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已成往事美文

布吉宝丽路,如今大多数工厂都已经搬走了,以前红红火火的工业区如今变得非常冷清,厂房都已经改建成商品楼。曾经在这工作了一年多,再回来就连认识的人都没几个了。

“走吧!去以前我们相识的饭堂看看吧。”这是我和阿彩故地重游,彼此在尽最后的努力试图挽回在平淡的生活渐渐失去的感情。在忙碌的生活里大家都失去了对彼此的理解,毕竟相处那么多年了,回到刚认识时的地方看看或许还有挽回的余地也说不定呢。

“你们怎么每天那么晚才来吃饭?”深圳的冬天冷起来也有点刺骨的感觉,每天快要收档时都有两个女孩来吃饭。饭堂的大锅菜卖到最后全部已经冷了,上面还漂起了一层凝固的浮油。“你们稍一会,我把饭菜热热给你们吃!”我放下手中的东西进屋给她们热饭菜去了。只要在避风的'转角处支起了小桌子,她们每天都会坐上很久直到天黑方才离开。仿佛,等她们来了才收档也成了我的习惯。彼此都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只是大家像是达成了某种约定,等待、散去……

“嘿!出去玩吗?”我刚洗完衣服,她经过店门的时候喊了一声,这是她第一次和我说话。“咦?是叫我吗?”我有点好奇,她站的地方有点远我没听清楚,于是慢悠悠的上前确认。“是的,我们出去走走,还有好几个同事一起。”她和那个每天一起来吃饭的女孩站在路边喊我,这时清凉的晚风撩起了她那长发。“好的,我晾完衣服就来。”也没打扮,我穿着拖鞋就跟着她们出来了。

这是工业园的宿舍区,有露天卡拉ok、有台球、还有大排档以及各种各样吃的玩的。晚灯下到处是戏耍的人群,我没有一点头绪的只是傻傻的跟在她们后面闲逛。

“等会,还有人要来。”她回头有些漫不经心的对我说道。“噢!”平时我们没说过话,此时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话题。我连她们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平时下班除了看会电视我几乎不会出门的,那会我居然给自己起了个叫“漠然”的外号。

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她们居然约我去打台球,对于运动我除了跑步几乎什么都不会。我正犯难想离开时却被她叫住了,台球桌上,我在她不停地鼓励下直接用球枪粗的那头戳球。十八岁时的脸皮也真的很厚,只消一会儿就可以忘记难堪尽情的玩耍。

“道不尽红尘热恋,诉不完人间恩怨,世世代代都是缘……”

唱歌时在场的很多人都没有想到我居然会唱这么老成的歌,而且声音里还充满沧桑。行为举止和实际年龄完全不相符,二十二岁时在一个小餐厅做经理的时候曾经就有很多人问过我:“你有四十几了?”过早地苍老也许都是生活惹的祸。

后来大家经常相约出去玩才得知她叫阿彩另一个姑娘叫黎兆红,一个是壮族姑娘一个是彝族美女。想想我这辈子真是有趣,总是和少数民族有缘。反观我这几十年来交的绝大多数都是各个少数民族的朋友。

当年那种和人交往的氛围也比较单纯,尽管有时候我们会一块出去玩、一起开玩笑、但大家都没想到要走到恋爱那步。都是来自天南海北的人,只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总有些相近的话题吧。直到我要离开布吉我和阿彩才确定恋爱关系,这个地方从此成了我最为牵挂的地方。投影厅、各条小巷、甚至每一个树都有我们相拥的影子一直深深地铭刻在我的脑海里。

粤宝路口,第一次来布吉找大哥的时候我就蹲在路边啃过大馒头。当初为了能找到结拜兄弟可以在路口蹲守半天。如今上下班的人潮不见了,如今换成了繁忙的商铺。还有这道小楼梯,我还背着你那个因为失恋喝的不醒人事老乡踉踉跄跄的爬过。你旧日的同事,我旧时的相识都已经搬走了。和我们的感情一样都走远了,你说我们这一路走来都在干嘛呢?尽管我们现在都试图去找回当初走过的日子,因为喜欢谭咏麟歌曲的你追星,我们可以省吃俭用半个月只为你给你买张现场演唱会的门票。你也总是喜欢静静的在一边看着我写日记看书,你说我认真看书时的样子很好看。我也还记得你第一次穿着长得很不合体的工作服出现在我面前时扭扭捏捏的样子。

走吧!物已是,人已各。我们都无法忘却的朝朝暮暮已经让琐碎的生活冲淡了。

回到家里,收拾了各自的行囊,就此别过吧!看着曾经温暖过的家变成一片狼藉不由得伤心的抽泣,这都是为什么啊?

走吧!如果路的尽头之前我们回眸还能看见彼此的话那就不再分开!要回头吗?可我们还没来得及回头已经被汹涌的人潮冲散,再回头只剩下眼里的慌张。

今天我又独自来到我们曾经走过的地方,伤情依旧在当爱已成往事,我们都已经走得太远、太远了!呐喊!早已经遥不可及。

女儿问道:“你爱过我妈妈吗?”

“嗯!当然!但已成往事了!你有想过去找你妈妈没?”突然发现女儿长大了,脾气和你真的没有什么两样,但对我的问题却总是不可至否。

“那你最难忘的是什么?”女儿好奇的追问。

“银行卡密码啊!你妈给我设定的密码。从来都忘不了,要不然我拿什么把你养大?”

当爱已成往事忘记是种幸福美文

梦一场,醉一场,醒来之后,一切如过眼云烟。你是我指间的阳光,是如此温暖与斑驳,我却总也无法让它定格。该想的、不该想的,都想了,在想像中惊心动魄;能做的、不能做的,都做了,在付出中遗弃自己。曾经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如今,却是心痛塞满了当初的行囊,只能边走边丢,边走边忘。

爱不都是这样吗?说着说着就变了,听着听着就倦了;走着走着,就散了,连回忆都淡了;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也暗了;爱着爱着就淡了,想着想着就算了。于是,有人想逃了,有人却还想爱恨交错,缠绵纠葛,后来,便分了,痛了。

人生是短暂的,脆弱的生命不能承载太多负荷。要学会忘记,忘记那些不该记住的.东西,忘记不属于自己的一切。无论风景有多美,我们只能做短暂的欣赏。人生不可能完美,太完美反而会有缺憾。有缺憾的人生就如一口枯井,没有任何意义。

爱,就要爱得洒脱,要拿得起,放得下。因为放下,所以快乐。因为懂得取舍,所以洒脱。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爱着的时候,以为一切是爱情。放下的时候,你会发现,爱情不是一切。失去了爱情,你的人生还要继续,这个世界,什么都在变,什么都会变,没有亘古不变的东西。当爱已成往事,我们唯有边走边忘,当伤痛烙在了回忆,我们唯有边走边丢。

爱,如果说最伤人,不是她不爱你,或者,你不爱他。而是:望着,却不可以拥抱;想着,却不可以拥有;走着,却不可以同步;说着,却不可以对望。哪怕用尽了一生的力气,透支了一辈子的幸运,都无法靠近,还要面对一天一天的淡忘。一路走,一路上丢掉那份伤痛!

忘记花开花落的烦恼,忘记夕阳易逝的叹息,忘记一切不愿记忆的东西。对万事万物不要刻意的追求。否则很难走出患得患失的误区。生命要升华出安静超然的精神,懂得放弃,学会忘记,也就收获了幸福!

当然没有人那么洒脱,没有人能真正的忘记。曾经爱过,伤过,痛过的日子里,永远磨灭不了,时时折磨着人的心灵。正因为如此要学会忘记,学会宽容,学会善待自己。人生在不断的追求,只有这样,生命才有激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追求中体味人生的快慰。

爱就是这样,有些人会慢慢遗落在岁月的风尘里,哭过,笑过,吵过,闹过,直至最终变成了曾经。苦也好乐也好,过去的不再重提。不去怨,不去恨,经历了,醉了,醒了,碎了,结束了,忘记吧!追忆过去,只能徒增伤悲,当你在掩面叹息的时候,时光已逝,幸福也从你的指缝里悄悄溜走。珍惜现有的生活,幸福就在你身边!

当爱已成往事

记起一件难忘的往事,那个男生和当时的我。很多人,在心动的时候,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等到知道的时候,那件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那个人已经走得很远了。

那天,陈峰约了我。好。其实是我约了陈峰,有什么。

接着那天就发生了我最喜欢他的时刻。

我们到街边的云吞面档吃面,面还没来。前面路上遇见的二次回收大叔就来了,坐我们隔壁,也来吃面。

陈峰没什么话和我说的,我也没什么话好说的。什么鬼。

二次回收大叔笑眯眯地看着我和陈峰。我尴尬地把我的水端给大叔,您喝吧。大叔笑眯眯地说,不用,我有我有。

陕西口音。

陈峰什么时候拿出了他的'大红鹰,细细长长的一根,嘴巴上叼着,眯着眼,摸口袋找打火机。烟刚一点着,还是眯着眼,吐雾的缝隙里,看见我喝着从大叔那里拿回来的水。这二愣子掐了烟,说,我忘了你不能抽烟。

“蛤?我什么时候抽烟了?”

“我不是说你抽过烟。”

陈峰不看我了。他转向问大叔,您来一根?

大叔接过烟。说,不,我不抽。

蛤?

陈峰终于看我了。

这求助的眼神我很受用。我问大叔,那您不抽烟您拿来干嘛啊。大叔笑眯眯的说,给我兄弟我兄弟抽。

这,是陕西话。

我语言底子还不错,我对陈峰说,大叔说他兄弟抽,他兄弟烟瘾大,诶?不然你整一包都给他吧!陈峰点点头,给了大叔一整包。大叔笑眯眯的看着我俩。

大红鹰烟气儿真足,陈峰在烟的那边对我说,你好像瘦了诶。

我说,没有吧?呢,面来了。

然后他就把我面汤里的葱夹到他碗里。我不喜欢葱的。

陈峰是第一个抽烟让我觉得好帅的人。但他为什么不向我表白呢。我肯定会答应的。不见陈峰都三年了,大家都说他喜欢我,但他没有说啊。

哎呦我,去。都三年了,我还不是他女朋友。

看来这辈子我都做不成他女朋友了。

“蛤?不是吧?我以为他不喜欢我耶。”

“什么不是啊!瞎子都看得出来他喜欢你啊!”

电视里的台湾腔88啦啦的,我突然就想起来。

当时,为什么说是当时呢。

因为不管你再怎么说,都是彼此错过了呀。

“我们明明就差一点点。”

“那你为什么不去表白呢?”

但他喜欢我的时候已经过去啦。

当爱已成往事高中作文

当爱已成往事,留下了什么?

是悔?是恨?是怨?不,真正留下的是思念与回忆。这是我经过一次痛彻心肺的离别后的感悟。

那时它刚刚进入我们家,都还没断奶,整天就蜷缩成一团躲在我为它精心搭建的小窝中。饿了,偶尔“呜呜”两声。后来,不知是不是渐渐找到了对这个家的归属感,就用它那虚弱的四肢支撑着胖乎乎的身躯,一晃一晃地走了出来。瞧它那走路的样子:四条腿不住地颤抖着,一不小心便失去了重心,“咕噜”一声翻了个四脚朝天。有时过门槛,爬上去了半个身子,肚子架在门槛上,四只脚腾在半空中,既上不去,又下不来,就只能在空中乱舞。看到这可爱的景象,全家人都忍俊不禁。待它长得大了些,便每天围着家人转。胖乎乎的身体,乌黑得发亮的毛,短而粗的腿,使它看上去像一个跟着主人滚动的.球。如此可爱的小狗,全家人都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小孩一样对待。它已成为了我们家的开心果。

生机勃勃的春天和炎热的夏天过去了,它也已成为了我们一家离不开的“亲人”。

那是一个秋天的夜晚,妈妈出门倒垃圾,却忘了把门随手带上,它偷偷地溜了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那天,全家出动,趁着昏黄的路灯,我们一遍遍地呼喊着它的名字“克子,克子!……”但却找不到任何有关它的线索;看不到身影,也听不到一点叫声。整个街道上只有昏黄的路灯和四个疯狂寻找的身影,还有仿佛在提醒自己它已经不见了的回声。那声音重重地震动着我的心。是夜,是我出生以来最凉的秋夜。那秋风从飒爽变为了凛冽。秋风刺骨,似乎已经吹进了我的心底。那也是最漫长的一夜,似乎我这才体会到“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

从那,家里的快乐少了许多,唯一多的就是一分思念。每当我看到床头的照片,便会想:不知它在哪里?吃得好睡得好吗?应该会有人领养它的吧!想着想着眼前便浮现起曾经的点点滴滴。有时不知不觉眼眶中已浸满泪水。

当爱已成往事,留下的便是对它无限的思念。不知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它过得好吗?不知它是否也会因思念我们而内心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