常回家看看”这首歌,一家人开心的在桌边吃着饭,我相信,这时的老人们都会是最开心的了。

我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老人们最喜欢和家人一起吃团圆饭了,他们之所以唠叨也是希望我们多多关心自己,所以,以后如果我很唠叨的话,你可不要嫌我烦哦,你老了也会是这样的。”

读完这首诗歌后,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不要让自己家里的老人感到孤单无助!

《飘》的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乞丐的读后感

世界上有一种爱是平等的。正如阳光,它不管俊美丑陋,不分贵贱高低,他总是将温暖播撒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无私的给他们关爱。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乞丐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乞丐的读后感一

世界上有一种爱是平等的。正如阳光,它不管俊美丑陋,不分贵贱高低,他总是将温暖播撒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无私的给他们关爱。

在《乞丐》这篇文章中,一位老态龙钟的乞丐,向“我”伸手乞求帮助。但是“我”一无所有。情急之下,“我”握着他那双肮脏、颤抖的手,给了他话语的温暖。

读完了这篇文章,屠格涅夫的最后一句“我明白,我也从我的兄弟那儿得到了施舍”,让我感受到了他从乞丐那儿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爱。是啊,任何施舍都是平等的,任何帮助都是相互的,施舍者给予他人物质上的帮助时,同时他自己也获得了精神上的回报,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动作。都是一种满足。

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冷漠无情的人。去商场的路上,碰见了几个残疾人再卖艺。他告诉人们,他是从安徽来的。因为是残疾人,所以没有生活来源,为了生存,最后不得不去卖艺。有人上去给他们钱,然而,我听到有人说,那是骗子!为什么?为什么在他们眼里他是骗子?弱势群体所做的事情就是骗人的吗?还有大街上四处乞讨的老人。我宁愿相信那是真的`。为什么我们不能以一颗温柔的心去对待他们?两块钱在我们眼里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不能发挥自己的一点点爱心吗?我们的一点点爱心还不值两块钱吗?我们的生活一天天变好,可是我们的心却变得越来越冷漠。于是,仅存的善良也渐渐麻木了。

现在的我们因该学会用善良的心去看待世界,关怀那些需要我们的人。把心灵的灰尘擦掉,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就让我们伸出双手,给那些需要我们的人送去温暖。

乞丐的读后感二

《乞丐》中的主人翁尼古拉。图森,处处受到人们的厌弃、趋赶,一无藏身之地,二无生活来源,以乞讨为生,“他的头脑里只有一个念头:‘吃’”。“有时从四处乞讨来的食物够吃时,他可以一连四、五天躲着不出来。”他是病残得什么都不能做吗?不是的,他的躲藏和逃生本领很强。为了躲避宪兵,“他马上变得矫捷起来;为了找到藏身的地方,他简直象神话里的怪物那样灵敏。”他的双臂出奇地有力,可以单凭手腕的力量就能爬到堆放草料的顶楼上。“

他的来历人们不知道,是弃婴,“从小靠慈善施舍长大,没有受过任何教育。”一开始人们没有抛弃他,施舍给他衣服食物,使他慢慢长大。后来由于车祸使他成为残废,靠着乞讨勉强延续着生命。天长日久,他和人们从不交往,“也不爱任何一个人”,所以人们厌恶他,不愿意再施舍他,实在饿急了,就偷了希凯大爷的鸡,被宪兵抓走,直至饿死。人们为什么不再施舍他,“女人们站在各自家门口发表意见:‘’大家总不能整年养着这么一个一事不做的人啊!”

他的悲剧不仅仅是社会造成的,更重要的是,他没有自尊,因而也不可能自力,最后被社会抛弃,也是情理这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