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已随风去初二作文

我叫王钦,是sk中学的初一学生。学习是我的强项,所以每次都会拿到学校的精英奖。这是好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我不快乐。我知道这是青春期少年的普遍心理,但我还是不快乐。

我常常对着自己的小熊镜子看,圆圆的脸,宽宽的额头,不高的鼻子,嘴巴还算可以,但眼睛就很平凡了。就算这样,皮肤好的话也可以啊,但偏偏我就是那种有一点偏黑的女生。我真是烦恼死了,再加上一副眼镜,我更加断定没有男生会看上我。但是我的死党小凡不这么看,她怀抱着一包薯片,一边吃一边说:“长得好看又怎么样,还不是不能当饭吃。”对,她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长得好看,但是一点都不会利用资源,还是大大咧咧的样子。我才不听她的呢。不管怎样,我这个星期会去配影型眼镜。连做运动都会好一点。就这么定了!   星期六,我毅然决然的拉上小凡。让她陪我去眼镜店走一趟。   哇!好多眼镜哦,其实我现在才知道,我那个带了3年的眼镜是多么落后。“好贵哦!”

小凡指着一个最近很流行的黑框眼睛惊叫,“三百元一个呢!”我也看中了那个眼镜,虽然很贵,但还好我的'家庭还是不错的,于是我买了一个蓝色边框的眼镜,配了一副隐形眼镜,拉着小凡往外走。售货员小姐在一边一个劲儿地说慢走,脸上笑开了花。

路上,我带着那个蓝色眼镜,小凡说:“没想到你带这种眼镜还蛮漂亮的阿!”嗯,这话我爱听,于是为了感谢她,我决定请她吃肯德基。

在肯德基,小凡点了一大堆东西,我看着如此宏伟的场面,说这么多吃不完,她满不在乎:“有我在,一定可以!”看着她这么好的食欲,我也吃了一些东西。

我突然注意到一个靠窗的座位,有一个boy坐在那里,悠闲地喝着可乐吃着薯条。很帅的样子。我还注意  就在我注意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我,我连忙把头埋下去,我这是怎么了?我问自己,我在生自己的气。接下来,小凡把所有的食品都吃光了,我的可乐也喝完了,于是我们出了肯德基。

不幸的是,星期一在学校,我看见了那个蓝色的靠背——我习惯这样叫他虽然后来得知他叫律海。而且,他就在我们年级,是转校生,而且加入了我们文学社,和我一起当副社长。听说他学习很好。我想,有一拼了。

接下来的学月考试我的第一名被他抢走了。但我不生气,我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隐隐约约的。我正捉摸着。他走过来了旁边跟着一个女孩,好漂亮的。

他们走过来了,我说:“你们好!”

他们说:“你好。”女孩的声音甜甜的,很好听。我有些生气。心被刺痛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早恋。但是我还是在这个星期天回了一趟家,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我的后妈。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谈心——这是我们最喜欢的谈话方式。妈妈告诉了我很多他小时候的故事,还启发我把这个当作动力才好,并且告诉了我其中的利害关系,然我考虑自己要不要向他说。我们谈了很多,12点了,妈妈让我睡了,我自己也在床上想了很多,我知道了。

初一的学习很紧,我一直埋在书本中,已经没有时间去想那些事了,我知道我的任务,妈妈告诉了我最好的东西。现在,我和律海是最好的朋友,我们在竞争中加深友谊而我的初恋——应该可以这样叫吧。已经随风而去了。

让往事随风去

总是感叹时间过得太快,纯真的童年时光还历历在目,转眼间却已成为一个十四五岁的小伙子。有时看着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会感怀自己哪一天也会垂垂老去。但人生不能只由伤怀组成,我们应该微笑。正因为人生短暂,我们才更应珍惜每一个美好的瞬间和每一丝真诚的感动。

珍惜亲情,它让我们的生命之湖漾起美丽的涟漪。早已熟悉了母亲关怀的问候和父亲沉默的眼神。但只因熟悉,却忘记了在母亲为自己盛饭时说一声谢谢,忘记在父亲抚摸自己的头时有一丝感动,甚至愚蠢地认为这是他们应该做的。直到那天,母亲在夕阳余晖中散开头发,我看到几丝苍白的银丝在绯红的晚风中飞扬,不禁泪流满面。在我看来爷爷奶奶的老是可以接受的,而父母的老却是难以接受的,因为他们曾经如此年轻和美丽。翻着老照片,看着那些风华正茂的`笑容,我告诉自己,要珍惜这份亲情,这样才不至于在失去时太难过。

珍惜青春,它让我们的生命之歌传到遥远的地方。我们之所以幸福,是因为我们已懂事,但还不用为家庭操心,我们有许多真挚的朋友,我们拥有灿烂的青春。虽然现在的学习生活看起来有些单调,但我却不愿拘泥与此。我喜欢在父母出门时偷偷看场球赛,并为之兴奋或遗憾;我喜欢和朋友们酣畅地聊天,聊过去,现在和遥远的未来;我喜欢在星光的照耀下独自回家,仿佛我就是黑夜的游侠;我喜欢在星期天呼呼地大睡,尽情地享受那份慵懒。我喜欢这种活力和激情的感觉,我想好好珍惜这青春岁月,这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珍惜一切美好的事物,它让我们的生命之屋绚丽多彩。我常常站在阳台上,看着夕阳中美丽的云霞,那份静谧让我忘记了所有的烦恼和忧伤。我喜欢看纷纷扬扬的大雪从遥远的天国飘落人间,那些纯洁的天使让人不敢低俗,情不自禁的高尚。我也会在晴朗的夏日坐在河边,静听河水趟过鹅卵石的欢畅,那种轻快让我想到小时候的快乐时光,禁不住直想笑。如果我们珍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个世界真的很美丽。

珍惜亲情,珍惜青春,珍惜一切的美好的事物,生命的步伐在欢快地舞蹈,舞过鲜艳的百花,舞过荡漾的荷塘,舞过飘落的枫叶,舞过纯洁的飞雪,舞向美丽的天堂。

随风的微笑初二作文

随风是一个小小的花精灵,她拥有可爱的微笑,喜欢在樱花飘落的季节里散步,喜欢在一簇簇拥有迷人的芳香的薰衣草前看花瓣,喜欢在橘梗花前许愿望,她有一个很小很小的愿望…看前方,随风露出微笑,眯起眼睛,双手合在一起,默默的许愿:与已进入天堂的母亲再说一句话…

这一天,精灵长老召集所有的精灵到精灵部落里,很严肃很严肃……“精灵们,我有一个很不幸的消息…那就…是…”长老哽咽了,双眼浸满了眼泪,他又继续说:“就是精灵守护者已经被那……那…可恶的黑魔…杀死了…“精灵长老已经哭了,所有的精灵也哽咽起来了。随风怔住了,脑海一片空白。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连精灵守护哥哥也离开她了…

自从母亲走了以后,父亲拿着爱琴,已消失在苍茫的熏花草里,任随风如何哭喊,父亲也没有回头,走了走了。守护神是一个好人,将随风收养,守护神很年轻,于是随风叫他“哥哥”,但是哥哥也走了,为什么为什么?随风无助的看着长老,泪珠似线般流下。“守护神死了,得用一个精灵的'灵魂来祭奠他,也只有如此,守护神才会复活。”长老忧愁的看所有的精灵,语重深长的说。“让大家去想一想,让谁去…”长老还没说完,随风站了出来。“长老,用我灵魂吧!”所有人望着随风,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长老,是守护神哥哥救了我的命,也是我该还他命的时候了”随风很坚决的说。“不可以”“是呀,才一个孩子”“不可以呀”所有的精灵都反对,反对声传来。“我也一定要,报答哥哥。”随风和坚决很坚决的说,眼里闪烁着坚决的光芒。随风跪在地上,低下了头,叹了口气,“记得,在母亲走时,我很无助,是哥哥帮我走出无奈,又是在父亲抛弃我时,哥哥教我学会微笑,面对困境,当时,就算哥哥受伤了,他也微笑着,不让我担心。”“我好担心他,我要救他一回”所有的人都感动的流下了泪……

祭奠的日子到了,那是在随风父亲走的那一片薰衣草里,随风的秀发随风飘,她微笑着,微笑地看真前方。旁边是她的哥哥,倒在她的裙下。长老又一次问她:“你真的要?”“开始吧”随风望着前方,依旧微笑,在阳光下,是如此的耀眼。一声巨响,随风的身躯散了,成为了熏花草,守护神也醒了。

在梦里,随风微笑着,因为她完成了愿望。

秋叶散落随风去的作文500字

秋叶,它离开了那金灿灿的家,随着风儿飘啊飘啊飘……

或许它飘到了水面上,荡漾出一圈圈水纹;或许它飘到了地上,被人们拿来当书签,或许……

或许我就是其中的一片秋叶,我愿意被人拾起当书签,因为我渴望知识,在当书签的时候我可以增长知识。起先我被一个小女孩拾起,被她夹在一本《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书里。我贪婪地吸收着里面的.营养,它使我浮想联翩,其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白雪公主》。它讲述了一个美丽的白雪公主被她的后妈想尽办法弄死,因此白雪公主经历了一段不寻常的经历……最后好心有好报,白雪公主当了王子的妻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篇我看了好几遍,但是真是百看不厌,还慢慢地感受到了白雪公主的心情呢。然后我又被人夹到了一本侦探小说里——《福尔摩斯》,它使我对侦探有了好奇心。我最喜欢《千里马被盗》的故事。它充满了神秘与悬念,但是最后还是明白了,原来侦探是那么动脑动手啊!

不久后,书中的“黄金屋”变成了“普通屋”。我自以为我读的书已经够了,可是,我实际只读了万分之一。所以我又开始读名著《红楼梦》,《西游记》……虽然不太懂,但是还是能明白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情感;师徒四个取经的一路艰难险阻。慢慢的我的知识开始扩充,喜欢上了小说之类的书籍,这些常常让我悲喜交加。记得小说我看了好久才放下手的。后来还是成语故事打动了我,不知为什么,听故事总是吸引人。比如其中有一个故事《完璧归赵》让我感受到了蔺相如的聪明才智。

我变成了一片充满知识的秋叶了,但我做的还是不够,我要去读与众不同的书籍,即使不符合我的性格。

我虽然是一片秋叶,虽然也会腐烂,但是我愿意,愿意用知识来跟生命试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