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 篇1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存货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钢材在乙方仓库储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物

甲方在乙方仓库储存的钢材(以下简称“仓储钢材”)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技术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一(仓储钢材明细表)。

2、储存场所

2.1仓储钢材的储存场所为:。仓储钢材占用储存场所内的储存位置为 ,面积为: 。

2.2乙方保证储存场所适宜储存仓储钢材,并承诺将在储存期间内使储存场所始终保持适宜储存仓储钢材的状态。

2.3乙方应根据仓储钢材的特性、生产厂的计量方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按品种、规格、长度等分别进行存放。

2.4乙方应仅在第2.1款规定的储存场所的指定储存位置储存仓储钢材。除本条第5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事先达成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

2.5紧急情况下如不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将可能导致仓储钢材的重大损失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及时将仓储钢材转移至其他与本合同项下的储存场所同档次且适宜储存仓储钢材的地点或储存场所内与储存位置同等条件的其他储存位置,并毫不迟延的向甲方发出存在紧急情况的书面证明以及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的书面通知。乙方根据本款变更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后应与甲方就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的变更事宜另行达成协议,且就仓储钢材转移日起至双方达成协议前的仓储费按下述较低的标准计付:

(1)变更后的储存场所或储存位置当时的通常的日仓储费;

(2)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日仓储费。

3、验收和入库

3.1乙方应于仓储钢材运至储存场所后且入库前,立即对仓储钢材进行验收。

3.2乙方对仓储钢材的验收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储存钢材明细表核实仓储钢材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并清点随仓储钢材提供的书面资料(如有)。

3.3乙方在验收时发现仓储钢材任何数量差异或品质不符等情形,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即视为乙方无异议。

3.4乙方对仓储钢材验收完毕后,应立即向甲方签发由乙方签字盖章的仓单,并应立即办理仓储钢材入库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5仓单应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3.5.1乙方的名称、住所;

3.5.2仓储钢材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3.5.3仓储钢材的损耗标准;

3.5.4储存场所;

3.5.5储存期间;

3.5.6仓储费;

3.5.7仓储钢材保险情况;

3.5.8仓单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及乙方公章和经办人员签字。

3.6验收完毕后,乙方迟延出具仓单或迟延办理入库手续,因此导致的仓储钢材的任何毁损、灭失等,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储存要求

4.1乙方对仓储钢材的任何运输应遵守下述规定:

4.1.1运输工具:

储存场所内部运输: ; 储存场所外部运输: ;

4.1.2运输包装:

4.1.3搬运要求:

4.1.4其他:

4.2乙方应谨慎妥善保管仓储钢材。仓储钢材在仓储期间发生任何毁损、灭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钢材发生任何锈蚀、损坏、数量减少等异状,乙方应在发现仓储钢材异状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4.4仓储钢材的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仓储钢材,并按甲方指示(或甲方事先指定的凭证)及时足额收货、发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处分仓储钢材。

4.5甲方有权随时对储存场所中仓储钢材的情况进行检查或提取样品,乙方应予以配合。

5、出库

5.1乙方应严格凭仓单以及甲方开具的有效提单或调拨凭证(客户存根、回单、仓库留存三联单必须齐全,涂改无效)在有效提货期内发货;乙方应审查是否符合上述提货条件,如发生不符合提货条件的提货申请,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之前不予发货。

5.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开具的有效提单或调拨凭证的要求向甲方事先指定的收货人发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5.3乙方在仓储钢材出库当日,应向甲方发送仓储钢材出库书面报告。

6、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6.1仓储钢材的损耗标准为:。对于在上述损耗标准之内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6.2在任何情况下,仓储钢材的实际损耗超出本条第1款所述的损耗标准,如在仓单签发前验收中发现存在该等损耗,则视为甲方对仓储钢材的数量的变更,如该损耗发生在仓单签发后且仓储钢材提取前,则该等损耗为储存中导致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仓储期间

7.1本合同项下的仓储期间为

7.2乙方应在仓储期间届满前提取仓储钢材。

7.3如甲方在仓储期间届满之日未提取仓储钢材,应按合同规定交付仓储保管费。

8、仓储保管费及其支付

8.1仓储钢材的仓储保管费为每吨每日元,除仓储费外,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8.2仓储费按月结算。

8.2.1乙方应于每月书;

8.2.2仓储保管费针对当月出库的仓储钢材按该等仓储钢材自入库到出库的实际期间计收。对于经甲方同意,由乙方在仓储钢材出库时直接向甲方指定收货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乙方应在付款请求书中扣除相应金额;

8.2.3在收到乙方付款请求书后10天内,甲方按照所确认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仓储费。

8.3仓储保管费的支付方式应以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进行:①汇兑(信汇或电汇)、②票据(支票或汇票)、③现金;

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方产生法律效力。

9.2在仓储期间内,如甲方发现储存场所不符合仓储钢材的储存要求,或甲方认为可能导致仓储钢材的损失,甲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可以立即提取仓储钢材且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在此情形下,仓储保管费支付至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责任

10.1.1如甲方未按国家或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仓储钢材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锈蚀、毁损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但乙方明知或应知该包装情况且未书面要求甲方改正的,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10.1.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如期付款,应按未支付款项‰/日支付乙方违约金。

10.1.3因甲方相关凭证提供不及时或出库提货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2乙方责任

10.2.1仓储期间,若发生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仓储钢材丢失、短缺、锈蚀、毁损、错发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10.2.2由于可归咎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运费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1、不可抗力

11.1由于火灾、洪水、爆炸、地震、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该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11.2虽然有本条第1款规定,但对于任何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或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应承担因该等事故导致的违约责任。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执行:

第壹种: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仲裁规则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第贰种: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事项

14.1仓储钢材(需/不需)办理商检手续。与仓储钢材有关的全部商检手续由(甲方/乙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14.2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有权以背书的方式将仓单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在仓单上盖章予以确认,且乙方所有向甲方发出的通知应同时发送该第三人。

14.3乙方应在平方米的办公室壹间供甲方使用。该房间应符合下述条件: 。乙方应负责上述办公室的维护,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行 账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行 账号

仓储合同 篇2

保管人:

存货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仓储物

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

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

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

保险人名称:

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

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 元。

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

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

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存货人

存货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保管人

保管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仓储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为满足XXXXXXXXXXXX公司正常均衡生产需要,保证按时区及时准确配送到生产线库房,乙方:将所供XXXXXXXXXXXX公司的零部件,委托甲方XXXXX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仓储、保管、配送、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馈等物流服务,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货物名称: 二、 货物包装及回收

1、 乙方负责零部件的包装,包装物为木箱、纸箱及托盘(要求用工位器具的必须使用工

位器具),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企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标准的必须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

2、 包装不符合国家和企业标准而造成零部件损坏、质量不合格、丢失的由乙方负责。 3、 如乙方对其产品包装物回收,须与甲方协商相关事宜,及回收费用,并签订包装物回

收补充协议

三、 货物验收

1、 产品零部件由乙方送检,如需甲方送检,乙方须在其他服务项选择服务,并支付费用。 2、 甲方负责包装外观、品种规格、数量的验收,如发现零部件与合同规定(或随车送货

单)不符合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入库单中注明。

3、 自甲方开具入库单之日,零部件的风险即转由甲方承担。 四、仓储保管:

1、乙方零部件送到甲方后,甲方应及时做好零部件的接收,装卸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或商品特殊性进行保管,对乙方零部件完整、安全负责。 五、配送服务

1、甲方负责根据XXXXXXXXXXXX公司生产调度指令及时准确将乙方零部件按时送到

XXXXXXXXXXXX指定库房

2、因甲方送货不及时或品种送错而影响XXXXXXXXXXXX公司生产,由甲方负责

3、如果因乙方零部件缺货或产品不合格导致甲方不能及时送货,或影响生产的,甲方不承

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XXXXXXXXXXXX公司要求使用器具配送的零部件,由乙方必须按要求制作工位器具,因器

具不足、器具不标准造成的停线考核由乙方负责。

六、票据管理和信息反馈

1、乙方零部件到达甲方库房后,经外观检验及清点数量后甲方开具入库单,乙方将甲方开

具的协作送检单和采购计划各留甲方一份。

2、甲方负责保管出库单、收料单,乙方可定期到甲方取出库单,收料单 3、甲方每日向乙方提供库存日报表。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 零部件在仓储、配送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零部件丢失、短少、腐蚀损坏的

(包装箱完好的除外)甲方负责按损坏的实价赔偿,

如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坏,

变质的甲方不负责赔偿责任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乙方有权在与甲方结算时直接从应付款

项中扣除实际损失金额

3、 甲方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配送乙方产品。 乙方:

1、 乙方送货的包装要标明产品名称、图号及数量,保证包装内与包装表明一致,如有易

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应在包装上注明,否则出现损失或人身伤亡由乙方负责

2、 乙方不能及时将货物存到甲方库房,致使不能及时送货,影响生产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3、 乙方超出合同签订储存面积,甲方可以临时解决存储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

到通知5日内给甲方补签租凭协议,协议传真有效,如乙方未按时补签协议,每天按超出面积双倍收取仓储费

4、 乙方若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或逾期不向甲方支付费用,甲方可通过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方式给予相应惩罚。

5、 乙方货物一经存入甲方库房,货物出库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仓储、配送费等)不论货物用于生产或是退回乙方

6、 乙方在一个月内清除甲方库房废品零部件

7、 乙方须每月与甲方进行一次账务核对并签字 、确认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进行洽商,重新签订服务协议。在协议执行中任何一方因业务变动需终止合同的,请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情况下双方不产生任何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九、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

1、收费方式: 1)、按面积收费:月收费金额=仓储面积(平米)×15/平米/月 2)、价值收费:月收费金额=月出库量×价格×0.5‰ (按价值提取比例) 3)、其他服务收费 4)、月收费合计=面积收费+价值收费+其他服务收费

说明:面积收费、计件及价值收费均包含仓储配送过程中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配送、装卸、打印入库送检单、包装条码、拆包装信息服务费用,须提供其他服务的在其他服务收费中体现上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计件收费依据为:甲方为乙方提供有效出库单据(生产使用、配件销售、乙方自提、废品清退、等通过甲方运作出库单据),按单据合计数量计算收取金额。如乙方需要其它服务与甲方协商,以其他服务项目体现,另行收费

为满足配套厂家对全面物流的需求,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对一下服务内容进行增加具体如下: 见附表:

合同固定收费合计:大写: 小写:

4、结算方式:

1)、其它:□支票、□电子汇兑、□汇票式、□现金乙方依据和甲方签订的合同按时支付甲方。经协商,双方选择银行电汇(T/T)的方式进行付款。 2)甲方开具服务票并提供给乙方作为付款依据。

5、付款时间:

1)面积收费:合同签订日起按季度乙方支付甲方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2)计件收费及价值收费:次月15日内甲乙双方依据出库单核对出库数量,依据XXXXX

公司结算单核对价值,双方签字确认,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3)其他服务收费: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结算费用,并提供结算相关手续

4)乙方应于开票后30天内支付甲方费用。乙方未按约定给甲方付款,延期需以书面通知并得到甲方确认,违反合同支付时间的,甲方有权停止配送物资或扣留乙方收料单据,直至乙方付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约定:

1、由于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抗力事故(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具体事宜双方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2、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赔付贰万元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本协议,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终止前应履行的权利及义务。

3、签订合同时,双方需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红章。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在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所形成的约定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附件。

甲方(公章):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

代表:XXX代表: 地址: XXXXXX 地址: 传真:XXXXXXXXX传真: 开户行:XXXXXX 开户行: 账户:XXXXXXXXX账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仓储合同 篇4

存货人:______(甲方)

仓管人:______(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年__月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份(正本__份,副本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

开户行及帐号:__ 开户行及帐号:__

地址:__ 地址:__

电话:__ 电话:__

单位盖章:__ 单位盖章: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仓储合同 篇5

水果配送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六、果品验收:

乙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甲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

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甲方的,均应提前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仓储合同 篇6

保管服务方:

存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保管服务方、存货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管服务方提供服务为:

1。为存货方提供产品的装卸、存放、保管、配送、不良货品回收、信息反馈等。为存货方代记库存明细账(最小记账单位)。

2。为存货方提供使用面积平米的场地,供存货方码放货物。

3。保管场所地址:【】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

2。因存货方包装原因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仓储配送服务责任

1。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的存货数量(最小记账单位)库存明细帐与存货方所存货物一致。

2。保管服务方应保证存货方入库存货数量、及入库时经双方确认的货物状态完好。

3。保管服务应主动、密切联系存货方,根据保管服务方配送要求及送货计划要求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按时按要求配送货品。

第四条保管服务期限

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存货方有权对保管服务方保管库存随时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保证产品的'安全。

2。存货方明示货品仓储、配送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并要求保管服务方人员按此执行,有特别需注意的事项应向保管服务方说明。

3。存货方委托保管服务方负责将保管货品运至保管场所(运输费另计)。

4。保管服务方须保证在保管期间内,存货方保管物在保管场所不因雨水等其他原因而受潮、进水,不因保管场所内其他物品的使用、搬运而造成损坏。

5。保管服务方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或其他场所进行保管,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保管服务方违反本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保管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签本合同。

2。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因保管场所变迁而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保管服务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存货方,则存货方有权选择:或者提前终止本保管合同;或者按保管服务方提供的新保管场所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存货方选择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3。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管期间内,存货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日书

面通知保管服务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则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存货方应支付已履行保管期间的保管费,且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4。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需加盖公司印章,

任何口头的或无公司印章的书面合同均视为无效,对各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保管服务费费用

1。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A、正品按出库每一最小记账单位元收取。B、回收不良货品按入库每一最少记账单位元收取。包含仓储费及配送费。该费用包括保管服务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水电费、管理费、安保费、燃料费、路桥费、设备维护保养费、出入库理货、装卸费、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税费等)。另计费用:除宜昌城区以外区域物流费用、加班费。

2。支付方式: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保管服务费,每月为一个支付周期,存货方于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10日内向保管服务方支付上一周期保管服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保管服务方的违约责任:

1)保管物在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短缺、损坏等,保管服务方应负责赔偿。

2)保管服务方因非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履行的,保管服务

方应将存货方已支付的全部保管服务费返还给存货方,并赔偿由此给存货方造成的损失。

2。存货方的违约责任:

1)存货方在保管服务方存放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物品,造成公检法机关没收存货方物品的,保管服务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存货方因此给保管服务方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全额承担,包括保管服务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如存货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保管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存货方应按应付保管费的千分之五向保管服务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存货方经济损失,保管服务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其他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管服务方:(公章)存货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仓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最低库存量详见附件。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为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时间:

乙方:签字:

时间:

仓储合同 篇8

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1999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xx元。

2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为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赵某认为自己的彩电实际是在1月25日晚上才入前景仓库,应当少付保管费250 元。前景仓库拒绝减少保管费,理由是仓库早已为赵某的彩电的到来准备了地方,至于赵某是不是准时进库是赵某自己的事情,与仓库无关。

赵某认为前景仓库位于江边码头,自己又通知了彩电到站的准确时间,前景仓库不可能空着货位。只同意支付1750元保管费。

前景仓库于是拒绝赵某提取所剩下的彩电。

试分析:

(1)赵某要求减少保管费是否合理?为什么?

(2)前景仓库在赵某拒绝足额支付保管费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拒绝其提取货物?说明理由。

分析:

(1)不合理。本案当事人签订的是仓储合同,我国《合同法》第382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就意味着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诺成性合同,其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若合同签订后,因存货人原因货物不能按约定入库,依然要交付仓储费。

(2)可以拒绝。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对仓储合同没有规定时,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380条规定:"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本案虽为仓储合同,但在寄存人不支付仓储费,而双方对留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保管人可以留置仓储物,拒绝其提取仓储物。

(3)但本案保管人前景仓库明显过多留置了赵某的货物,是不妥的。

因为在仓储物是可分物时,保管人在留置时仅可留置价值相当于仓储费部分的仓储物。而本案的仓储物恰恰是可分物。

所以前景仓库没有理由留置所剩下的彩电,而只能留置相当于250元的货物。

仓储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第一条 仓储物

品 名 品种
性质
数量
质量
包装
件数
标记
规格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_。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_。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_。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_。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存货人(盖章):_________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仓储合同集合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