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之死感怀美文

90年代的诗坛是一个令人扼腕的年代,90年代的诗歌似乎以年轻诗人的早夭来宣告一个寒冷季节的到来。

1991年9月24日,留下一纸遗书和二百多首诗稿后,在一个安静的晚上,戈麦自沉于当年国学大师王国维溺死的北京西郊万泉河中,时年24岁。戈麦短暂的一生中时时都冥想死亡,也在抒写死亡,死亡如同影子一样死死地跟着他。

十年过去了,我们并没有忘记这位过早离开我们的天才诗人。西渡曾说:“或许他是半神,他是天使。”今天我们重温他的诗歌,但愿也能获得“永生的自由”。

诗人戈麦最喜欢的一句诗是:“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他说:“诗歌应当是语言的利斧,它能剖开心灵的冰河,在词与词的交汇、融合、分解、对抗的创造中,一定会显现犀利夺目的语言之光照亮人的生存。诗歌直接从属于幻想,它能拓展心灵与生存的空间,能够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

同为北大英年早逝的诗人,海子或多或少对戈麦产生过影响,尤其是海子的卧轨给了更年轻的戈麦很大的打击。现实的处处打击和对这个时代的绝望,让戈麦的诗歌逐渐游离于生活,形成一种独特的诗风而不被当时的时代所接受。戈麦的诗没有海子那般明朗的意象,更多的是一种隐秘的抒情,比海子更倾向于死亡的抒写,可以说他的诗是一种“黑色的美丽”。

戈麦考进北大中文系是鬼使神差的,高中时选学理工,高考时报的是经济学,后来却进了北大中文系,但所有这些似乎注定了他的文学道路选择,注定了他会以全部生命来实践他的诗歌创作。

“我从没有想过,诗应当和我发生联系——直到1987年,应当说是生活自身的水强大地把我推向了创作,当我已经具备权衡一些彼此并列的道路的能力的时候,我认识到:不去写诗可能是一种损失。”

“朋友们渐渐离我远去/我逃避抒情/终将被时代抛弃”(《诗歌》)。就是这种逃避抒情的思想,排斥了诗歌创作中的偶然性,突发性因素,使得他与时代拉开了距离,慢慢培植了他的“厌世”观,在他完成自我的分裂和选择的过程中,其实已经孕育着诗人人生悲剧的必然性的种子。“无论如何,我对诗的感激要高与对生活的留恋”,这句话或多或少地体现了诗人的决绝,诗歌成了他的精神故乡。

麦田是海子的精神家园,而戈麦的精神家园是在红果园,“我手捧一把痛楚,一把山揸/把一切献给广阔的家园/献给燃烧中灼热的胸怀”(《红果园》),与现实的决裂,造成戈麦面对的是想象的失落,语言的失落,精神的失落。在红果园,精神的家园,诗人的心依然无法明亮,“家乡的红果园/心灵的创伤连成一片”(《红果园》)。

戈麦是一个把体验诗歌当成体验生命的人,有人在评论戈麦的诗时,提到了戈麦作为一个诗人的谦卑,一种对语言的谦卑,将自己降低到语言之下,让语言自己来呈现。然而在归结其中的原因时,我却觉得并不单纯的是由于戈麦本身的谦卑的个性,很大一部分在于诗人特性,一种群体性,而戈麦则表现得更为明显,他的“逃避抒情”,“痛恨重复”,“必须诚实”等思想,尤其是他的“厌世”,他对这个时代,对生活的绝望,更明确地说是对人的绝望,这必然使他将人放得很低,自觉地将自己放在语言之下,降低自我,泯灭自我。

“当我说到风/我的心头涌起一层淡淡的云/我的话语像一片苇叶/风从苇叶下面一掀而过”(《风》)。对于语言的谨慎,甚至达到了敏感的程度,然而正是这种并非常态的敏感,营造出一种如“纤细的手指敲击着/浅蓝色脆弱的玻璃”般的意境,“那些刮到树木的并不是风/而是像一样杳无踪迹的语言”,在语言过分强大的力量面前,我们读到的是一种游离于生活的思想,一个在精神家园里流浪的受伤的灵魂。

《誓言》是戈麦的一首极优秀的诗作,也是解读戈麦精神轨迹的一个重要的入口,整首诗昭示着一种重要的分裂,“好了,我现在接受全部的失败/全部的空酒瓶子和漏着小眼儿的鸡蛋/好了,我已经可以完成一次重要的分裂/仅仅一次,就可以干得异常完美”,这种对于“异常完美”的渴求与向往,使年轻的戈麦完成了一次重要的分裂,并以此抵押了自己的未来。

对于诗歌道路的选择,一次重要的分裂的完结,却是另一种人生悲剧的开始,如今的我们已很难相象那个时代里的诗人,对于诗歌这种语言的纯粹的追求,然而这种过于纯粹的追求,与现实之间的强烈反差,往往会造就一个诗人的悲剧。

从《誓言》这首诗的语言开始挖掘,我们便能很容易发现戈麦在用一种几近崩溃的词句对这个世界进行消解,将它们转入一个隐喻的空间。另一位北大诗人指出:“戈麦始终运用一种可能性意味浓郁的汉语来写作。”这体现了诗人想象的.力度和高度,更重要的是体现了诗人一次次地将自己降低,让词语淹没自己,在隐秘的修饰中,让语言作为一个主体自我呈现。

伴随着决绝与分裂,选择与悲剧的开始,戈麦作为一个九十年代的诗人,一个异常脆弱的群体中的一部分,始终无法摆脱一种带血的召唤,“你是谁?为什么在众人之中选择了我/这个不能体味广大生活的人/为什么隐藏在大水之上的云端/窥视我,让我接近生命的极限”(《陌生的主》)。这种被召唤的命运让诗人陷入了痛苦的矛盾,“而他最终听从了命运的召唤/我将成为众尸中最年轻的一个/但不会是众尸之王”。

海子在留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样明亮的诗歌后,依然步上了殉诗之路,而戈麦在接近生命的极限的过程中,在命运带血的召唤下,走上了他在自己的诗作《金镂玉衣》中所想象的:“而我将故去/将退踞到世间最黑暗的年代/故步自封,举目无望/我将沉入那最深的海底”。

海子和戈麦的相继离去,给90年代的诗坛带来了一股压抑的空气,诗人之死难道真的是一种命运的召唤?我们后来的人也只能站在诗人的坟墓面前,用诗人的血宣誓:

如果你们活着,只是为了证明诗篇

往往比谎言更加美丽

就让你们都死去吧

让我穿起你们的黑影,开始重塑自己

诗人之死诗歌

诗人之死诗歌1

来吧

我们先来埋葬爱情

为租赁婚姻的坟墓

抢个首付

焚香烧纸

斯地匍匐

备好花环

写上

祭奠爱情

未婚已死

某年某月某日

来吧

我们先来埋葬理想

北冥之鱼

放生池塘

何时化鸟

蔚蓝天空

不见飞翔

匍匐于地

烧纸焚香

且把三颗滴泪

去渣研墨

刻于石碑之上

滇东少年

祭奠理想

某年某月某日

来吧

埋葬了左手的爱情

右手的理想

我已

两手空空

一无所有

剩下的

就是把自己埋葬

诗人之死诗歌欣赏

诗人之死诗歌2

就在三天前

卧夫死了,诗人卧夫死了

我不认识诗人卧夫

只是从这些天的新闻中

得知了他绝食而死的消息

怀柔山中,从此

多了一个令人敬畏的故事

令我感惋惜的是

他竟然用一种近乎殉道的`方式

进入理想的天国

相信卧夫必定不是软弱的

不然,肯定不会如此从容地

结束他的人生,离开这个世界

以及喜欢着他的人们

当然,他也一定很幸福

因为,在向着梦想前进的时候

有这么多的人

关注他,关心他,关爱他

甚至,嘲讽他,曲解他

只是现在

这些都已不再重要

如果死亡可以解脱一切

如果生命只属于未来

那他必定是幸福的

而且他必定相信

死亡的尽头,是灵魂的新生

是寻觅已久的乐园

现在,留给我们的

只能惋惜,只能喟叹

只能是对生命更多的敬畏

诗人的生命是火,是光

如果生活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光彩

就请给予诗人卧夫

选择死的最后权利吧

也许,这是我们能给他的

莫大的安慰,以及最好的思念

也是对生命应有的尊重

感怀,时光美文

一丝温情、一缕温馨、一些过往,往事又经年,经年又如水……感怀,时光,带着水意,看到时光的路上,来了,去了;遇见与错过在时光里交织,浮光里,全是影影绰绰的悲与欢,聚与离…失去的,得到的,有时候,就好象只在一瞬间,很多过去是忘不掉的,我决不自欺,我始终是红尘中人,过去是,将来还是,聚散,舍得,悲喜,都是无法回避的遭遇,所以,拥抱一颗热爱生活的心,纯净而透明宁静从容,从容为自己在尘嚣中中开辟自己的“心灵净土” ;心灵净土,是我静谧平和与洒脱面对人生的积极境界。

走过一个个烟雨潮湿的季节,从冬天到夏天,轻捻着岁月的痕迹,细数着匆匆流逝的日子,轻轻的唱,感叹,日子依旧如流水般流淌,依然没过多奢望和期待,没太多渴望,淡淡地,简单地,聆听岁月刻下的心符,掬一捧素光,一路行走,一路成长,成长,就是收获。淡淡地,不经意地,把思绪浸透;肺腑的呼吸着清新、柔和的气息,触动的心弦,体味自己心灵文字背后的那分情感,睿智的为自己做心灵的剖析与表述,剖析表述的尽是生活里的风霜雪月或者晴雨风景,而这些风景足以我能闻到与品尝到逝去岁月的醇香。就让我心灵文字的灵魂显现生命宁静的醇香,如此,亦便是我内心中一直想要端持着的静美了。

生活在喧嚣浮躁,习惯漠然的站在自己的渡口感觉,感觉,长发随季节如蚕儿吐丝般疯长,梳理时便会连同一段段回忆一起梳理,柔软,缠绵;然后,浅浅的从容,淡淡的朴素,默默的自然的契合,静静的释怀简静、内省的智慧和感悟恬静丰盈我的生活,感悟,得意与失意,高贵或者卑微,都是会被时间剥去其虚伪的壳,唯有拥抱一颗童心而坦然的生活,唯有静好馨宁的淡雅风景是岁月里一支隽秀的歌。而,这隽秀的歌,就是我活着的幸福。平常的我,认真而细致地坚守真情,坚持着内心那份清纯极致的美,如水的情怀,在岁月的积累中,慢慢地沉淀着丰富人生的经历。

我,作为一个单纯的人,喜欢纯粹的美,温柔的美,喜欢高跟鞋一路咯咯的踏在光洁的'青石板上的回声,的的笃笃的声响是我熟悉而热爱的心灵音符,也是心灵行走在这隔世与岁月的绝唱痕迹,而不弃的情怀信念缩短时间和空间的距离,眸光里的笑靥,如水的情怀,演绎成心颤的温柔与宁静。我将这心颤的涟漪,漾成一曲唯美而动听的独特歌谣,这就是人生经历而无以言尽的美。愿这平淡的心境丰盈我质朴静素的生活,愿素心每一天都如一朵温情向阳小花,永开在我心间,让这花香在淡泊和宁静的心灵空间持久保留阳光的清香味道!

秋日感怀美文

下了几场雨,秋天很快就要来到了。

早上出门的时候,一阵凉爽的风吹过来,便真切的感受到了秋的凉意了。

真是一层秋雨一层凉。

我喜欢秋天的雨。淅淅沥沥的秋雨,不缓不急地敲打着窗棂。柔柔的雨线,从空中飘然而落。窗外便是蒙蒙的一片,令人产生无尽的遐想。这时候,我最喜欢靠在窗边,聆听仙籁,享受平淡中的一份清雅,品味人生的乐趣,觉得这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而随着一阵清凉的风,迎面拂来,这时你就会惊喜地发现,夏天的酷暑已成为梦中的回忆了。

现在已没有了七八月时的酷热了。虽然是南方,离真正的秋天还很远很远,但随着暑气的渐渐退去,秋的颜色便一点点的显露出来了。

田野里稻谷长势喜人,绿油油的一大片,几只不知名的鸟儿低低的掠飞,给广阔的田野增添了几分活力;远山的青黛依然,矮矮的荔枝树,远远望去,就如一个个绿色的小山包,细长的桉树高高地挺拔着,也许,过不了多久,山上的颜色就会斑斓起来了。南方的秋天跟北方不太一样,四季不是十分分明,有很多地方可以说是一年四季长青,你分不清究竟是夏天还是秋天,因此山上自然就少了许多北国秋天所特有的热烈的秋色秋韵。但南国的秋天却恰如一位清淡宛约的少妇,淡扫蛾眉,薄施粉黛,细细的几朵小花点缀在额边鬓角,秀丽中多了几分迷人的娇羞,却更有一种别样的韵味。

曾有一位北方到南方来工作的朋友说,他刚开始的时候一点也不喜欢南方,觉得南方没有分明的四季,春天看不到各种花时不同的野花次第开放,夏天又太过于热烈,秋天没有层林尽染的妖娆,冬天过于娇柔,少了大雪纷飞的粗犷与豪放。可是时间长了,倒爱起了南方的婉约细腻,连性格也一如南方人一样变得温柔内敛了许多。也许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吧。

自古以来,大凡失志志士,每到秋季,总会生出许多的悲秋之感来。这往往是缘于个人的“以物喜,以己悲”。而刘禹锡却不一样。“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在刘禹锡的眼里,秋天要比欣欣向荣、艳丽迷人的春天要好。刘禹锡也有诸多不如意的事,但他却一反过去文人的.悲秋传统,唱出昂扬的励志诗篇。这不能不令人佩服。

我爱秋天。秋色虽不似春景以艳丽取悦于人,但却是以风骨见长。没有春之浮华,没有夏之烦躁,没有冬之凛冽,却有一种高雅闲淡的情韵。那一种明净清澈的秋之美,深入到你的骨髓里去,直教人心灵澄净,一切世间的俗念便随秋风秋雨而去了。

想起了罗兰的一段话。他在《秋颂》中,在极写秋色秋意之后,写道:“也有某些人,具有这份秋之美。也必须是这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美。这样的美来自内在,他拥有一切,却并不想拥有任何。那是由极深的认知与感悟所形成的一种透澈与洒脱。

秋是成熟的季节,是收获的季节,是充实的季节,却是澹泊的季节。它饱经了春之蓬勃与夏之繁盛,不再以受赞美、被宠爱为荣。它把一切的赞美与宠爱都隔离在澹澹的秋光外,而只愿做一个闲闲的、远远的、可望而不可即的,秋。”

这正是我最喜爱秋天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