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蔬菜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蔬菜调查报告)神仙树市场调查报告 南门(神仙树南路)调查情况:

早上九点左右,正是人们购买蔬菜的高峰期,此处共有一个蔬菜售卖集中区,这里的共计有5个蔬菜店,里面的蔬菜都是传统式的售卖方式,没有标价牌,人们要寻价也很不易;所以,大部分人不寻价,直接购买。

这里的价格与平日里的价格相当,没有太大的区别;蔬菜来源及消费者需求:另外,蔬菜都是从远处进购回来的,如遇有大热天气,或者晚上暴雨等,部分蔬菜店就不能进货,而店里的货物通常不新鲜,但人们的需求却不减,所以部分消费者只有在不新鲜的蔬菜里再挑选;蔬菜价格:价格较其他地方的价格相当,没有太大区别,最新鲜的产品与普通菜品的差别最大在1-1.5元;但过问的人不多;消费者人群:在蔬菜店里购买的消费者中占到80%是老年人,年龄普遍在50-60岁之间,其余的年轻人,则在30-50岁之间;这里的购买力也不很强,对于老年人来讲,据其购买量估计,普遍在8-10元之间,部分可能仅在3-5元之间;年轻人的购买力稍强,但总体平均也仅为10元左右,不过年轻人在购买时最在意是蔬菜的新鲜度及感观;汇总:南门有一个新成立的蔬菜市场,这里的蔬菜很新鲜,但因较远,故消费者较少;另外还有一个大的蔬菜市场,这应该是较老的;这里的人员聚集得较多,部分摊位基本是由一两个蔬菜品种支撑一个摊位的;在这个市场里,年轻人聚集较多,大概占到40-50%左右;

这里的商贩在销售时,通常不愿作老年人的生意,有人甚至恶意称菜卖完,因为老年人通常会更在乎价格;从蔬菜店、大农贸市场,再到新建的农贸市场,从购买人群来看,这里的人群不太集中,蔬菜店的人群中大部分以老年人为主,农贸市场虽有年轻人,但整体较为分散,如果想要通过将这些年轻人集中的话,难度有些大,而且在设店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性;从人群的居住区来看,比较分散,不集中,不能更好的设点;金鹏路蔬菜店的调查结果

这里共有两条街,一条是已形成一定人气的蔬菜一条街,另一条则与这条街的背后,但这里有一些小吃,如包子、馒头、面食等;这里的人群相对很集中,在这两条街的四周都是居民住宅区。今天是周二,但仍有很多年轻人买菜(30-50岁);这里的蔬菜销售从早上八点就开始运营了,而且人气非常旺,就看到人来人往;特别是靠近十字路口的相邻两个蔬菜店,生意更是火暴;这里的蔬菜只有一个特色:新鲜,只是运营蔬菜而已,谈不上什么服务,甚至可以与顾客吵架,但这却丝毫影响不到其他顾客对蔬菜的购买。

从早上十点到十二点,我们无意地呆在四条街的其中一条,计算从这里通过的购买蔬菜的人群;观察点地理特点:这条街的两旁分别都有一个小区,人口比较密集。

消费者数量及单位购买金额:两个小时期间,共计160人,平均每人的购买金额在10元左右,甚至有多;购买习惯类别区别:其中在购买蔬菜的同时,购买小吃的共计18人,占比11%;购买蔬菜同时仅买水果的,共计24人,占比为15%;

仅买水果的人数为8人,占比5%(此部分人未包含在蔬菜购买人群内);消费人群年龄及性别区分:160人中,年轻人共计108人,占比67.5%(30-50岁);160人中,男性消费者共计34人,占比21%;其中年轻人的共计26人,占比为16%,其余为老年男性。

推算方式:从10:00-12:00共计160人,但此期间蔬菜购买并非高峰期,特别到11:00以后;推算,早上8:00-10:00期间,消费人群至少为10:00-12:00人数的1.5倍,即240人,即总共400人;这仅是一个路口的人数,据观察,总体购买蔬菜人数至少为一条街人数的3倍,即总共为1200人;按下午的销售量为上午总销量的1/3,即总共可有400人,即全天购买蔬菜人数为1600人;按年轻人占比来看,即总共占到1080人,这个人群数可作为我们的销售对象或目标;按此总人数的1/4可能购买我们的产品,即270人左右,按平均每人购买力为10元,则每天的销售金额可能为2700-3000元左右。

此外,在金鹏路,有一家商店,是专门销售堡汤材料的,有鸡、鸭等,还有高等的堡汤药材;凡购买了他们的禽肉,即可免费堡汤,每天的堡汤量不超过4个,此店已开张近两年,即说明这里的人群是有堡汤需求的,这也可作为我们服务内容之一。

我认为这里应该是一个比较适宜的选择地点,具体原由见以上调查数据;但这里的空铺面没有,不过,据观察,这里张了好几个服装店,而这些店的生意都很惨淡,有好几个都大门紧锁,所以,我认为可以先把我们要租铺面的信

息发出去,而且密切关注这些铺面的动向,甚至可以驻点观察,并游说老板,如果不同意甚至可以与之谈谈合作的意向。

我认为,好铺面转瞬即逝,如果不早早将信息放出去,等到我们得到消息时已没有任何可以回转的余地了。

另外,从这两个地方的蔬菜价格来看,这里的人群可能无法承受伊腾的价格,我觉得我们可以先把自己的特点体现出来:高品质、高服务、高管理,价格可以有所体现,但不一定与伊腾相较,如此,我们的风险可较大幅度的降低,而且可以体现我们自己的管理风格和运营风格。等脚跟站稳后,再调整也是有较大空间的。

以上,是我的想法

明天我们将去茶店子调查一下具体情况。

第2篇:借贷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

借贷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

近几年来,我市政府围绕“一主三化”方略,加快了地方经济建设步伐,农村经济形势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个体、民营等不同经济形式蓬勃兴起,民营及私营企业主市场意识不断提高,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的那种传统而单一的生活模式已彻底改变,大多数农民已不仅仅依靠土地为生,而是在从事第二、三产业的生产经营,而民营、私营企业的发展需求,均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基层的国有商业银行不断地收缩网点,缩小规模,紧缩信贷资金投放,作为地方性金融组织的农村信用社担当起了支持地方经济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重任,由于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资金实力不足,撤并信用站以及贷款利率调整等原因,导致金融服务功能弱化,加之金融机构严格的信贷政策及低效的信贷程序,导致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间借贷。

灵活、多样、快捷的民间融资因此得到了很大发展,个人找个人、企业找个人借贷非常普遍。主要原因:一是存款利率的大幅下降,存款人收益大幅下降;二是个体户、民营企业处在发展初期,资金需求量比较大,向银行贷款手续比较繁杂、严密,特别是大额资金借贷必须要有合规、足值的抵(质)押,加之办理抵押登记费用较高,加大了筹资成本,而且不好贷,即便是农村信用社的品牌业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灵活方便,但

额小,不能满足需求,而民间借贷手续简便,资金额度可大可小,运用时间长,倍受青眯。三是贷款利率上调。2023年,国家上调了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信用社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2.3倍以内,一年期贷款最高可达到12.834%。据调查,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在6-12%左右,大部分低于贷款利率。民间借贷的借贷主体多元化,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成为主要借款者。放贷者由传统经商人员为主,发展为三大类:一是以获利为目的的“食利”人员;二是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沿袭至今的小农经济为民间借贷的滋生和发展提供了天然土壤。

民间借贷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态之一,伴随着小农经济的产生而产生,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国农村作为典型的“乡土社会”,建立在家族血缘乡邻基础之上的民间借贷可谓源远流长。三是资金宽松的私营业主,求贷者由原来的农户为主,发展到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为主。放贷者的资金是收入增加后的富余资金。用途主要是生产经营性的流动资金需要。期限较长,弥补了银行、信用社贷款以短期为主的缺陷。当前民间借贷的期限多为一年或一年以上,以往三个月、六个月短期约定已不多见。

二、民间借贷的信用状况和风险问题

民间借贷对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弥补农村资金供求缺口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1、民间借贷为个人和企业生产经营性资金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技术

进步为依托,以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为特征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的、简单的种植业结构调整相比,农业生产链条拉长,对资金的依赖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随着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促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处于一种持续的升级态势,农村经济对资金需求也呈现出持续迅速扩张态势。民间借贷发展也因此成为新时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私营企业的迅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除了户数增加,规模扩大,销售攀升外,生产经营的档次也在提高。由家庭式管理,向专业管理转变;技术上由凭经验向专家指导转变;技术装备上,由手工操作向先进的设备转变。产品档次不断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逐步增强,且凭借其低廉的成本优势,竞争力显著增强。

2、法律意识淡薄,借贷资金风险大。由于民间借贷通常是建立在亲朋好友之间,通常手续比较简便,不规范,主要是以口头形式、借条等方式,抵(质)押、担保的比较少,与银行贷款健全的信贷管理制度形成鲜明对照,银行贷款到期后有完善的贷后管理,直至贷款收回,而民间借贷放贷方法律意识淡薄,借款到期后,借款方不积极偿还,放贷方碍于情面,又不能采取措施清收,时间一长,容易发生纠纷。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加之口头形式,借贷双方又无见证人,拿不出事实证据,比较容易造成风险,一旦形成风险,资金收回比较困难。

3、借款期限长,放贷者风险防范困难。银行借款主要是以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为主(半年以内或一年以内),放款后定期进行贷款的贷后检查,适时掌握和了解借款户生产经营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进行资产保全,而民间借贷放贷者放贷以后,自持是亲戚朋友,比较了解,缺乏适时有效的监控手段,加之放贷期限较长,一般是一年及一年以上,有的长达四、五年,流动性较差,借款者经营中出现什么问题,放贷者很难监控,等发现问题时为时已晚。

4、纠纷案件多,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疏于规范对社会稳定蕴含着潜在的威胁。众所周知,民间借贷随意性大,规范性差,不少属于君子协定,即便订有书面协议,往往也是要素不全,合法有效性差,资金出问题后,诉至法院或请人讨债,目前社会上普遍形成的暴力讨债与此不无关系,借贷时亲密无间,违约时反目成仇,雇凶伤人等事件时有发生,自然会不可避免地引发一些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刑事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