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凤凰的酒吧散文

第一次去凤凰旅行是和初恋男友去的。我和好多人说起那场旅行,因为它在爱情里独有的意义。

但是还有一个理由我没说过,我很喜欢那里的酒吧。虽然我一次都没进去过,一次也没有在那里久留,我甚至不曾记得任何一家酒吧的名字。

每次都只是路过,有时候好奇心爆发,想进去感受下气氛,也都只是稍作停留。

可能在我的印象里酒吧都不是好女孩去的地方吧,尽管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偏激,尽管我有时候觉得去酒吧好酷。

但是我一次也没去,即使连续两年夏天都去凤凰待两三天。

我喜欢凤凰的酒吧是因为一个女孩。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

2022年我第一次去凤凰,和男友匆匆走过酒吧一条街,我赤脚,他提着鞋。当我路过长长的楼梯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吊脚楼里的酒吧,如果说是巧合,我觉得很是幸运。

我看见了那个弹吉他的女孩,说实话,她很好看,我远远的看去穿着白色系的她很是脱俗,她不像是个驻唱,倒像个来自远方的佛系女孩。

我能想象她背着吉他一路行走,偶尔驻足小段时间弹吉他唱歌的惬意。可能因为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带上相机,和笔还有最爱的那本书,到处走走停停吧。

我看她的那小段时间用的是羡慕的眼光。

我觉得那个弹吉他的女孩真酷呀。

也许一切都是我自己的`想象,不过带着这点想象,对于凤凰我才多了一份迷恋。

在很多人眼里凤凰都是人生必须要去的地方,可是不缺少人说凤凰商业化程度太高,点名酒吧一条街。好像酒吧一条街打扰了凤凰的安静,让它失去了一去的意义。

我不否认酒吧一天街确实打扰了凤凰的安静,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一些小桥流水的意味。

可是它真的没有那么糟。

酒吧一条街在白天依旧是简单的,没有灯红酒绿的模样,它的热闹在夜晚才开始。如果你不想见到那种灯红酒绿,那么白天到处走走,夜晚在江景房里看夜景吧。虽然你可能会错过那些因灯红酒绿而存在的美景。

其实凤凰的酒吧好像没有都市里酒吧的那种乱糟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乱。后来我再去的时候我注意到了,很多个驻唱歌手和我在电视里看到的都不一样,他们唱歌简单的很温暖的歌,都弹着吉他。

氛围很热,却不乱。

所以很多东西只有自己看到了,感受到了才能去定位它。

我想在明年的夏季,再按照约定去一次。

脱了鞋坐在能够看到驻唱的江边,吹一段时间风,听一段时间歌。我不知道会不会遇见你们,去的时候我会打个招呼。

我喜欢雨更喜欢雨夜散文

万籁俱静,一尘不染的雨夜。我的思绪犹如窗外的树叶泛起湿湿的浮光,漫过心坎,溢出天门。我飘曳在这茫茫的夜雨里,聆听雨的心语,感受雨的情怀……。

淅淅沥沥的春雨,千串万串若珠帘的夏雨,迷迷茫茫的秋雨,凄迷零落的冬雨,在我的心际里飘荡,它们既是美丽的风景,还是动听的琴声,更无法释怀的回忆。

线线儿的雨丝,摇曳的雨帘,叶尖上坠坠的雨珠,晶莹剔透的雨滴溅起美轮美奂的雨花,真美。如此美妙的雨,让我沉醉了,舌尖上渗出淡淡的甘甜来。这恬淡的,淋漓的,精致的雨,涤荡着我的心扉,塞满了我的情怀。

我心中清新晶莹的雨儿啊,它有时恬淡,有时旷达,有时多愁善感。它是那么地多情,也这么地煽情,我好想漫步在这般雨中,即使有些薄凉,也会脸烫心热。

宁静的雨夜一尘不染,心生空明。我的心,就像夏天的.早晨,那迷离的雨中的荷塘上的淼淼的白雾一样。在我心际里的雨,是云天里的芊芊玉指拨弄的琴声;是深宅高阁中幽怨的歌赋;是一幅少女在雨中深情期盼的画作;还是古韵深巷中轻盈走来,孤影素颜的女人。

雨声,琴声。它或轻歌慢吟,也如泣如诉,还高亢激昂。即使无声无息的靡靡细雨,也无声甚有声,听见了,是在对我俯首帖耳地心语,这是一种默默的祝福,一种脉脉的神情,还是陌陌的无视。小雨声声,丝丝吟吟,恰似年轻妈妈抚爱幼儿时的鼻息,每每听到这样雨声,我的心中便会油然的轻松,安逸着,似乎又回到美丽的童年,回到了母亲的温暖怀抱。阵雨声,莎莎啦啦,好似百人千人撕布破帛的脆美,短促而紧凑、干净而利落,给人洒脱和淋漓的快慰。如此美妙的雨声,一定是她那芊芊玉指在云中拨弄的琴声。

雨声如歌:“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阑。难难难。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尝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这不是宋代女诗人唐婉那首幽怨的诗作吗?是的,是那位隔山送钩的女人的吟唱。

雨朦胧,情朦胧。淅淅沥沥的雨,淋湿了少女的秀发,淋透了她身上那身红底白花的短衫,少女的身体就像雨中破土的豆芽,曲得有味,挺得有力,满得无缝。女孩忘我而深情地眺望着远方,她那炯炯的眼神,像风儿一般吹起她长长的睫毛。女孩身后横着一段又粗又长的大树,大树上一只金黄色的猫正用湿漉漉的身体呵护着它的伴吕。此情此景,我不由地心动着,遐想着。

是谁,窃取了女孩的心灵,让女孩在雨中热望?无论走到那里,无论是否成功,可知道,你的亲人都会在那千丝万线的雨中等待?不要,千万不要伤了她的身,凉了她的心。

古韵深巷,一柄水红色的雨伞下,孤影素颜的女人行走在街的中央,任那雨水打湿她身上的青花旗袍,任那风儿吹起她的裙摆。那双修长白皙的腿在恍惚中行走,腿缝越来越细,小腹下面的神秘贴在湿湿的青花旗袍下面,犹如丘中之貉。不知,她神飞何处?女人,潜意识地掩饰自己的身体,她一扭身,原来也细腰肥臀,丰乳红腮。她那眼中,刹那间的羞涩有一份掩不住的凄美,盖不了的落寞,就像深秋的湖面上被冷淫雨戏弄的柳枝,有些黯淡,也有一些无奈与神伤。迷离的雨线里,女人长长的的脚步声清脆而寂冷。女人那脚步声,勾走了不远处一位男人的爱怜之心。这心,即是偷香窃玉之心,也是怜香惜玉之心。

琴瑟歌赋一样的雨声,寓意深长的雨中画卷,雨伞下忘情的女人,都是美丽的,让人感怀的美丽,爱的美丽,它盈满宁静的雨夜,盈满了我的心扉。

雨夜漫长,人生苦短,不要说爱你一万年,只要爱过,哪怕心动过,都是幸福。那份幸福就会沉积在心底里久长,久长……。

虽然是过往,心静了,情淡了,人远了,依然会在雨夜的甜梦里微笑。这笑,也许不再是牵挂,不再是牵绊,却是从心灵深处送出的问候:

“你可安好”!

我喜欢湖散文

朋友,你有留意过校园里的那一汪湖水吗?我很喜欢湖,如果你愿意,我陪你在去湖畔看一看。

初冬的晨,天空洒下一片通红的阳光,把平静的湖水照得像晶石一样发亮。今天天气甚好,已不是前天的烟雾迷蒙,也没有昨日“巴山夜雨涨秋池”。现在,湖水变得如此宁静,就像依偎在母亲怀里安稳睡下的婴儿。湖光山色柔和极了。湖面明镜如月,水清见底。高空的白云和湖畔的垂柳清晰的倒影在水上,把湖色天影融为晶莹的一体。此湖四周是柳,环抱着这潭春水,那又浓又翠的景色,简直是一幅青绿山水画。置身于这悠扬的湖中,我愿捧着诗书,在湖边赏读。我觉得,读书的地方,除了图书馆,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好的了。因为街头巷尾太喧哗,教室太浮躁刻板,而图书馆藏书丰富,文学的氛围浓烈,容易熏陶人的情操,又是修养身心的净地。每当我遇到不如意事情而苦恼时,还是人生思想观开始堕落时,我会走一走图书馆,回味当年的寻书翻阅的快乐,便在无形中受到一种如梦初醒的震撼。因而,读书的地方,除了图书馆,我更喜欢这里。若说,我喜欢这片湖,只是因为这里的幽静,那就太片词了。

我喜欢湖,喜欢看湖色多变的妙处。友人常说,湖色多变,事实上一点不假。如果你站立远处眺望湖面,眼前是一片赏心悦目的墨绿郁郁,如果你再走近些,你会看到一片柔静可爱的碧水茫茫,要是你近湖留意一看,接近视线的便是一片情深似海的银光闪闪,像水洗的玉石在日下闪耀。湖色的不同,由远到近的距离不同,对映的是墨绿,碧青,银白。湖色的不同,还有季节的不同,春天呈深绿,夏天呈碧青,秋天呈淡蓝,冬天呈银白。湖色由远到近,四季变化,分外明知。我喜欢湖,正是喜欢它呈现的颜色。

我喜欢湖,喜欢看湖边的人。湖畔的柳总是自然的枝帷低垂,像是受罪而不敢抬头,或是接受诗书的洗礼变得谦虚,或是拉着耳偷听人们的声音。清晨,同学间总会有人携着书,到湖边的石凳上漫读,凭着思想和感情的羽翼,通读古今经典,而柳树犹如学生谦虚接受先生的教诲,而我呢,正好从图书馆走出,背着浅蓝色的书包,手中还掬着刚借的书,然后在初来乍到的湖边徘徊,回想自己初来时学长帮忙的情景,然后快乐地去寻教室上课。午后,各地游人钟情于湖边摄影,捕捉这美丽的春水印于记忆,最有趣的,还是那些孩子,他们天真无邪的朝湖底丢石子,扰乱湖面的平静,使得湖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荡起一汩汩莲花,犹是可爱。最美丽的,要数黄昏日后了,在柳树的身旁,依偎着一对对情侣,他们相互搀扶着,看似林中比翼鸟,真应了那句话“有情人终成眷属”,密语甜言中露了真言,柳树垂耳偷听着,而我不会久留,但我会深深地祝福他们,因为他们让我看到了一段段真情,让我的思想感情由传统封闭向渐渐地开放开启,让我相信人间有爱的故事。朋友,如果你有感情,那就湖畔约会吧!长盛的湖水会给予你新生的希望,透明的湖水会照应你的真言,明清的湖水会净化你的感情。

我喜欢湖,湖给我有了一段美好经历。记得初见她时的情景,那时九月的阳光甜甜的照亮在我的脸上,我带着录取通知书和行李箱从校门口走过,我不识路,也不敢走远,由于我行李繁多,走不多路,便感觉无力,心里总想寻个地方停下休息,于是乱走乱晃,便无知到了湖边很自觉得坐下。也那是在这天,太阳炙热,路上的行人全打着伞,而她没有带伞,也不在意,她一个女孩子只身一人就这样也来到了这湖。很不凑巧,我是高兴的,而她满脸带泪,我心生怜悯又不敢靠近她,但是我还是很想关心她,因为我有一颗是热心带笑的心。不多时,她走过来主动问我“同学,你知道去哪里注册?”“我说我也是新生,对路也不熟”我诚恳的回答。就这样,我们哪里都去不了,因为谁都不识路,谁都疲倦,只好一起做在石凳上聊天。我不记得那天我说什么了,只是很热情的关心她,当我问她为什么不用父母送时,记得她告诉了我一个家庭故事。她说,有个女孩从小生在迷离的西安城市,她无忧,她的家庭是幸福的`,不幸的消息来了,她的母亲在去上班路上被无情的车流淹没。从此,这个家一直沉浸在无限的痛苦中,但女孩还是温馨的,因为父亲一直爱着她,一直无微不至。后来啊,家里突然来了一个女人,让这一切开始发生了质的变化。她恨透了父亲,恨透了父亲在母亲尸骨未寒就寻有新欢,在之后的日子里,她每天都和父亲,和那个女人进行一次次激烈的争吵,骂女人无耻,骂父亲无情。日子一天天积累,女孩的怒气与日俱增,终于在暴风雨来临的一天,女孩和他们又来一次争吵。她愤愤地问父亲,“你真的不要她和母亲了?....”父亲一脸沉默,女人一头闷气,老是在沙发上嗑瓜子总是不说话。女孩伤透了这一切,愤愤地转过身冲进房间,拿好自己久藏的行李,夺门而出,决定永远地离开那个家。他父亲追了出来。“你去哪里,回来!”他冲着女孩大吼。她抹开脸上早已凉透了的泪水和雨水,又咬了咬牙,鼓足勇气带着恨透的心奔向了夹着细雨的黑夜。她知道这个家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家了,一切早已回不到从前了。她不停地奔跑,不断地向前冲,然后叫住并坐上路边的士,开向车站去。然后直接上车,用从父亲那里偷来的钱补票。后来,她迷迷糊糊离开了这座城市,把父亲和那女人丢在西安,也把这个家远远的抛在脑后。可是她也好想回去,因为除了这个家,她已经无处可去了,但想着回去就要面对狠心的父亲和那个女人,于是她又铁了心,再也不回了,或许她再也回不去了,因为她觉得没了妈妈没了家。所以她真的没有回去了,因为她除了那个绝望的家,还有一份录取通知书和母亲存储多年的银行卡,她知道该怎么做了?说到这里,她已又是泪流满面,不想再往下说。我知道那个女孩就是她,因为她的眼里总含着泪水,怀里总抱着红色的录取通知书,膝盖旁有一个脏兮兮的白色旅行包,可她身上没有可心的手提包。接下来她说,我怎么会迷迷糊糊和你说了那么多?我调皮地回答,因为我能给你带来温暖啊!....后来,我成为了她的朋友。又在后来,她成为了我的朋友。

我喜欢湖,单纯的喜欢。这湖,宛若穿越千年的泪,晕开在轮回的花瓣,在历史的轮回中如何能承受苦痛,直教人语凝咽、眉宇迹,何处枫红?浮华一生流水一生,沉沉过往,伊影未云,试问那沉睡千年的闲愁几许?那斑驳的岸墙,叹息着风雨的沧桑,我一路追寻,盘踞在这里的千年的琴音,和着这一纸如画的湖境、湖色、湖人,以及湖故事染出湖的爱情和友情。因而故作此篇,忆录初冬一路走过的恒古不变的阳光,透过柔弱的青柳记下洒落在地上变成湖星点点。

我喜欢的她散文

记得前一段时间和一位朋友闲聊中,我说过:“我喜欢她绝不亚于喜欢任何一个女人。”呵呵!这话虽然有些糙,但却表明了我对她的喜欢程度及仰慕之情,当然这里的她绝非女性朋友。那么我口中的她到底是谁?或者说她是什么呢?

她该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高远,是“秋水长天共一色”的壮阔,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伟。她是“长烟一空,皓月千里。”的清明,是“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的恬静,是“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的空灵。她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忠贞,是“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壮志雄心。

她该是一幅画,你尽可以凝神定睛,去感受“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凄凉,领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怡然自得。

她该是一种心态,你尽可以抚掌长叹:“石鼓之歌止于此,呜呼吾意其蹉跎。”或者击节高呼“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她是鼓舞和勉励世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的一剂良药。

古语有云:“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亦有人言:“百无一用是书生。”我不知道他们当时是身处怎样的.社会背景?也不知道以后的我是否会真的百无一用,却偏偏的喜欢上了她。

说实话,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至今我也说不上来答案。然我却知道喜欢上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愿意为她付出一切,包括时间,精力……对于她,你总有着满腹的热情。这是一种甘之如饴,这是一种何乐不为,这更是一种根植于心底的信仰。就似作为一名军人,他只会忠诚于自己的祖国一样;也如一支画笔,它只会奉献于某位画家;更像钢琴演奏家喜爱黑白琴键一样。

我不是作家,也非大师,可对于她,却无法抗拒,不是被逼无奈,不是别无选择,只是一看到她,便情不自禁的,没有任何理由的喜欢上了她。我深深的知晓,她——绵绵无尽头,一旦踏上,便难以回头。她属一门艺术,一门能用文字诠释我心灵的艺术。她仿若一首美妙的歌曲,那扣人心弦的旋律,那富有哲理的歌词,总能令我产生共鸣。她也像是一本书,那些厚重的语言,那些动人的符号,总能记录下伟大与传奇。

如果把她和人作一对比,那我想她必然会倾向于感性,她不为现实所束缚,生活中处处都有诗意,也最纯粹。她会胜过一把利剑,有种隐形的力量,有时总能戳中某些人的心脏。我不知道在她的怀抱里能呆多久?然却对这种语言艺术深信不疑,我相信她会陪伴我走到永远。

梁启超先生在《学问之趣味》一文中曾言道“我认为凡人必须常常生活在趣味之中,如此生活才有价值,若整日哭丧着脸挨过几十年,那么生活必会成为一片沙漠,要他何用?天下万事万物都有其趣味,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钟,不够我享用,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问我忙什么?忙的是我的趣味,我以为这便是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动员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

不错,我喜欢的她和梁启超先生的趣味一般无二,她正是人类最伟大的艺术——文学。我深深的喜欢着她,这趣味,令我获益匪浅,这趣味,供我终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