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夫游大理有感:人民的生活

King叔许多年来,一直晃荡在人民路的酒风醉尘里。

几乎每个夜晚,他都会像路灯一般定点出现。从上段的凤凰吧开始独自起喝,一般喝到中段时,影子便开始有些飘忽。半夜扫街的上路了,大约就是他打转的时分。大理像这样过活的人,非仅他一个,但是问题在于,他自己就是开酒馆的老板。

King叔究竟叫什么名字,我至今不知。他喜欢女孩叫他阿King,但整个古城,看他白发白须若一银袍老将,都只好谐音叫他“坑叔”。坑叔是香港人,十年前单身来大理,赖着就不走了。他隐居在洋人街上段一个死胡同顶点的老院子里,那是一个完全没有过客的幽深古宅。门口种着大丛水竹,院内且多果木,一片浓荫之中赫然住着这样一个满头霜雪的怪叔叔,完全疑似一个埋名江湖的刀客。

他把这个破旧的院落命名为“竹园小厨”,独自经营着他的私房菜。他只做晚餐,只接受预定,院内顶多也只能坐下三桌人,且凳子桌子还都是参差不齐。他没有菜单,也不兴点菜,你头天预定了,他才去亲自采办原材料。鱼必须是洱海的黄壳鱼,鸡还得是乡下的土公鸡。他只雇了个村姑帮他洗菜洗碗,其他的厨务全是自己亲力亲为。

一个只会做粤菜的人,放在大理,多少有些埋汰了他的上好手段,不是很能发挥。但他的蒸鱼依旧还是人民路的一绝,因为只有他才会强调酱油的品牌,以及葱丝的粗细老嫩。更秘诀的是,他是大理唯一打着秒表做菜的人——对火候他有自己的独门心得。当然,他的豉油鸡也非常可靠,连装盘都有模有样。

一个人只有对厨艺发自内心地迷恋,才可能选择这样一种不要门脸房的亲炙生活。他的后厨中摆满了各种酒坛子,上面的红纸上书写着各种花草的名字。他用各种苍山野花泡酒待沽,我们于是只好分享这样的花酒夜宴,并经常沉醉在他的蒙汗迷药里。

无论生客老客,都要看他的脸色。他的港式普通话如其连鬓须发一般,显得十分生硬。兼之其人身形高大硬朗,完全不像粤人,多数闻名而去的远客,即便醉在他那也不敢造次撒泼。我与他渐次熟稔,玩笑着试探问他——是不是当年在九龙一带混社团,犯事了出来避风卧槽的?他总是笑而不答。一般他做好了菜蔬,都会端一杯酒来客人桌上陪吃陪喝。至于埋单时,由于没有菜谱,他说多少也就一锤定音了。

很多时候,就像丰子恺先生画上所说——主人先醉客未醉。他偶尔会趁着醉意,翻出书架上的影集,给大家看他青春年少时的倜傥模样。不免也有客人认出其中一些美女的照片,是70年代香港的三线影星,大家嘻嘻哈哈地打探其中的过节,他更加会欲言又止地故作神秘,令人产生许多绮思艳想。

他卖完晚餐,自个也多半跟着吃饱喝足。客人散去,他便锁好门户,单枪匹马幽灵般踏上了人民路,开始了他一天真正的生活。他几乎熟悉了古城的各个酒吧,放着自己家中的无数酒坛不理,偏爱去这些别人的歌台舞榭找乐。他并非一个善于交际和健谈的人,多数时间都看见他独坐在吧台边,抱着一瓶啤酒,打发着漫长的夜色。

人民路上段的屋檐下有很深的水沟明渠,原来也没有钢架盖子。终于某夜,醺然返邸的坑叔,一脚踩空,跌落在那沟里,众人拉扯上来时,脚骨却是骨折了。等我从外地回来时,去他那竹园小厨订餐,只见门上贴着一条留言,说是回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去了。

坑叔似乎一直单着,不少美女爱去他那美食,也许他并不善调情,真正留下的似乎也没传闻出来。他每晚辛苦挣来的饭钱,几乎当夜又多变成了别家的酒钱,这样的出出进进,构成了他寂寞中的快乐。眼看着青丝完全变成了白发,终于去年的一天,整个混大理的老客似乎都倾巢出动,人人在为坑叔凑份子,说是他在才村码头摆长街宴,要庆贺他的新婚。

很久之后,倦旅归来的我,终于在人民路看见了这位老新郎——他一直蓄着的银白胡茬,突然刮得干干净净,头发似乎也染黑了,老嬉皮的服饰也焕然一新。一位女士牵着他的手,显得很恩爱地漫步在。我几乎没有认出他来,我们站在街头寒暄,我送上迟到的祝福。

之后作别,我目送他们的俪影远去。我在想,这位不爱香港爱大理的老哥,大抵再也不会在深夜掉进人民路的深沟了……

时常出入于人民路的,还有这样一位爷。几乎他每次呼啸而来,都如御驾亲征一般,整个人民都要为之让路。他像驭马师似的用缰绳套着一群杂种小狗,形形色色的各种蓬头垢面。他的狗队撒欢奔驰于前,他挽缰调度其后,黑压压如一片乌云压境,路人无不侧目。

当然,衣衫褴褛污眉皂眼的他,显得比他的宠物们更加脏乱。他来到一些小食摊前,总会有人布施一碗剩饭残羹,他遂当街居中席地而坐,大快朵颐一番。这时,他那些宠臣便环侍于侧,若有生人靠近,顿作桀犬吠尧之状。

多数时候,他都是随着黄昏一起降临古镇小街;他和他的团队浑如暮色一般无声无息,不知不觉就闯进了人们的视线。他从不开口乞讨,也许因为那些品种各异的小狗,可爱得像一群捉迷藏弄脏了面孔的孩子,于是总有人主动施舍。主人和狗受着同样的恩泽,伙食上也不分彼此了。

最初那些年,他引人注意的是——他用缰绳驱赶着狗队,自己却始终背负着一具马鞍。他深藏在他的污脏外表之下,与整个世界沉默地对峙,绝无一句言语往来。路人对狗的喜爱和恩赐,成了他赖以生存的口粮。人类对这样一个看似龌龊和冷漠的同类,却鲜有一分悲悯。我好奇于他的奇异装扮,更对其畸零的身世着迷——他究竟是何方神圣,何以如此地自己驾驭着自己,懒散地驱驰于炎凉的世态中?

后来,本地的朋友告诉我,他原是本地乡下的一个破落村民。也许先天弱智,或者血亲无常,总之,很早开始,就全靠养着一匹马聊度生涯。白天,他驮着游客上苍山观景,自个在马前揽缰行脚。夜里,无家可归,就与那匹马和衣而卧,长年栖息于洱海门的城门洞里。每天的苦力所得之菲酬,足够他与马的粮草。他们在冬夜的风季中贴身取暖,相依为命地熬过了许多的风花雪月。

上山的马道,崎岖一如人世。每天攀爬于此同一条荆途,枯淡也似他的人生。人有多累,马也必有多苦。而正常情形下,马齿尚不如人生之漫长。于是,马将老去,先于其主人而枯萎,而凋零,而在最后的长嘶中一去不归。在顿失唯一的伙伴和真正唇齿相依的马亲那些夜晚,人民路下端的城门洞,呼啸来去的穿堂风,哀鸣似作人声。

据说,他埋葬了那匹马,然后留下了那具马鞍,从此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那破旧磨损的皮革上,有他熟悉的马的汗血味道。他在世人的眼中,是真的疯了,再也无法进行正常的营生。他依旧每夜蜷缩于巍峨的城楼下,开始与古城的流浪狗残羹订交。他用曾经的马缰拴住那些同样迷途的小犬,自己扛着马鞍,每天黄昏逡巡于人民路上。

也许在他的视线里,那些奔跑欢跳的小狗,依旧还是他梦想中的马队。他只有背负着这沉重的鞍子,自己驱赶和驾驭着自己,才能找到曾经的幸福。仿佛在过去,他就是这片土地和巷陌的亲王,是市井臣民真正的领驭者。虽然而今壮士老去,匹马无存,他依旧还要巡视自己的封地,还要继续强撑着活在自己孤傲的命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