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向左深圳往右的读后感

现实究竟是什么,能赤裸裸地把两个人的感情隔离、切断?我们是有血有肉的活人,为什么成为欲望和金钱的奴隶,被它们支配?我不甘心这样的结局,甚至为故事的主人公感到心疼,如果不能保持初心,即使走得太远,又有什么意义,换成是我,情愿不迈步,更不要开始,可是谁又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梦想在信念中浇铸,在金钱中崩塌,却永远都有人在追名逐利中明争暗斗、勾心斗角。生活从来都是没有回头路的单行线,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错过了就不可能再重来,而且这条单行线也是带有弹性的,你对他不好,反过来也会受到反作用力的.伤害,极富被弹得生疼,血肉模糊,这时才幡然悔悟,对不起,为时已晚矣。

生活原本有无数种可能,无论走到哪一步都是自己选择的,选择了阳光,生活就充满了阳光;选择了黑暗,生活就充满了黑暗。不要去责怪谁,没人为你负责。当你身无分文,每天为讨生活流汗卖力时,你羡慕坐在宝马车里、身穿名贵、西装手戴劳力士名表的大老板;可是当坐拥一切物质财富后,又整天为无聊的生活烦恼,无意中瞥见路边两个亲密的小情侣你侬我侬时,眼里满满地都是醋意。是的,曾经自己也拥有过如此纯真的爱恋,只是岁月变迁,如今天涯各一方,()“你还好吗?”即使两心仍相牵,此时已非彼时了。

多少的山盟海誓,天长地久都输给了现实,输给了时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道伤,即使搁置不动,仍会时而刺痛我们的心。天堂与地狱仅一墙之隔,我们却在中间地带徘徊。抬头看看吧,跟着自己的心走,不要为他物所扰,丢失了最初的本心。

天堂向左转美文

或者因为贪玩的缘故,我应聘做了一家叫“paradise”酒吧里的侍应生。或许因为名字好听吧!对paradise,天堂,很神秘的名字,而且那里的薪水是论小时来计的,虽然只是兼职,却很吃香。

在“paradise”工作已经有半月了,和那儿的常客也混得很熟。基于酒吧的营业时间是晚上八点至凌晨一点半,所以多半不会干扰早上的课程,顶多是晚自修不上,不过老师也不会在意这些。

Paradise所营业的地方很冷清,不怎么惹眼,而且咋看之下装潢就是咖啡厅的模样。熟客当然容易找到,不熟路的人就全靠大路旁那块较为精致的批示板了。上面用较为唯美的英文写着:

paradiseturnleft,天堂向左转。当初吸引我的就是这句话,很玄。

今天我照常提前一小时到paradise,我推门进去。“嗨,晚安。”“晚安。”我回应了句,望着正在摆放桌椅的男人说。他叫全,是paradise的经营者兼服务总监,四十出头了还要人家叫他“全哥哥”,虽然我坚持要称呼他叔叔。他的心志也未免太不成熟了。

“悉晓,你没见到凌一么?”他问我,昏黄的灯光带着陈旧的西欧风味散满了paradise的每一个角落,这正是我喜欢paradise的原因之一。

“凌一?没见过。”我把背囊放好系上paradise侍应生的围裙,纯黑色,胸前是纯白的英文字母:PARADISE,尤其引人注目。“那家伙今天好像旷课了。”

凌一的确是旷课了,因为在那五十多人中他算较为引我注意的一个,剑眉星目长得很好看,在班上也格外受女孩子欢迎。不过不是因为这一点我才注意凌一的,那是因为他是学校乐团的鼓手兼主唱。说真的,他的音乐天斌的确很好,无师自通没有一样乐器他不玩得出神入化的。对,他的心态只是玩,和我一样。

不过当初没想到他也是在paradise兼职做DJ,而且全叔还是他大伯。

我站在酒水台里擦着透亮的高脚酒杯,忽然听见开门的声音,是凌一。进来什么也没说便径直走向DJ台,印象中他从来不曾和我打过招呼。

八点半paradise正式开始营业,人也陆续多起来。来这里的人虽然同是街头游荡的无业青年,但气氛却恬适和谐。

凌一还是一面沉默地在DJ台上选着碟,虽然他几乎一直都是这种冷漠态度,今天却似乎很拘谨。

“Icewine,please!”我忙把目光从DJ台那边移回来。酒水台旁坐的是一个和我约么大的女孩,齐肩短发,一身女子中学的校服。天!我暗叹,这女孩还真是毫不顾忌,来这种地方居然敢穿校服。

“你不是这里人吧?”我倒了一满杯加冰的红酒,对她说。她愣了一下,侧头一笑,笑容很纯,纯得有点虚伪。“这是什么话呀。”她反问。“我说,你不是paradise的常客。”我根本从未见过她。

“不对。”她望着我说,“我是这里的常客,不过是近段时间没来过了。你是新来的吧?你没见过我,我还不只是常客呢,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悉晓。”“很好听的名字,我叫思寻。”她说话的'口气很成熟,成熟得几乎让我以为自己是在与一个年长的女性谈话。“你应该已经和这儿的人很熟了吧?悉晓,侍应基本上都要这样。”我点点头,“算是吧。”

“那,那边那个人你觉得他怎样?”她指着DJ台上的凌一问我。“那个人我不是很熟,几乎没说过话。”我淡淡地回答,把手中装满酒的杯子推到她面前,冰块动了一下与杯壁发出轻声的碰撞。她忽然用手把杯子挡在面前,轻声对我说:“你把这送给DJ台那个男孩,你说是我请他。”我愣了一下。

电吉它凌乱低调的拨弄声夹杂着零碎的鼓点。“icewine。”我把注满了透红果酒的杯子放到他面前。“我没有叫到饮料。”他头也没抬只专注着手中的电吉他。“有人帮你叫了,她说请你喝的。”我不知怎么地就喊了出来,“坐在酒水台那边的女孩。”刹那间音乐瞬即顿了一下,整个paradise旋即沉重起来。

我也迟迟地愣了一下。他忙回过神,胡乱地接上刚才断开的旋律,却显得十分心神不定。“你没事吧。”我出于好心地问,他却肆意别开头回应也没一句,这难免让我很生气。我便随便搁下手中的icewine抱着托盘走回酒水台。

那个叫思寻的女孩一直坐到打烊才走,凌一的目光却总是有意无意地向这边移,然后又像触着什么东西似的猛地移开,那晚思寻找了很多话题跟我聊,大致内容都不记得了,她也是找我打发时间而已。

接下来一个星期多,那个女孩每天都会来,同样每次都给凌一点一杯icewine,我不知道这寓意着什么,但肯定她和凌一是认识的。

“喂,思寻跟你说过些什么?”某日的课间凌一走过来开口就是这个问题。

“什么也没说。”我淡淡地说,“什么也没说?”轻皱眉宇轻声说:“她好像和你很熟,聊得挺好。”他的眼神充满了怀疑。

“她什么也没说!”我明显加重了语气,他没什么反应,转身走了。

“你和那个叫思寻的女孩子认识吗?”我叫住她。“是又怎样?”他转过身说:“她是我以前喜欢的人。”

“以前?”我觉得自己的语气带了些嘲笑的意味,“不只以前,现在也是吧?”他只是愣了一下,却直直地望着我,他第一次正视我,也是我第一次正视她。“你知道我和她的事。”“不知道。”“你想知道。”他说,每句话都是肯定问,不是质问,而是确认。

“对,我想知道。”我一侧头说,实在很在意自己如此坦白。

“我告诉你,曾经有这么一个传说,当一个人的灵魂要去天堂必需经过岔道的转折处,在那儿,命运天使会向你提一个用于选择道路的问题,而两条路只有唯一一条通往天堂。”我有点莫名其妙地望着他,他顿了一下:“恰好一天,经过这里的灵魂是天使以前的爱人,天使问他‘你选择沉沦或重生?沉沦向左转,重生向右转。’那个人问天使,你喜欢我么,天使摇摇头,于是他选了重生,希望再见天使一次。”

“当他第二次到天使面前时,天使问他‘当与爱人分离时,你选择生离或死别,生离向左转,死别向右。’那人又问天使,你喜欢我么,天使沉默了,于是他选择了死别。”

他停在哪儿。“还没完的。”说着转身走了。我就在那儿愣着,一点也不明白他的话。故事里的天使应该就是思寻,他是被思寻拒绝?那思寻为什么每天来paradise看他?

“全,你认识一个叫思寻的女孩么?”死党全呆了一下,望着我:“你怎么认识思寻的。”“她现在几乎每天都来paradise。”全点点头对我说

“她是凌一以前的女朋友。”

“我知道。”我轻声地说,真不知为什么要特意来向全问他的事,或者我真的很在乎凌一。

“她以前也是paradise的侍应,在你没有来之前她也在这儿做兼职的,她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凌一的。开始只是她喜欢凌一,而凌一则非常冷淡。后来她知道凌一喜欢icewine所以天天给他送一杯去,才让凌一渐渐开始注意她。她后来就和他在一起了。”

“后来呢?”我迫不及待地问,“后来,后来不久思寻就辞职了,应该是找到投缘的男孩子就把凌一甩了吧。不过这次又来找凌一应该是杨和好。”全轻拍了拍我肩膀,轻声说:“悉晓也加油哦,要不凌一会被抢走的。”

我猛地一愣。“不,不是呐!”这样追法也难免被人怀疑。“不是?哎,凌一不是喜欢你的吗?”“咦?”我猛地一愣。“当初来应聘的人也不少的。”全低头思索了一下:“但凌一却忽然对我说,请那位叫悉晓的女孩吧。我当时也愣了一下,因为悉晓你乍眼一看有点像当初的思寻,特别是背影。”

那一晚我便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是有喜欢凌一的,然而被凌一注意到却反而觉得失望。因为我在他眼里只是思寻的影子,他喜欢的不是奚晓,而思寻!只是当初的思寻,而我充其量只是个代替品。这令我失望,甚至绝望。

Paradise依然如故,思寻这几天也没有来,凌一的表现没有了过多的拘束。一曲终了,凌一却把目光锁定在我旁边。酒水台离他很远,但我仿佛能看见他深邃的眼瞳里倒映着我的身影,又或者是思寻的。我不知道。

我辞职了,离开了paradise,离开了那条小巷,那块精致的指示板依然很惹人注目,上面的字一成不变:paradiseturnleft,天堂向在转。感觉,还是很玄。

或者我是不想听见凌一向我表白,我感觉到凌一会对我说“喜欢我”只是迟早的事。因为我身上带着思寻的影子,在他眼中的我只是思寻的替身。

学校里,凌一依旧经常旷课。一天,两天,一个星期。难得回来一两天也只是趴在那儿睡觉。倒是我心里有点虚,空虚得难耐。凌一也再没正视过我一眼,也没和我说过任何话。

两个月后paradise也停止营业了。听熟客说全要移民去奥地利,连同凌一一起。凌一会在维也纳那边读书,专修音乐。以凌一的天赋要出成绩不会花多久时间,只要他不要再抱着那种“玩”音乐的心态。

凌一走了,什么也没说。由始至终,我,他,没有多说几句话,正式的招呼也没打过。除了那双倒映着我身影的深遂眼瞳,几乎没有东西值得我记住。

放学时依然会经过那条路,那个写paradiseturnleft的指示板。然而连板的背后却发现了这么一段话:

当男孩他第三次来到岔道见到天使,天使问他:“你还像当初一样爱着我么?肯定的向左转,否定向右。”男孩望着天使说:“我现在觉得自己其实很愚昧,不为什么原因与理由,却一直执着着对你的幻想。现在,我已经找到自己要爱的人了。”

天使却说:“但是天堂是在左边,只要你回答,你还爱我,你就可以到天堂去。”“我没有欺骗自己的必要。”男孩说:“可以去的话,我总会能到的。”所以他选了右边。

我只是一直愣在那儿,反复看着这段话。而现在,一切都变了,凌一已经不在身边,没有了充斥那小巷的音乐。paradiseturnleft。左转,却再也找不到天堂了。

老谢向右,小谢向左

《老谢向右,小谢向左》说明如今的教育和考试都是有规律可循的,也佐证了教育是以考试为目的的,而偏离了育人和育才的初衷。文中提到的观点值得每个人深思,是一篇难得的好文!

“好读书,不求甚解”应该是学语文的一种境界。这种“不求甚解”大约就是不追求一种明晰的答案,汉字的丰富性、含蓄性,以及其汤汤水水的特质,正是不需要你给出一个明晰标准的答案来。

平时读书松松垮垮的儿子,这回以班上最好成绩杀入长郡,让我们始料未及。出成绩那晚,全家人集体尖叫,如虎啸猿啼,把整幢楼都震住了。

小谢其他学科尚可,可语文差得离谱。父母的汉语素养,他是半点没遗传。要知道,我与妻子当年都是中文系毕业,我藏形于文学界20年,妻子虽然不写,但文学书籍一直是她的枕边书,再加上书房近万册图书,谁能相信,我家孩子会学不好语文呢?

因为少年时我特别怵英语,所以从小学一年级起,我们就把心思放在了小谢的英语上,以期笨鸟先飞早入林。而语文,除了扔给他一屋子文艺书外,就再不管了。阳光雨水充足,天时地利人和,我们坐等收成。

小学入学,老师做了一个测试,结论是小谢数学优秀,语文较弱,我们把它当作一个笑话听。小学就读于一所普通学校,因为成绩不排名,我们也就没在意。这样懵懵懂懂度过6年。虽然发现小谢作文写得不怎么样,但他读书的状态还是蛮令人欣赏的,课外书读了不少。

初中就读于长郡双语,重点中学。每次考试都排名,一排之下,问题就出来了。全校1600人,小谢的语文居然排到1000名之后了。这时,我们才如梦初醒,不得不承认小谢的语文有问题。不过同时我也发现一个秘密:事实上,初中大多数男生的语文都有问题。我平均了他们班上几次考试的语文成绩,发现男生都要比女生少近10分!能过A线的男生也只有女生的一半,这真是恐怖。很显然,这成绩跟身体发育有关。女生发育早,觉醒早,情商高,对情感和文字的理解能力强。而多数男生,在初中仍处在一种懵懂的状态。

比如小谢,我也给他背唐诗宋词,但诗词里那些“妙处难与君说”的感觉,他是半点也体会不到。当年我背这些的时候,不但有感觉,甚至潸然泪下,满脸作寻愁觅恨之状。不过,初中时,我同样比不过那些语文学得好的女生。给我情感启蒙的,应该是琼瑶的《翦翦风》。连带着,我也喜欢上了借我这本书的女生。按现在的话说,那是一个女神级的人物,很多时候,她的作文都让老师蜡刻油印,传遍全校,甚至传到隔江而望的另一所中学去了。可若干年过去,我成了作家,以文字谋生。而当初把文章写得摇曵生姿的她,却做了一名财会人员,专门与数字打交道。正因这个事例,我依然不担心小谢的语文,以为总有一天,他一觉醒来,就能“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然而时间不等人,初中3年很快过去了。小谢的语文仍在C与D之间徘徊。我家的廖同学急得咆哮,我也挺泄气的,白眼呸小谢,说:“不要让别人知道你爸是作家,知道了,你脸上无光,我脸上也无光。”小谢子一脸无趣。

初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小谢子的语文仍然给我们捧上了一个馒头似的大D,而且还是上过补习班之后。黔驴技穷的廖同学几乎是涕泪俱下:“你再不管儿子,我们离了算!”

其实我也不是不管儿子。整个初中,我的注意力都放在儿子早恋的问题上了。我早早给他写了一本谈性爱的书,名曰《与子书》。我不想儿子像我当年一样,被汹涌而来的早恋弄得神经兮兮。可早恋这东西并不遗传,小谢子长到十五六岁,没有一丝要早恋的迹象。我只好把《与子书》销给别的家庭,居然还不错。

现在中考马上就要来了,我不得不与小谢绑在一起,进行语文攻坚战。要想上四大名校,各学科成绩必须是6A。事实证明,我的干预成效显著,初三下学期以来,小谢子的语文成绩就一直在上升,最后几次考试几乎稳定在A线上。还是在中学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适合做一名中学语文老师。现在看来依然适合,可惜造化弄人。

但当初接手小谢的语文时,我并不自信。当年高考,我的语文虽然是县里第一,但语文为什么学得好,我自己并不知道原因。老实说,我半点方法都没有,我甚至“不务正业”,经常在语文课上看课外书。语文老师也从来不管,那些书很多都是从他家里借来的。我想,这大概是我语文学得好的最大原因吧?

前不久,我看了一个高中老师写的文章,说是他在他们学校搞了一个实验,两个班,一个班的语文采取放养式,语文课上任由学生看课外书,然后写写心得感想什么的就可以了。另一个班,则采取老办法,字词句,段落中心,面面俱到地进行剖析,末了再进行题海战术。结果高考成绩却让人非常吃惊,那个“放养”的班比那个“圈养”的班,平均成绩高出了十多分!

但放养显然不适合小谢,这么多年来,我不一直是放养吗?现在临阵磨枪,我只能因材施教。还好,等我把小谢的语文试题梳理一遍后,才发现在固定的题型下,不要情商,不要实力,不要荷尔蒙推助,中考要想得个高分,也不是什么难事。小谢子看了这么多书,好就好在理解力还行。

综合小谢子的弱项,我给他编了一套“中考语文答题秘籍”,之所以要叫“秘籍”,是想哄得小谢子不再胆怯语文,以为得了秘籍,就会有“九阳神功”护体。而其实我只是对症下药,给他开了一服难喝的药剂。我发现,现有的中考题型,无论它多活,只要题目做多了,就能找到一种类似八股文的规律,最后基本上都可以“依葫芦画瓢”。比如诗歌欣赏,只要知道是山水诗、边塞诗、田园诗、怀古诗什么的,不要看诗的内容,就知道该诗歌抒写了什么主旨,体现作者什么样的情怀与思想。

甚至包括作文,也绕不开八股文的规律。找到了这个规律,押题也不算一回事。今年的中考,我就押中题了。规律很简单,只要你事先写好或背好六大类作文素材,然后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数,万变不离其宗。

哪六大?其一、学生以学业为主,所以遨游书海,是永恒的话题。其二,青年人多以昂扬向上的精神和刻苦拼搏的毅力来展示自己。其三,人是群居的动物,团结合作,友爱互助,也常是出题的主旨。其四,我们是从哪里成长起来的?家园情、校园情,自然也少不了。其五,孝道一直是中华民族的根本,所以爱父母、爱师长,也得关注。其六,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珍惜地球,爱护生命,环保题材的作文,包括描写大自然的山山水水,也常是出题老师考虑范畴。用好了这六类素材,中考作文大抵就可以拿下了。

可说来容易做来难,无论我怎么训练,不懂变通的小谢都学不会“三生无数”这一招。为了让他明白其中的奥秘,中考前一周,我不得不拿同一个事例,把他们学校近期考试的作文题目全部用上了,一口气写了十多篇作文。不同的题目,内容相同,但加个开头,加个结尾,中间稍作改动,主旨就各不相同了。我的这种作文法,估计作家同行看了,会气得吐血。但我有什么办法啊?都逼到了这个份儿上,我还管得了那么多。

懵懂的.小谢看了看,想了想,终于咧嘴笑了。“难怪我们班有个学霸,每次作文都写得那么相同又不同。”是的,几乎所有的中、高考满分作文,都是事先做了充分准备,特别是那些敢以文言文写中、高考作文的同学,更是事先“演练”了无数遍。都说《滕王阁序》是王勃提笔挥就的,其实哪能呢?王勃在去南昌的路上,腹稿或草稿已不知打了多少遍。天才或许有,但我还没有碰到。“吟安一个字,拈断数根须”,才是写文章的真实状态。当然了,这种八股作文法与文学并无多大关系,但至少可以应付考试。

“哇,你儿子怎么考得这么好啊?6A!指标生!理综满分!你太虚伪了,居然在《文艺报》上说自己的教育很失败。”

我苦笑着摇头。我的教育当然不是成功的。因为我清楚地知道,小谢子的成绩是上来了,但能力并没提高。至少,汉字的魅力与妙处,我仍无法跟他分享。

不过话又说回来,小谢的语文其实也并没有想象中的差,至少不应该差到D级。情感类的文章有时他理解不了,但逻辑类的文章他还是挺明白。只是考得如此琐碎,把他对语文的兴趣消磨殆尽了。

“暴发户”小谢子昙花一现之后,整个暑假,又回归到他无边的懵懂之中去了,我与廖同学也暂时归隐湖山,毕竟离高考还远着呢。

但语文该如何学,我还有话要说。

本应该以欣赏和写作为主的语文学习,现在完全被音、字、词、句、段等鸡零狗碎的分析,冲得七零八落,不成系统。我记得我们读书时,每周还有两节课的写作训练,现在一个学期写不了几篇作文,只有无穷无尽的古文和现代文阅读训练。居然还有正儿八经的标准答案。

这种考试,意义何在?不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吗?有时文章的点滴妙处非得有相同经历和心灵共振的人才能体会,“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说的就是这种状态。那些个妙处,连大诗人陶潜都只能意会不可言传,我们又何必一定要有明确的标准答案呢?所以“好读书,不求甚解”应该是学语文的一种境界。这种“不求甚解”大约就是不追求一种明晰的答案,汉字的丰富性、含蓄性,以及其汤汤水水的特质,正是不需要你给出一个明晰标准的答案来。

有这么一个笑话,说是多年前一个转业军人被分到一个学校,校长问他做什么好,他说:“我文化底子薄,数理化都不能教,我就教语文吧。”在他眼里,似乎只要认识一些汉字,读得通一篇文章,就可以教语文了。

可依我看,语文是半点马虎不得的,特别是现在,语文老师最好都是作家,最不济也得是个文学爱好者。要不然,语文这东西还真的教不好。就算教出了高分,其实仍然是失败的。很多分数的巨人,是能力的矮子,毕业后参加工作,连一个通知、一份总结都写不好,那十几年语文算学好了吗?而写不好一份简单的材料,已是现在年轻人的普通现象。

尤其是师范院校的语文老师,那是“老师的老师”,每年有成百上千的毕业生,从这里走向三湘四水,成为引领孩子们进入汉语言大门的小学教师。师爷如果僵化了,那些徒子徒孙们会成什么样子呢?还有一点,我认为,语文课本应该要有教育、文学、社会学、美学、哲学等方面的专家都参与进来,慎之又慎,优中选优,才好。


《走进天堂》的读后感

文章讲了一对长相酷似的孪生兄弟,同时进入考场,结果,哥哥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而弟弟以两分之差名落孙山,走进天堂读后感。

哥哥面对录取通知书默默无语,而弟弟整天哀叹“天公无眼识良才”。父亲经过两天两夜的苦思,决定让小儿子去上。

开学了,弟弟背着行囊进入了大都市的高等学府,而哥哥顶替体弱多病的父亲进入了工厂,拿起了沉重的.钢钎。

哥哥在工厂深入实践,刻苦钻研,不断创新,创造了傲人的成绩;弟弟在学校,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靠作弊混得了大学文凭。

弟弟不愿在落魄时回家见父母,经人介绍,到一著名建材公司应聘,好不容易闯过了三关,要在老板办公室答辩,但是老板迟迟不肯露面,最后秘书告诉他已被录用,不过要从普通工人干起,他感到委屈,要求见老板,秘书递给他一张纸,上面写着“欲上天堂,先下地狱。”他猛一抬头,看见哥哥端坐在老板的椅子上。

故事虽然没有了,但思考还未结束。弟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局?哥哥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哥哥最后一句话要告诉弟弟什么?

弟弟同哥哥一同走进考场,可最后弟弟名落孙山,还整天哀叹“天公无眼识良才”,从中就可看出弟弟狂妄无知,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落榜的原因,而他顶替哥哥进入大学后,并没有记住哥哥告诉他“录取通知书”的真正含义,也没有领悟哥哥的言外之意,所以,弟弟会有一个这样的结局,读后感《走进天堂读后感》。

哥哥顶替父亲走进工厂后,就不断地努力改变自己的现状,从而一步一步的向上走,创造了自己傲人的成绩。

无论是弟弟的失败,还是哥哥的成功,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想获得幸福,必须先经过艰苦奋斗,一分辛苦一分收获,只要你付出了,就一定能收获你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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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之中,要有成功,那就必须会有失败。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有从失败中一步一步走出来,那才能获得成功。

走进天堂的门票,不一定就是考上大学,有一份好的工作,而是在于你是否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那样就算别人不赏识你,但是你有真正的本领,总会有人看到你的成就。一条生命的铁链,救了一千多个人的生命。

之所以它可以救人的命,那是因为那个打造者都是踏踏实实,一步一步好好的做出来的,所以铁链才如此的牢固。人,想要成功,就要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打好每一锤。

人生,没有任何捷径可言,只有踏踏实实地走过每一步,不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课文背出,明天,就忘到九霄云外,那样就永无成功之路。一个人,对于一种事物总是有着一颗好奇之心,不要怀着好奇之心才去做,那样就没有任何意义。做一件事,都应该是踏踏实实,坚持到底。宝剑峰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美丽的彩虹呢?在一片乌云背后,总是一片蔚蓝。踏踏实实的走好每一步,结结实实的打好每一锤,那么,成功就离你就只有一步之遥了,只要踏实加上努力,就等于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