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芳华》读后感范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芳华》读后感1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2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一直在我心里乱窜。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热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未来过。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它温和又绵里藏针,平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体现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平凡中的伟大却饱含歧视与集体孤立。它关于文革,关于战争,关于年华和理想,关于感情和关怀,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遗憾。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刘峰无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颗善良赤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说:“善良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善良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习以为常。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为什么不让别人看见你善良的一面?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了,就会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善良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在文革动乱的年代,悲哀,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理想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温暖人心。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发展的今天已不可寻迹。七十年代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强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刻薄的思想观念和文革背景下的如履薄冰。那个年代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可贵或更世俗来定义,因为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失殆尽。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忽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平淡而又真挚的情感。我们总说那个年代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素却真实动人。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依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似的灵魂却越靠越近。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愿意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我忽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改变。”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情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初。

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幸好我们依旧善待这世界。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芳华》读后感3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后感4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故事非常简单,文字一般苍白,人物略有虚假,但读完却充满戏剧和回味。我想了很久,严歌苓的《芳华》是何中能量让如此多跟那个年代、那个艺术圈毫无瓜葛的读者深陷其中?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文革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芳华》读后感5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后感6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美文

电影《芳华》是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的。

剧情是以1970至1980年代为背景,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那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发,散发芳华。

已谢芳华更不留(宋代玉真)。芳华总是迷人的。却是不待人。一转眼,芳华已逝。

过眼芳华真太促,从今望断横波目。(清朝庄棫)看年轻人做事、行事,总是容易感叹芳华过眼太匆匆。

当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追看的电视集,追读的漫画,追听的歌曲,追过的偶像,一起走音的'歌,一起追过的青春,共有的热情,都成今日黄花。

时间能够倒流,我们是否还敢做回年轻的时候敢做的事儿呢?

或者是我们会埋怨现代的年轻人根本谜云激情,没有像我们当年一样尽展芳华荣美?

大雨可以错过,爱情错过亦可惜,芳华错过就太痛心了。

芳华幸勿谢,嘉树欲相依。(南北时期作品)时光是流不住。芳华亦会谢。需要的就是在芳华之时,尽展芳姿。

我的芳华作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芳华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芳华作文1

我无数次紧张,我总是思考。前进的道路上遇到如此之多的困难,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神,那些轻视嘲笑的眼光。离目标越近越感到难以抵抗的窒息般的压抑。我需要勇气去超越自我,我还需要常常反省回顾。我不愿再反省些什么,因为我发现这会导致我做事畏首畏尾。

未来的我一定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想象自己的成功,臆想自己的杰出,意淫自己的海阔天空。即便我是错误的,也要勇敢一试,万一对了呢?当你被那些糟糕的生活琐事困住,当你为那些别人的错误买单,思想狭隘,心胸狭隘,没有气度。我相信自己的直觉,任何后果我坦然承受,你的变化的每一步都那么的不容易,有多少的敌人,多少的浴血奋战,当我饿着肚子通宵看书的时候,当我一个人历经了风雨,终于赢来应得的成就。当我走过愚昧的环境,当我深刻体验了生活,当我在狂风中被吹得东摇西晃得时候,当我被无数次拒绝仍然不放弃,当我失败无数次还是没抛弃,因为我知道,像我这样的情况不失败个七次八次是不可能涅槃重生的。人活一世,该体验的都经历了,值了。感受过一切的糟糕和人生低谷,也经受过万众瞩目的成功。考得起第一,也考得起倒数第一。真正的宠辱不惊,真正的云淡风轻,我想最后我会是幸福的,会是看得开的人。生命就像一条大河,什么环境下都要冲开一条道来。我发现我有个硬伤就是要求自己身边的人和自己一样优秀,这样让别人十分反感我。是的,我的性格需要调整,这种不利于成功的性情中人,这种直话直说的人。

在经历许多之后,我终于接受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变得和我一样优秀,他们并不拥有我的那些优势,诸如想象力,爱的能力。我接受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上进,很多人其实就执拗的过着动物性的生活,你只能说服自己不要把每个人都看得和自己一样潜力非凡。我常常感到计划赶不上变化,我的现实总是超出我的预想让我痛苦不已。

我的芳华作文2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独一无二的,或许悲伤,或许快乐,每一次经历了痛苦与欢乐,都会是自己青春的一次洗礼,一次成长,一次历练。青春犹如一条清澈欢快的小溪,匆匆流过,不留一点迟疑;青春又像一杯醇香可口的美酒,品味之后,值得我们细细回味;青春还是手中金黄松散的沙子,从指尖流过,再也找不回来了。

小时候,无忧无虑。没有成人间的勾心斗角;没有社会中的尔虞我诈;亦没有如此多的烦恼与忧愁。长大后,学会了社会上所谓的“生活法则”,懂得了人们之间的笑里藏刀,同时,也失去了青春年华间的那份纯真。

小时候,没有网络游戏,没有利益争夺,一切都没有。在极小的一个世界里,有着自己极为“荒唐”的想法。那时的一切都是新奇的,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长大后,犹如从高空坠落一般,除了茫然,就只有不知所措了。曾几何时,在夜深人静时对时间的流逝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恐惧,十几年的时光眨眼即过,犹如白驹过隙,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却深深的记载到了我的心底。

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未来,有人觉得自己青春是平庸的,不去回忆;有人觉得青春是幼稚的,不去描绘。莫等闲,白了少年头,有人没有把握住,错失良机;有人踌躇不前,最终一事无成。

小时候,我经常会问父母:“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什么时候才能独立?”那时对时间的观念及其淡泊,以为长大是一种很向往的事情,那时就可以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了。知道真的长大了,才知道,原来想要摆脱时光,以为长大后就是自己最向往的地方,孰不知,自己离开的才是自己最向往的地方。青春没有眼泪,谁无虎落平阳日,待我东山再起时;青春没有后悔,谁能年少不轻狂。

青春用来回味,不是用来留恋;青春用来激励我们向上,不是用来对比现在。虽然过去的时光已不在,但是我们更应该把握住现在的时光。活在昨天的人终究不如活在今天,现实一点,面对未来。

流年已淡,细语难言。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己无法忘怀的青春往事,珍惜指尖流过的刹那芳华……

我的芳华作文3

回首往昔,翻阅我的芳华。我的芳华,又重新来到我眼前。

小时候,总感觉时间真长啊,长得让我发慌: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那时的我,应该是个满脸灰土,手里拿着枪,嘴里嘟囔着超人的孩子吧。在家乡被称为“小屁孩”。

我找到了,我的芳华就在这里,我的老家。

躺在床上,也不睡觉,就睁着眼睛,继续观看我的芳华。

我在老家的那段日子里,我发现个好玩的事情:夜幕降临后,在屋里把所有灯都关掉,躺在床上,听着风声,闻着花香,睁着眼睛便会睡着。而且在似梦的梦里,我仿佛都有意识,能够思考,甚至听到别人在说什么。然后第二天睡觉可以睡到艳阳高,但仍不愿起床,任凭奶奶叫我五次三次。

坐起来吃块红薯,却吃出了无尽的快乐。

夜黑风高,我和几个“小屁孩”心急火燎地集合在我们的“秘密基地”。计划已久的我们准备去偷红薯。我们准备好了铁铲、布袋等挖掘工具,只等我一声下令。我们来到来到银德叔叔家的后院。我们以博尔特百米赛跑的速度挖掘红薯,又以刘翔的速度跑了出来。

星星满天,睁着眼睛,看着一群生龙活虎的孩子。

充满稻香的田野上,我们找了几根木枝,烤起红薯。本以为这是件美好的事,却不知那一个“小屁孩”把火种弄散了,火如魔鬼般以惊涛骇浪之势吞噬着树木。顿时,小型火海也渐渐形成,我们慌的急忙去找大人们……

我和一群人同舟共济,以为拍拍手就能同甘共苦。可他们还是很不英雄地把我供出来了,我发誓再也不和这些“叛徒”玩耍。后来,我被家长打得自己都认不出自己。可一转眼,趁大人不注意,又溜出去和他们疯玩。

又不知什么时候,我又对飞天产生了渴望,认为飞上天才是无上境界。纸飞机成了我最心爱的玩具,在童年的'天空飞啊飞。看那纸飞机飞在蓝色天空,在风中不断追逐我的梦。我的童年,也像追逐成长吹来的风,轻轻地吹着梦想/慢慢地升空。白色的纸飞机是我小时侯的小小英雄,多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起飞。

当烦恼愈来愈多,玻璃弹珠愈来愈少,我知道我已慢慢地长大了。白色的纸飞机曾几何时,也在我岁月慢慢不见了。

现在,总感觉时间真短啊,短得让我发慌:为什么,我的童年一转眼就不见了呢?

流光飞舞,芳华,定格在心上。

我的芳华作文4

春风又拂面,满地是芳华。我徜徉在青春的岁月里,携手音乐,品味那一份隽永悠长。——题记

我的最美芳华,在优美的音乐中绽放。

贝多芬曾经说过:“领悟音乐的人,能从一切世俗的烦恼中超脱出来。”一把单簧管足可以吹散心中的阴霾。考试的失利,曾让我沉重得喘不过气来。坐在书桌前正出神,书架上的单簧管和乐谱闯入我的视野。我拿起心爱的单簧管开始随意地吹奏起来,一首一首乐曲,如同一眼泉水,潺潺流进我干涸的心田。在这乐声中,我仿佛置身于广袤无边的草原上,挥舞着细长的马鞭驰骋在蓝天白云下……悠扬的乐曲像一只白鸽,带着我穿透云层,飞向远方,我顿时感到心旷神怡。心中的失落与颓丧被冲淡了,冲散了。云开日出,万丈光芒照亮了我心里阴暗的角落,心中奋斗的目标更加坚定了。

音乐,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让我那些平淡无奇的日子芳香四溢。我常常独自一人站在阳台上,对着满天晚霞,吹奏我喜欢的曲目。一首一首用心演奏,我仿佛在与作曲家对话交流,感知世态炎凉。有时,我听到一位皓首老者对我诉说他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那娓娓诉说中充满着对人生的感叹,语调苍凉。有时,我看到一位舵手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搏击风浪,不屈不挠,一路向前。有时,乐曲圆润华美,就像生命中的某一时刻,我们在云端中快乐地舞蹈……

苏轼有诗云:“人间有味是清欢”。也许对于我来说,音乐就是属于我的“清欢”吧。它滋润着我的梦想,平静我烦躁的内心,使我沉静下来,细细品味青春芳华。

如今,我仍然日复一日的与这把单簧管为伴,它虽然已经有了些岁月的痕迹,音色不再那么清晰透亮,按键也有些磨损,可我与它早已配合默契,不可分离。

我的最美芳华,就是与一把单簧管相伴的时光。

芳华引诗歌

夫何飘逸之芳影,独清秋以静妍。

慕倾城之丽色,期执手于梦间。

拟白莲以比洁,叹芝兰莫争芬。

隐柔情于俗世,流馨香于红尘。

持筝瑟之漫奏,润淡墨以传神;

偕一世于百年,何相遇之欢欣!

念相知而相惜,感相忆而无依!

醉春花之静好,憾落英之缤纷。

梦美目之流盼,含浅笑而销魂。

诗词阙半,意止岚轩。

丹枫嫰寒,斜阳满山。

目穷天涯,情追蓝田。

丰神妩媚,岸芷汀兰。

抚清韵以相思,挽秋月以入眠。

窃暗许以鸳盟,恐冒礼之拒婉;

盼青鸟以致辞,怕他人之我先。

忧惶惑而不安,愁天远而无边;

愿在衣而为袖,牵玉手之柔香;

悲罗裳之夜离,恨秋夜之漫漫!

愿在裙而为带,束窈窕之纤身;

忧浮尘之垢染,或去故而不怜!

愿在发而为簪,挽柔鬓于耳畔;

悲疾风之凌乱,落道旁而离散!

醉冷香之月影,感秋韵之流年。

借平仄之曲调,祝此生之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