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某主妇作家写的种菜烹饪文,从早晨变化品种的自制果酱,到晚间日日不同的绿蔬,一份萝卜干都要制作好几种口味,以满足她那个爱好美食的老公之口腹,觉得这简直是最温柔的驯夫术,口味给伺候得这么求精,换了老婆可怎么适应。除了男女之爱,更有母爱,有女友为了给儿子做饭,天天坚持天明即起,变换花色,那个配菜图贴出来,把我们都吓住了。

不管在小说还是日常生活中,爱做饭的人,通常都很有生命热度,《挪威的森林》里,和冷感精神化的直子成对位关系的绿子,就是爱做料理,为了攒钱买个新锅,可以三个月穿一件文胸的活泼少女。而《蜗牛食堂》的作者则借女孩伦子之口道出:“我和这间蜗牛食堂,是一心同体。一旦进入壳中,这里就是安居之地。”耐心倾听食客的过往,为他人炮制出一款款疗伤料理。食堂原本用来独自隐遁,却成为受伤者的桃源。

爱做饭的人,往往也擅长营造生活情趣,利用手边食材,做点清供或是小摆设,在汪曾祺和蔡珠儿的写食书里,我都见过这类低成本制作的低碳小喜悦。比如汪曾祺笔下的“萝卜蒜”:“用大萝卜一个,削尾去头,中心挖空,在里面埋上蒜,蒜叶碧绿,萝卜缨泛红,冬日里看着赏心悦目,生机勃勃”。还有蔡珠儿的“丁香橙”——把一个橙子密密麻麻刺入丁香,风干后吊挂在衣橱或纱帐里,熏香兼驱虫。

写到这里,要说说我自己了。虽然深谙“抓住男人的胃,就是抓住男人的心”之理,但是我并不下厨,因为我嫁了一个热衷厨艺的男人。男性的厨房观是怎样的呢?我去问了老王同志,他说他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在厨房做饭煲汤,然后有我在他身边一边看书一边和他拉呱,他觉得做饭很有趣,比如不断尝试新鲜的配方,比例,改良成品,喂饱自己喜欢的人,是件很快乐的事。男性做饭是粗线条的,老王同志烧鸡都是大斩八块,从不细切,恋爱时有次正逢情人节,他炖了锅鸡汤给我喝,是用青萝卜也就是俗称的水果萝卜做配料,炖出一锅色泽暧昧的汤,吃鸡时他一定等我吃完大腿和鸡翅,才把余下的骨架啃掉。比起很多女孩子收到的衣服和化妆品,那些穿肠而过的好吃好喝,是我对他的温暖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