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困在小黑屋里心情散文

我知道我是一个寂寞的人,得到这种感觉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那时,我的眼眸还没有现在那样深沉,它没有套上黑黑的眼圈。我望记了是什么时候自己被关进来的,那时是怎么被关进来的,我也不知道了。只是知道,西湖的水还是那么平静,波纹轻轻的泛着,没有在述说我的故事。我被关在这个小黑屋里,只有星星在夜空中照亮着我。

星星在夜空中照耀着那又怎样?我的心灵的木窗没有打开过,它又不会照进我的房间里来。照耀进我房间里来的不仅没有了星星的亮光,连泥土的清香也没有泌入过我的心田了。我只能是在这呆呆的望着,可是西湖仍然没有述说我的故事。我也不仍把泪落进去,那样会让清凉的湖水变咸。

咸的味道不好闻,不用问我是怎么知道的。青青的树下,我眼前有一串脚印走远,那时,我就知道眼泪的味道是咸的,咸的味道不好。独留我在那里徘徊,最终我们真不可能回头。也许这只是一场闹剧,只是在比谁更残忍——先去歇开落幕。只是没有了红豆的滋味,在煮却发现流年已经用完。

幸好,红豆丢失了,小镇还在。我离开的那年,一个山顶就能俯瞰完整个小镇,最高的钟塔,还要比我矮上少许。钟声是洪亮的,每次听它,都要到小山上,因为那样可以叫醒鸟儿。街道上的灰尘也随之飞扬,大地泛起了生机。大地泛起了生机,我却要走了,没有什么寄托,只是偶尔钟声在耳边回荡起。没有带走什么,只是一背包满满的梦想。我们曾叠手高扬梦想,转眼间就各奔东西。如今我回来,没有找寻到谁,一个个已经陌生的故人,就在我眼前,耳边却没有我们的对话。“钟塔?早就被挖了,建上了一座煤矿。”一个老人这样子对我说。

好吧,我也知道不能乞求些什么。岁月的脚步又匆匆的走过。一幅笔纸,一张宣画的时间,我的下午又悄悄地溜走了,它也没留给我什么,只是一张会被虫子咬啃,最后什么也不是的一张纸,便拿去了我一下午。我好害怕这种感觉,若得便又若失,几时我的'心灵,才能像那平静的四湖?那么多的岁月里,还是那么的平静,碧绿的水面回荡着一曲忧伤的羌笛,引得湖边的柳枝轻轻的那么动摇几下,之后便又恢复平静。可明明,又是一天的黄昏了,我想记下些什么,可是拿起笔却又没有故事了。

我还能记些什么啊?脚印已经急急的走远了,小镇又没有了钟声,我的故事已经慢慢的走了。独自乞求,又没有唱起自己的故事。我只能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淡淡的月光带着星星逃不进来,泥土的清香被我拒在木窗外,或许这样才什么也不会逝去。我把时间都锁住了,不是吗?

困在医院的日子的散文

人,只有性格达到一定境界,才能超越生死。既能超越生死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东西吗,万般皆放下,才可轻松享受生活。

入院的第三天,在主治医生小乐的精心治疗下,终于可以靠在床头小坐一会了,劫后余生,心情真好。面对医院的四壁白墙,思绪信马由缰,想着天上的月亮,想着沐浴焚香,想着一盏茶,一把琴,一本书。因为长久以往,一直是这些东西在温润滋养着我的心灵。

没有离开它们时,感觉不到它们的可贵,认为都是稀松平常又细碎的物事,不值一提。待面对生死过后,才幡然醒悟,原来,能时时与它们为伴,是一件多么奢侈幸福的事情啊!

我们这地方虽然没有雾霾,但受大环境的影响,已有好多年都不曾下雪了,唯独我被医院困住的这几天,窗外欢喜地飘洒着一场稀罕的大雪,多么冰莹可爱的雪朵,它们仿佛我的前世,无论是还打着苞芽的,或是已经开始绽放的,都隔着窗棂来看我。随后沿着细风逶迤的小径融入地的底层,变成春天的细流。

它们不是一树一树的花开,它们结伴而来,是漫天花开,满地雪白。

我还以为自己会成为它们当中的一小朵呢。

在阎王面前打个转回来,好似放下了一肩的重担。心松懈了,就有很多时间可以在回忆的长廊里游走。想许多旧时的人和事,特别想我的祖母,在祖母眼里,她的这个孙女应该是要长成一朵白莲花的。因为出生时,祖母给我取名就与众位姐妹不同,姚家的女孩与男孩取名是有分别的,男孩通通按照姚氏家族谱系上的顺序,一代一个字辈来取名,按辈份代代延续排列。

男孩子在家族中宝贵着呢,因为他们是拿来延续香火的。

而女孩的名字则是由家中辈份最老的老人随意指定,不需按照辈份取。因封建余孽作怪,认为“女儿生来就是别人家的,嫁出门的女,如泼出去的水。”所以,在族谱上没有女孩出生的记录。女孩们如家族的过眼云烟,风吹过,就散了。

我们这一辈,都是由祖母定的。家中其她女孩的名字,通通都带一个“月”字。比如”月梅”,“月丹”,“月桂”,“月琴”等等。当时,祖母可能是希望自己家的女孩们都如月亮,柔美,圆满吧。每个女孩的名都带有一个“月”字。我家父辈弟兄多,所以到我这一辈,光亲堂姐,亲堂妹一共就有十三个女孩,唯独我一人带“荷”字,叫“荷仙”,不用“月”。

小时没想过,问问祖母为何单独赐我一个带荷的名字,等到想起来问时,祖母已经去了天堂。既然无从考证,于是,自己就天马行空,小时候以为自己是荷花变的,就这样不着边际,带着对荷花亭亭玉立的美丽梦幻,一天一天,艰难地爬行在人生的泥泞路上。力求洁身自好,立志要像荷花那样不染污泥。

一直以来,那个关于荷花的梦藏在心头很多年。荷梦的丝丝展笑,微微翩舞,总是于夜深人静的睡梦中,钻进大脑,挥之不去。在每一个或厚重或轻灵的长夜中翩然而来,又悄悄离开。

困在医院后,突然感念祖母的赐名之恩,无论祖母是否听见,我都要对祖母说:“感激你把高洁的荷,种在我人生的长梦中,无论是痛,是乐,亦获是美丽,那荷的根茎早已植入骨髓。”

躺在病床上的时间太清静了,同病房的其它两位都比较有素质,即使有人探视,他们也会交代探病的客人,讲话要轻,别影响其它病人休息。

没有人吵闹,我就可以有一大把清静的时间,过滤荷的完美,在心里把关于荷的所有精华提炼。其实,与荷相比,我连一片叶都不是,充其量就是荷根块上的一根小须。

看着窗外的大雪,我想,此时沉在塘泥下的根须们,应该在为来年的荷修补孕育着一枝娇嫩嫩的新芽,新芽出水时是洁净的,利利索索,不带半点泥浆。

虽说医生没有查出我犯晕眩的病因,可我一点也不着急,也不怪他们医术不精湛。

有人建议,叫我上省医,或去湖南有名的湘雅医院做复查。可是,我不想去。因为内心非常安宁,如果死神让我就这样安宁地离开,我会非常感激。我想,如果死亡发生,死神一定会带我从有荷生长的路径离去,蜕掉红尘的一切羁绊,就像荷出污泥而不染那样。

台湾著名歌手薛岳最后的绝唱是:“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妆扮你的脸?如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病前,我从来没有想过死神离我是这么近。总以为有无尽的.时间供我挥霍,直到此时我才问自己,人啊!该如何珍爱生命才好呢?

老话说:“有什么也别有病,缺什么也别缺钱。”若是把金钱和健康放在天平上,孰重孰轻便一目了然。我要告诉大家,别羡慕富人有钱,看看自己的身体,健健康康的,多好呀。

人最珍贵的是健康,在人世间,没有任何珠宝可以和它媲美。当“宫颈癌”寻上梅艳芳时,金钱是多么地无奈。面对直肠癌,拥有三十五个亿的王均瑶是那么地绝决。上海中发电气集团的南民董事长,三十七岁时突发脑血栓,死神没有给他与亲人告别的时间,一秒也不给。在不声不响中,悄悄地把他带走。

与他们相比,我是何等地幸运。

他们想走吗?肯定不想,特别是就这么急速地走。他们和所有还活着的人一样,也爱亲人,爱事业。如果生命可以从头再来过,我想,他们肯定首先把自己的身体照顾好,再顾及其它。

如果生命是一首诗,那健康应该占尽了芳华。除了健康,没有什么可以给生命带来洁净无尘的飘逸感觉。与死神刹那交集的光芒刺痛了我柔软的心,刺醒了麻木的神经。为什么岁月过去了这么久,自己方才醒悟?

虽说死神给予我的不是十指相扣,仅仅是多情地一瞅,便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各自的路。

但我相信它还会再来,我们还会相见。

现在,我虽和往常一样,朝着自己该走的方向迈着脚步,心境却比原来空明了许多,脚步也轻灵了。无论前面是阳光或是风雨,我学会了放下心的累赘,记住死神留给我的告诫。

不管今后的人生是长是短,一定要拓宽生活,拓宽眼界,决不能让思想颓废。定以平和的姿态看人间万象。我不喜欢用医疗器戒帮助活着,更不喜欢从鼻子喂食,总之,不喜欢苟延残喘。

寿数如果到了,那就顺其自然吧。身体器官衰竭时,如果可以选择,我喜欢无痛而终。无痛而终是上帝终结生命的最高奖赏,是福气。

若“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只有不怕死,才会活得轻松,心情放松了,生活质量自然就提高了。

大黄小黑散文

能淡忘记忆的或许只有时间,我们曾经试图用新的代替旧的,用她代替你,但事实证明,我们只是自欺欺人罢了,有些事,有些人一旦在生命里出现了,就再也抹不去了。

当然,我今天要说的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也不是英雄的故事,但它的的确确曾经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大黄

大黄是母亲年轻时养的一条狗,因为它通体黄色的毛,母亲就叫它大黄,这也就是它的名字了。

听母亲说,大黄是很有灵性的,当然这些我是没有一点印象的,等我记事的时候,大黄已经没了。

大黄是母亲从娘家带过来的,算是母亲嫁妆的一部分,那个时代我们北方的嫁妆都是两只大木箱子,里面放几件廉价的时髦衣服,然后是笨拙的艺术家在外面花花绿绿的画上图案,有鸳鸯戏水的图案,也有龙凤配的图案。母亲从娘家带过来的就是这样的两只大木箱。除了这两只大木箱子,大黄也是在结婚的那天和母亲一起来的。

母亲后来说,大黄是她从小就养大的,那时候缺吃少穿,但她还是会从她的口里挤出一点留给大黄,大黄就是母亲这样省吃俭用养大的,所以它和母亲很亲,母亲也喜欢大黄,母亲出嫁的时候就把大黄带过来了,大黄从此就成了我们家的一员。

那时候我们家也不富裕,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大黄的到来让原本拮据的家更是捉襟见肘了,所以除了母亲,家里人并不待见大黄,但碍于母亲的面子,没有人为难大黄。

大黄是个好狗,除了作为狗最基本的看家护院之外,大黄还能帮母亲看孩子,这是村里其他狗不具备的。为此,大黄成了村子里所有狗的公敌,就如同人一样,一个人太优秀,反而就会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甚至身边的人也就不待见他了,在我们那个村里,大黄就是这么骄傲的孤单着。

父亲和母亲相差好几岁,那时候我们家成分不好,被划为“富农”,天知道是按什么标准划分的。因为头上这个帽子,父亲迟迟成不了亲,长辈们为此跑了很多地方,但只要女方一听父亲是“富农”子弟,就一口回绝了。父亲小时候上过几年私塾,后来又在公社上了初中,那时候在村里他也算是个文化人,要知道,那时候能拿着报纸很顺利的读文章的并没有几个人。或许父亲能和母亲相识,并组建家庭,他要感谢他读了几年书,认识几个字。

母亲现在时常会说起父亲年轻时候的事,每每说起,母亲嘴角还是会泛起一丝涟漪,看的出来,母亲是很欣赏父亲的。后来,村子里有很多男人出去打工了,父亲也跟着他们一起去了,时间久了,外面的男人都会写信回来,顺便给家里寄点生活费,每每这个时候,父亲的笔迹就出现在全村人的家里,这也能让母亲骄傲很久,在全村妇女面前倍有面子。

父亲因为母亲的缘故,对大黄也是客客气气的,虽然大黄用掉了一个人的口粮,但父亲从未说过什么,他总是当着母亲的面夸大黄机灵,通人性,大黄似乎也明白主人对它的夸奖,它照看姐姐的时候总是尽心尽力,父母亲出山的时候,可以放心的把姐姐留给大黄照看了。

大黄在我们家生活了很多年,它的能干也人人皆知了,可惜的是,大黄并没有善终,在它晚年的时候,它惨遭不幸。

在一个下雨的晚上,外面黑的厉害,姐姐那天晚上哭个不停,家里人怎么哄都哄不好,也就是在那个晚上,大黄消失了。或许是因为姐姐和大黄之间的微妙的关系,姐姐幼小的心能感受到来自大黄的呼唤,可惜的是姐姐无法用语言说出来,她只能用哭声来表达,可父母亲不知道姐姐哭是因为大黄。

母亲是第二天一早发现大黄不见了,她不知道大黄去了哪里,她大声地呼唤大黄的名字,没有回音。大黄脖子里系着一个铜铃铛,走路的时候会发出声响,只要听见母亲呼唤它,即便是看不到它的身影,也会听到它脖子里铃铛发出的声音。这个早上,母亲怎么呼唤,也听不到哪个熟悉的声音了。

母亲知道大黄是被黑心的人杀了,那时候狗皮很值钱,尤其是像大黄这种毛色纯正,色泽鲜亮的,更是盗狗者最想得到的。平日里母亲看得紧,那些人没有机会下手,在哪个暴风雨的.晚上,母亲一时疏忽,就让那些人趁了空子,大黄就这么没了。

盗狗者通常只是剥了狗皮就完事了,他们从不要狗肉,而被剥了皮的狗就被随意丢弃在荒山野岭,让蛆虫去吞噬。

母亲找了村子里大大小小的沟壑,终于在一个水冲出来的坑里找到了大黄的尸体,大黄脖子上的铃铛被丢弃在不远处。母亲看着大黄的尸体,欲哭无泪。母亲埋葬了大黄的尸体,把铜铃铛带回了家,如今铃铛还躺在抽屉里,母亲每每看到铃铛,就会说起大黄。

过去很多年了,我和姐姐都长大了,都在外面有了自己的生活,母亲和父亲也老了,我和姐姐都知道大黄的故事,商量着再为母亲买一条狗。母亲知道我们的想法后,沉默了很久,她说,她这辈子都不会再养狗了,有大黄在她心里就够了,再也不会有大黄那样的狗了。

小黑

相对于大黄的 ,小黑的命运就好多了。小黑是祖母养的一只猫,这只猫通体黑色,没有一根杂毛,远远看过去就像一块炭块在动。大黄的故事我是听母亲说的,而小黑却是陪我一起长大的。

小黑是我从一个堂叔家要来的,那时候村子里还没有多少猫,猫是稀罕物,不像现在满世界都是流浪的猫。堂叔家的母猫下了好几只崽子,有白色的,有黑色的,还有花色的。那时候我才刚小学,祖母便让我去堂叔家要只猫崽子,养在家里,家里老鼠太多,把粮食糟蹋的太多。

奉了祖母的命,再加上堂叔一家人对我的偏爱,我理直气壮的抱走了那只我最中意的小黑猫,就是以后被我叫“小黑”的猫。

小黑刚来我家的时候眼睛都没睁开,祖母就每天给它喂奶粉喝,这奶粉原本是姑姑孝敬祖母的,现在变成了小黑的口粮。在祖母的精心照料下,小黑长的很快,很快它就是个大猫了,虽然长大了的小黑没有了小时候的可爱,但它成了一直真正的猫,它再也不怕任何比它身强体壮的老鼠了。

小黑小时候想逞能捉老鼠,结果遇到了一个比它个头还高,身体还壮的大老鼠,小黑被它耍的很没面子,知耻而后勇的小黑自此低调了很多,它不再每天只围着祖母转了,它开始练就作为一只好猫必须具备的本领了,免得被村里的其他猫笑话。再者,被老鼠耍了这事要是传出去,还有脸见人吗?当然没有,它只能谦虚的练本领了。

有那么几天,我一直看不到小黑,祖母也没看到它,我们都不知道它去了哪里。祖母几天看不到小黑就着急了,我也有些心急了,平日里看它在眼前晃荡,有些烦它,看不到它了反而有些想它。我决定去找它,它能去那里我也不知道,只能碰运气了。

我几乎踏遍了村子里的每一寸土地,我的小伙伴也吃完了我所有的糖,为了尽快找到小黑,我把所有的小伙伴都召集来帮忙了,代价是我要给他们爱吃的糖果。我费了好几天时间,耗尽了最后一颗糖果,最后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寻找,但还是没找到它。

在我和祖母都快绝望的时候,小黑突然出现了,但它不是一个独自来的,它嘴里叼着一只比它大很多的兔子来的。它出现的时候,我和祖母都惊呆了,它邀功似的把兔子放在祖母脚下,就跑到水桶边添水去了,我看得出来,它很虚弱,但从它的眼神中我也看到了倔强,看到了它的坚持和自信,从那一刻开始,我知道,它成了一只让我们骄傲的猫。

人有人的世界,猫有猫的世界。小黑的世界从它抓住比它大很多的兔子那一刻改变了,它在猫的世界里成了英雄,有了地位。

村子里除了所有的猫知道了小黑的勇猛外,所有的人也知道了小黑的厉害。有很多人都开始把小黑接过去,把威胁他们家的老鼠捉住,或许是因为捉住兔子让小黑有了信心,捉老鼠对它来说太容易了。那段时间,小黑像一个明星一样到处“表演”,连我都有些嫉妒它了,因为小黑的能干,我和祖母跟着占了不少光。

小黑除了本领超群外,它还长寿,它算是猫里少有的了。小黑具体活了多少岁我也不清楚,只是在它身上看到白毛的时候,我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那时候它的动作很迟缓了,再也不可能捉住一只兔子了,甚至连老鼠也很难逮住了,它吃东西不再是狼吞虎咽的了,眼神也不好了,走路总会碰翻很多东西,眼角时常挂满了泪珠,不知道它是像祖母一样老了还是因为它早已不在乎自己的容貌了。每每这个时候,祖母就会说,小黑现在和她一样老了。每每听到祖母这么说,就会心酸,生命再强大,也抵不过时光啊!

想小黑风光的那几年,他像一个风流的少年,有多少母猫跟在它后面他都不理不睬,任凭母猫怎么向它献媚,他都无动于衷,他只喜欢和自己喜欢的母猫在一起,生儿育女。其他母猫为了得到它的爱,不惜大打出手,有些甚至毁了容也在所不惜。做猫能做到这份上,也算是值了。

可时光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敌的,没有什么能够打败它。

小黑风光过后,就剩辛酸了,它老了,和祖母一样老了,有一天,它就走了。

小黑似乎知道不行了,祖母说,那天小黑围着她的腿转了很久,对着它喵喵的叫了很久,似乎要对她说话一样,可惜的是祖母一句都听不懂。小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家,祖母不知道它去了哪里,这次又是我去找的小黑,和上次小黑的不辞而别相比,这次小黑和祖母道别了,或许它向祖母交代了后事,或许它说了很多感谢祖母的话,或许是其他什么,这些都不得而知了。

我在一个小树林里找到了小黑,小黑奄奄一息。听到声响,它努力睁开了眼睛,看到是我,它想站起来,可努力了好几次,还是没成功,它太虚弱了。我看到它这样,眼泪就下来了,它虽然只是一只猫,但也是陪伴我长大的玩伴。

那一天,我一直陪在小黑身边,用手理顺了它杂乱的皮毛,它瘦的让我心疼。直到它咽了最后一口气,我才找了个好地方把它安葬了。我在它的“坟”边放了一块石头,以便以后确认它埋在什么地方。

以后的日子里我会时不时去小黑坟头坐坐,从外面回来,在那片小树林里坐坐,也就安心了。

两年前,祖母也去世,当时我不在身边,父亲说,那晚祖母稀里糊涂的说了好多话,可他没听懂几句。听父亲说完,我就想起了祖母说小黑临死前对着她叫了很久,但她不懂它在叫什么。

时光带走了太多的东西,留给我们的或许只有记忆,而记忆也会淡忘,有一天也会被时光代替。

屋里的大树散文

1、

当年,母亲把我送到外省的学校之后,在火车上哭了一路。后来,她得知女儿要留在当地工作,又哭过很多回。她知道,我不会做饭、洗衣,不时还会生一场病,几乎没有任何自立能力。母亲总是将各种糟糕的状态放在我身上一遍遍想,在一个举目无亲的城市,女儿可怎么活?

我忘了自己编织了多少虚虚实实的经历,她才终于对我树立起信心,并确信我是个强者。其实,她与人津津乐道的那些事情只是我人生的凸面。我一直将那些凹面遮遮掩掩,各种美化,我曾在阴暗潮湿的出租屋里,像被困的老鼠一样手足无措的日子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她不会知道,我用几块钱给她打完长途电话以后,廉价的高跟鞋就坏掉了。我站在街口,思索着到底是光着脚走,还是一高一低往前走,我对两种走法进行评估,看哪种办法更能让我在城市的街道上像隐性人一般,不易被察觉,不易被人们的目光击中。可不管怎样,我最后还是回到了出租屋。幸好那时的通讯设备不发达,否则没准就被谁拍照了。

我刚参加工作时,作为科室里唯一的女性,总被教育要在酒桌上“好好表现”。一次,吐得稀哩哗啦之后,同事问我,你们这些农村姑娘来城里做什么?

是的,在老家,我同龄的姑娘都在陆陆续续嫁人,当时财礼的行情已经超过五万,再说,怎么也不用为一日三餐犯愁,更不必在没有暖气的出租屋里冻得发抖。我本能地拒绝一种与她们相同的生活方式,想让自己生命的色彩有所不同。所以,我千方百计要离开故乡。每当我穿越千里,从山区驶向平原,或者从平原驶过太行山脉,接近吕梁山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在两个世界里游离,我好像被那段距离与时间所分娩,在另一个区域里完成了投胎。在母亲面前,我用各种美好而善意的谎言编织了一棵茂盛的树,并在那棵枝上的小窝里,像一只努力孵蛋的小鸟,为了收获一丝的惊喜,稳稳坐窝。

那段时间,我接二连三地跳槽,在不同的出租屋里辗转。那些房子就像我在一个城市脱下的壳一样,在我走之后,它们本身与我没有任何关联。

2、

在石家庄,我先后搬了15次家。有时,把一个人的居住点称作“家”是漂泊者自欺欺人的方法。

我第一次租的房子,在一个小院里,为了安置我,房东用三排砖架起一个大门板给我创造了一张床。听说我还有个读书写作的兴趣,她好心地从一堆废弃物里,找来一张课桌,上边布满了“早”字的刻痕,便很满当了。屋里霉味很浓。本来就小的窗户,上半截是塑料纸,下半截是玻璃。白天如果不打开门,书上的字便会湿了水一般,粘连成一片。到处是潮虫和蟑螂,晚上,我能感觉到它们在不同的角度和方位交头接耳,谋划着什么事情。第二次租的房子倒还算干净,但男房东会时不时趴在窗外往里看,我睡觉时,也会留一根醒着的神经,在窗口探测、扫描。相比来讲,那次在公园边的住处已经非常不错了。

那套房子在闹市区,楼体很破旧,像一座弃楼。从楼门口一直往上,每层都布满灰尘,有的防盗门略新些,门外却堆积着各种杂物,破旧桌子,瓶瓶罐罐,还有煤球和铁炉子……我抬起头问正在前边迅速迈脚的房东,“没有暖气吗?”虽然已经上到六楼,可他一点也不喘,神情自若地说,没有啊,要有,就不是这个价位了。

相比它陈旧的外部,内里也好不了多少。到了阳台上,却豁然开朗。隔着一条街就是公园,传说曾是清代某家族的花园,能看到园内树木苍翠,湖泊清澈,几个白衣白裤的老人正在打太极。风一吹,对面杨树叶子上的风很快就会跳到我突起的鼻尖上,很轻柔,仿佛我的鼻子是一枚肉色的叶子。

房东指着破旧的窗帘说,这是他的'亡妻缝的。他好像能看见她挂窗帘的样子似的,在窗前,他的手指下意识向前伸着摸了一下。但是很快就转过身,告诉我房顶有一个壁橱,他伸手进去,摸了半天又伸出来,一股子尘土像幽闭多年的妖精一样,借着他的手复活了,在阳光里,它们近似疯狂的舞蹈着。我躲到了里间的卧室门口。他显然不甘心,又伸进手去,随后,他脸上紧凑的五官渐渐散开,我以为他找到了什么宝贝,等他的手伸出来,才发现是一把笤帚。随着他的手不住晃动,更多的尘土飞扬起来,我看见他站在高凳上开心地笑,说,这是他们结婚时置办的。

我是因为那把笤帚带来的感动,不再讨价还价。

3、

天黑之后,楼下不时有摩托声聚集,夜晚和墙壁都很薄,能清楚听到年轻人的哭喊,大约是醉了,他唱着悲伤的歌曲,哦,那实在不能叫唱,应该是吼,他狂吼着心声,大约还有一个异性的名字。有时候会听到酒瓶与墙壁碰撞的声音,有一种破碎掉的痛快。路灯把屋里照得明亮,我站在窗帘后边,看他们踉踉跄跄地往前走,他们的神态夸张,肢体与语言配合得过于协调,幅度也让人觉得眼熟,让我觉得那种醉态并不是来自于他们自身,好像是从某些电视剧里学来的。

我租的这套两居室,其中一间是给弟弟准备的。他当时在上海,我流着眼泪听他在电话那头诉苦,大约缘于姑娘,但他却极力掩盖,似乎为一个姑娘醉酒是不值的。他说着摸不着边的梦想,回忆他的过去,他十几岁时,就开过两层楼的饭店。但好景不长,就因为车祸躺在了炕上,而肇事者是我们的亲叔叔,所以不仅没得到任何赔偿,还让婶婶从此跟我们成为仇家,不再上门。弟弟用两年的时间才学会重新走路,之后学过电气焊,他从老家跑到厦门,又从厦门跑到上海。一天十八个小时自不必说,单就每天半个多小时的跑步,他就受不了。等他说晚安要挂电话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说,我给你寄去路费,你来找我吧。

我特地去电子批发城花二百多块买了一台组装电视,把墙角里弃用的墩布把又擦又刷,处理干净,接了天线,可以收到中央一套和另外几个地方台,图像并不清晰,飘着没完没了的雪花,好像银幕上那些人总是以喜怒哀乐的方式在这场没完没了的雪花里挣扎。

弟弟自己找了家饭店工作,他脚上穿着十元一双的廉价布鞋,厨房的地上潮湿,加上脚汗,用不了几天,那双新鞋就散架了。所谓的布只是它的外层,内里全是纸片。对于一双脚来说,这像唬人的假房子。

只要那双布鞋在,我便知道他回来了。更多的时候,是他回来很晚,我听见他在另一间屋里开电视,用打火机点烟。不一会儿,便听见很大的呼噜声。我轻手轻脚走过去,找一条毯子给他盖上。让电视里的雪花停止飞舞。

在外边,我们说普通话,管那间临时的出租屋叫“家”,一旦关上房门,这间屋子好像瞬间穿越到故乡一样,我们说着家乡话,做家乡味的饭菜,说着家乡的人和事。其实,一个人不管走得多远,你所谓的新“家”也是故乡田野上的小花朵,只不过那条连接着根与花的藤有长有短罢了。

4、

有段时间,弟弟所在的饭店因为一场官司歇业了,对方押着工钱,不让辞职。在城市里,一日三餐、电话费……生活到处在张嘴,对于在老家可以一觉睡到大半晌的人,也真是闲不起,但日结的工资并不好找。

我们几经商量,决定在出租屋里做快餐。早上,弟弟煎了玉米饼,我煮了粥,用箱子端了,出去试卖。看着箱子里的食物都变成零钱,信心大增。我们在附近的写字楼发放了宣传单,炒饼、炒面以及简单的炒菜,一份起送!很快就有电话打来,弟弟挥舞着随我辗转于各处的炒勺,叮叮当当的声音在屋子里响。中午下班后,我便从公司急匆匆出来,忙着去送餐,朋友们也不时来帮忙。攀爬六楼实在是浪费时间。于是,一根长绳系着袋子从六楼开阔的阳台上下往返。楼上是忙于接应的弟弟,楼下是我和我的朋友。在闹市区,一直仰头的样子极易形成群体效应,总有人站到我们旁边,仰着头往上看,直到确信并无什么吸引人的风景,才慢慢走开。

我觉得当时的自己一脸商贩气,一手拿着计算器,一手记起账,对每一笔进账都兴奋不已,对每一分出账都心疼得要命。送完最后一份订单,弟弟光着膀子。他把剩下的菜拼在一起炒了,我们给它取名“刘氏小炒。”

每当我骑着车子去送餐,就有一种力量从脚底升起来,我觉得自己像一棵藤一样,不住朝着某个方向伸展,这是那份体面的工作给不了我的。

我甚至想到辞掉工作,和弟弟合力把快餐事业做大,以后把父母接来。可是很多事情并不按照我们预想的轨迹前进。

弟弟因为感情的事,不得不回老家。他让我去饭店索要他在饭店的工资,老板拔弄着计算器,然后上唇与下唇一分一合,就说:“没了”,他理直气壮,好像再算下去,我还需要往里搭钱似的。从饭店出来,我肚子、脑子都被气鼓了,像一只茫然的蛤蟆。

很快,那张订餐号码欠费,三个月后,空号了,那个时段的梦想就这样被清理干净了。我时不时还会站在楼下往上边看,那个拖把杆执着地指着天,好像要把太阳戳个洞似的,哎,不过是不同位置的视角假象。

5、

朋友送了一包花籽,向日葵。

姥姥活着的时候,曾在她家那座山上,种过一片向日葵花海。那片花海在我梦里晃过很多年。

可在城市,尤其在顶楼,想拥有一片花海是多么不现实。我的好友堃建议,不如就在楼顶种。对于两个天天不辞辛劳加班,却敢时不时顶撞领导的人,有什么事能难倒我们?

于是,先在楼顶选址,接着铺上两层塑料布,又在四周围起砖,砖不够,就找过道上一截粗重木头顶住那个缺口,最终变成一个方形的坑。没有土,就向愚公他老人家看齐。每天下班后,我们从公园里挖两袋土,后来干脆挖四袋。两个姑娘往树林钻的情景少不了引人注目,其他钻树林的可都是情侣。我们才不管,一边猜测着别人的想法,一边哈哈大笑。树枝、钥匙、甚至指甲都可以当工具,两个人嘻嘻哈哈抱着袋子走出公园,又晃晃悠悠上楼,把土倒下去,铺匀。几天以后,一个不足两平米的向日葵花池就完工了。为了庆祝,我们在楼顶一人捧半个西瓜,对着夜空唱歌。最后,我们等不得天明,像种下心愿一样把种子连夜埋进土里。此后,早晚浇水,一天探视至少三次。它们也争气,几天后,从土里顶出小脑袋来。

我们每天关注天气预报,神情颇似我在老家种田的父母。有一天,天气预报明明说晴,却又狂风大作,一场暴雨来了。我在单位无比心焦,盼到下班,急匆匆穿过街道,爬上楼顶,一片向日葵苗正托着圆润透明的“水晶”,列了阵迎我,悬着的心才终于落地。

有天上楼顶,脚下被什么东西跘了一下,回头一看,竟是那截围在花池的木头。堃在我身后瞪大了眼睛,手指着一堆散乱的砖头,泥土和塑料布已经乱成一团,花池早已经不见了。我们用手机照着侦察,却没发现一点线索。第二天一早,我看到那截木头竟然压着张旧席子,上边扔着一件白衫衣,烟头遍地,那件白衬衫像是退掉的壳一样,安静地呆在那里。

我们收拾了残局,正准备把那些泥土弃掉的时候,发现竟还有三棵刚刚发出的嫩芽,急忙小心地将它们移植在花盆里,挪回屋内。

显然,最可疑的便是“白衬衫”,可是他却极其神秘,每个清晨,都能从那里看到一些空酒瓶、面包袋、烟头。一件白衬衫和灰衬衫交替存在,后来又看到几张招聘信息的报纸。我想,或许是一个正在找工作的人,刚出校园,或者来自他乡,正经历着我曾经历过的窘迫,因为没有钱或者不知道自己能否落脚,随便找一个“住处”安身。想到这里,我把房顶上的垃圾收拾干净,扔进了楼下的垃圾筒。

不知道大雨倾盆的那个夜晚,他是怎么度过的。大约一周以后,那张席子不见了,不知道他是有了工作与住处,还是离开了这座城市。

这段时间,那些向日葵伸长脖子,好像要跟路对面的树交谈似的。我每一天都为它们扭转方向,搬离了它发芽的那片水池,它们依旧执著地、疯狂地生长着。

6、

我都说要出门了,可房东还是走了进来,他在两间卧室里来回转悠。他一幅识破秘密的神情,问我,你跟男朋友一起住?我说,没有。那个男孩是我弟弟。

房东的耳朵好像灌不进声音一样,他接着说,男朋友是农村的吧?他坐在沙发上,想个侦探家一样,进行推理。他把我和弟弟想象成一对穷困的正在同居的情侣。

他说,他老伴死了以后,他就一个人过。他有三套房子。退休金也不算少。孩子们都在外地,他什么都不缺,就是身边缺个人。他把浑浊的目光撒在我身上。说,报纸上这样的事情不新鲜,一个女孩跟着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比跟着同龄人得到的总归多些。“我不在乎你贪我的钱!”我当时有许多种冲动,比如往他脸上泼水,比如打开房门,让他立马消失。可我却选择了装傻。好吧,我承认我是看在钱的份上,因为他手里还有我两个月的房租外加一个月的押金。

我忘了怎么把他请出去的,总之,那之后,如果有人敲门,我就立马警觉,如果是房东,便迅速关掉手机,装作不在屋里。

那时硕跟我一起住,房东有次来,她一人在家。他得知硕也来自农村,便念起自己的经:你们农村来的姑娘,靠自己的能力能买到房子吗?你们嫁一个同龄的年青人,能得到什么?他的眼神迷离,好像马上就有人准备投怀送抱一样。

房东一厢情愿地觉着他这样的人才是穷姑娘的救星,他能让我们这样的人过上物质丰厚的好日子。就像他说的,你缺房子住,而我恰恰需要让人住进我的房子,这是多么简单的事儿!

房东自然有的是时间折腾,所以,我只能选择搬家。他在我提到搬家时,却又拿合同未到期说事,坚决不准我搬走。

我们坐在阳台上吃火锅时,就会忽然发现楼下正仰着一颗脑袋。朋友说,你骂他呀,什么难听骂什么,可这真不是我的强项。我在生气时的第一反应就是浑身发抖,该说的话在那一瞬间全都抖没了。

有天,忽然有个年轻男人来,拿着房东的合同找我们说事。我原以为他是房东请来的救兵,结果房东也来了劝说他不要管。我这才知道,原来那是他的儿子。房东担心我说出他平时的种种行为,以哀求的眼神看着我:“房租我退你,这事儿就先别说了!我儿子可刚回来!”我明白,他担心自己的形象在儿子心中倒塌,他不愿意远儿子看到做为空巢老人的他尴尬的那一面。我没再吱声。

事后,他把押金如数还给我,

把屋里打扫干净之后,我将那把有“历史意义”的笤帚放在空了的床板上。他站在他的亡妻缝织的窗帘前,问我,要搬到哪里去。我没说话,端着向日葵花盆下了楼。

绕过这个街角,便是我的新住处,从关门到坐在办公桌前,只需三分钟。加班更加便利,甚至谁来加班,忘了带办公室钥匙,也需要我下楼来送。因而,我得了“先进员工”的美名,也得到了令人羡慕的新岗位。

在那个夏末,那三棵向日葵终于盛开了,它们长得又高又壮,像三棵树苗一样。金色的花瓣非常醒目,最后有没有结籽,我竟然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