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小说中的“进城”与“返乡”

贾平凹是中国当代文坛中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笔下的“商州系列”小说人物游走在“进城”与“返乡”之间,但是进城者在城市中的生活并不尽如人意,他们经历着身处底层的挣扎和精神世界的空虚,而返乡者在故乡感受到的是失望与无奈,他们无力改变传统文化遭受现代文明冲击的现状,也难以寻找到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贾平凹曾表示“我是农民”,是“具有农民意识”的作家,他的作品中描绘出农民在城乡之间游走的心路历程,从1984年第一部长篇小说《商州》的发表,到2022年的最新长篇力作《极花》,都或隐或现地展现出关于“进城”与“返乡”的文学叙述。纵观贾平凹30多年的长篇小说创作,作品中呈现出乡下人进城后的挣扎与迷茫,以及知识分子返乡后的无奈与失落。这种“进城”与“返乡”的对比书写,展现出贾平凹关于城乡之间家园意识的矛盾思考与情感困境,表达出对现代化冲击下的乡土中国的迷茫与失落之情。

一、进城后的艰辛与挣扎

《高兴》是一部典型的描写“乡下人进城”的小说,作品中的主人公刘高兴是清风镇的农民,向往大城市的他来到西安,由于身无一技之长,便成为一个拾荒者。刘高兴每天穿梭在大街小巷,做着拾破烂的工作,到处遭受着白眼与蔑视,并且居住环境恶劣,生活异常艰辛。但是乐观的他坚定地相信自己的肾卖给了城里人韦达,这象征着自己与城市有了身体上的联系,因此他在心理上认为自己就是一个城市人。刘高兴对城市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精神高度认同,他勤奋工作、奋力拼搏,企图通过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底层处境和事实上的农民身份。但种种遭遇证明,进城的乡下人处于被城市排斥和鄙夷的社会边缘化的地位。

《带灯》中的村民去大矿区打工,去的时候人高马大,回来的时候得了肺病,“已经死了三个,还倒躺着十个”。“做姑娘的也十之八九出去打工,在外面把自己嫁了,有七个再没回来,听说三个已病死。”乡下人进入城市,或是为了挣钱娶媳妇盖房,或是希望自谋生路,在城市中闯出一片天地,往往想象的城市生活是美好的,但在实际的境遇中,他们身处底层的生活状况经常令人堪忧。贾平凹在《带灯》的后记中说:“农村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少,男的女的,聪明的和蠢笨的差不多都要进城去,他们很少有人在城里真正讨上好日子,但只要还混得每日能吃两碗面条,他们就在城里漂呀.死也要做那里的鬼。”贾平凹的叙述,展现出底层的无力挣扎。

小说《极花》也描写出进城的胡蝶跟着母亲在城市中以拾荒为生。和刘高兴一样,胡蝶也向往城市,渴望成为一个真正的城市人,得到城里人的认同。然而,在一次城里人以介绍工作为借口的拐卖中,胡蝶开始了自己始料未及的命运。胡蝶从刚到圪梁村的挣扎与反抗,到被警察解救后,因不堪舆论和媒体的压力,主动回到被拐卖的地方,这种令人不解的转变,对处在底层的胡蝶来说,实在是一种不得不面对的既无奈又痛苦的选择。“胡蝶不一定是要‘认命’才能达到与现实的和解”,贾平凹认为,“能够得到认同更重要”,“人的烦恼和痛苦往往来自不了解自己的身份和位置,如果城市让胡蝶无所适从,圪梁村的人情风物或可予她安慰”[2】。胡蝶终究在与黑亮一家人的相处中,完成了自己农村人的身份与文化认同。

二、返乡后的无奈与失落

在贾平凹的'“返乡者”系列小说中,主要叙述的是从乡村进入城市的知识分子,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还保持着对淳朴乡村的美好想象,于是想在返乡过程中,寻找到灵魂的栖息场所以及寄托精神的故乡。但在实际的返乡途中,他们看到的却是乡村伦理道德的破坏和遭受现代文明侵袭的传统文化的没落。

作品《高老庄》围绕在省城当大学教授的主人公高子路和妻子西夏一起回高老庄为父亲过三周年的祭日展开论述,小说以子路和西夏的视角重新审视高老庄的民风民俗和人情世故。在现代商业文明的侵袭下,故乡的高老庄人不但显露出自私狭隘的小农意识,同时又在利益与权力的诱惑下展开勾心斗角的争夺。关于故乡的美好想象不过是子路心中的理想家园和精神寄托,在经历了城市文化的熏陶后,他对故乡更有了一种批判审视的目光。

故乡被城市文明侵袭,精神家园变得荒芜。于是子路毅然决然撕掉了记载着高老庄方言土语的笔记本,独自一人走上了返回都市的路程。在小说的结尾,子路在爹的坟前磕了一个头说:“爹,我恐怕再也不回来了!”由此可见,在子路看来,高老庄已不再是能够抚慰他心灵创伤的故乡,也不可能是用来抵抗现代文明的美好家园。子路满怀希望的寻找,却最终依旧没能摆脱失望的情绪。小说以子路的还乡经历开始,又以他的无奈逃离而结束,表现出现代知识分子对故乡逃离与救赎的两难抉择。

《怀念狼》里的高子明是城市里的一名记者,在现代都市文明和生活工作的压力下,他决定重返商州寻找尚存的十五只狼,并实现自己拍照存档的愿望,由此成为一个引人注意的摄影家,找到存在于荒山野岭中的鲜活的生命力。然而子明在找到狼后,希望能够保护狼,为狼创造一个可以生存的家园环境,但当地的村民却用极其野蛮的方式逼迫曾经的狩狼猎人傅山再次出发消灭幸存的狼,这样的举动,证明了人类在与狼的长期相处中,学习的不是狼强悍的生命力,而是狼的贪婪和残暴。

小说《秦腔》中的夏风,也表现了一个从乡村出走的知识分子对乡土文化的失望,同时夏风的经历也展现出乡村文化对他的拒绝与排斥。秦腔是深受老一辈农民喜爱的音乐文化,从清风街走出去到省城工作的夏风从小就在秦腔氛围中长大,但是他却极端厌恶秦腔,表现出一种对秦腔拒绝的文化姿态。他和热爱秦腔的演员白雪从自由恋爱到离婚的结局,就体现出他和乡土文化互相排斥的矛盾。

三、“进城”“返乡”的困境与反思

贾平凹在20世纪80年代的小说创作,也有对“进城”与“返乡”的书写,这种叙写基本上是为了表现在社会压力下对乡村依然留恋的知识分子。在1987年发表的小说《浮躁》中,则从正面讲述了作为知识分子的金狗,经历了“进城一返乡”的过程。金狗因为报社记者的机会,走进城市,但在权力和金钱的挤压下,选择了重新回归乡村,并和念念不忘的乡下姑娘小水喜结连理。金狗的经历和选择,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贾平凹对城市与乡村关系的思考,在他看来,此时的乡村还是相对美好与纯洁的,小水的善良纯朴一直吸引着金狗,同时金狗也面临城市的压力,农村人的身份得不到城市的认同,尽管他有才华,但并不能融入勾心斗角的官场生活中,因此选择再次回到乡村。80年代的贾平凹,抱着观照传统的态度,把具有传统文化积淀的商州作为精神家园。在进入西安后,沉浸于城市物欲的文化之中,他感到了迷茫。

所以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直延续到新世纪,贾平凹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到了知识分子以及社会底层。在社会转型时期,这些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焦虑感,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方向,处于一种失重状态,似乎成为了社会的边缘人。从1993年《废都》的发表开始,知识分子的“进城”与“返乡”就处在一种矛盾之中,“进城”进不去,“返乡”回不来。庄之蝶身处“废都”失去了精神寄托,堕落的他无奈之下选择逃离,却又不知该走向哪里,以晕倒在火车站而结束。1995年发表的《白夜》,夜郎精神世界的混沌与迷茫,成为他在城市中的阻碍,并使他陷入无法解决的情感困境中,他一直漫无目的地走在黑暗的城市中。而1998年发表的小说《高老庄》描述出知识分子的失望,高子路无法面对自然乡村在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丑恶现象,他离开故乡的结局,是对乡村文明救赎的无奈。子路在进城—返乡一进城的循环中,显示出一种挣扎与隐痛。

2022年发表的《怀念狼》中的高子明,他在认清了城市文明的本来面目后,毅然选择返乡来寻找自我和精神家园,但他最终发现,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也陷入困境,不得已的他又重新进入城市。而在2022年发表的小说《秦腔》中,贾平凹进一步描绘出乡村文化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所表现出来的衰败和没落,作为知识分子的夏风对代表乡村文化的秦腔的厌恶和拒绝,直到最后没有参加热爱秦腔的父亲夏天智的葬礼,这预示着乡土中国的传统文化将成为一曲被哀悼的挽歌。2022年发表的《高兴》,刘高兴试图通过个人努力挣扎地活在现代城市中,但五富死亡的结局,使得他陷入迷茫、痛苦的情感中。小说的主人公始终走不出“进城一返乡一进城”的圆圈,他们徘徊在城乡之间,内心充满了无奈和失落,贾平凹通过他们的经历表达了自己对中国现代性进程的焦虑和反思。

四、结语

有人曾批评贾平凹不是一个坚定的乡土文化守望者,“他的姿态是犹豫和不彻底的,内涵也有着矛盾和犹疑,折射出他内在文化态度的迷茫和困顿”。贾平凹表示,现今的状况他当然无法预料,作为一个书写乡村四十多年的作家,他知道它的过去和现在,却不知道它的将来。贾平凹笔下的乡土小说,折射出在当下中国“城市一乡村”的二维空间中,乡土社会中的进城者与返乡者徘徊在城乡之间,他们的存在既不属于城市、又无法回归乡村的真实处境。这种矛盾情绪的抒发,正是贾平凹的焦虑所在。

贾平凹小说《高兴》中的意象

《高兴》是著名作家贾平凹关注农民工问题的心血之作,也是一部蕴蓄丰富含义的长篇意象小说。

“贾平凹的小说创作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就一直试验着意象主义的表现方法,最近的新作《高兴》仍然是这种思路的继续延伸。”《高兴》是贾平凹花费两年多的时间,精心构思,五易其稿得以完成的心血之作,是他迄今为止创作最吃力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描写了一个来自农村的刘高兴进了西安城拾荒的故事。虽然是写城市最底层的小人物,但是整部小说充满了丰富的意象,可以说小说中具有丰富意蕴的意象的创作追求是这部作品的一个成功之处。惟其如此,这部长篇小说可以称作是一部意象小说或意象主义小说。

所谓意象,就是寓“意”之“象”,是用来寄托主观情思的客观物象。早在《周易系辞》已有“观物取象”、“立象以尽意”之说。小说《高兴》亦是“立象以尽意”,但小说中之“象”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具体可感的寄托了作者贾平凹情思的客观物象。简言之,意象是所谓托物言物、托象言意,往往有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味外之旨。

小说《高兴》中的意象数不胜数,比如:拾荒者、草根、大唐芙蓉园、锁骨菩萨塔、小说的命名“高兴”等等。本文以细读作品的方法,仅就《高兴》中的“肾、高跟鞋、箫”三个主要意象进行解析。

一、肾――城市欲望

主人公刘高兴的肾是小说中的一个“表意之象”。肾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发动机,也是此故事的原发点。

乡下人刘高兴把肾捐给了西安,从此就与城市有了亲缘关系。在城市里,他一直试图找到移植了自己肾脏的“亲人”,但是最终也没有找到。刘高兴只知道自己的肾捐给了西安一个老板,他到了西安之后的“寻亲”似乎有些大海捞针,也有些盲目。进了西安城,刘高兴除了看风景,也留意过往的人群,企图能碰上移植过他的肾的人。茫茫人海“谁和我有缘呢?”刘高兴相信感觉面熟的生人,莫名其妙产生好感的人,或许是前世的亲属或朋友所托生,就是有缘。他相信“那个移植肾的人,肯定是和我有缘的。”他一见如故、疑似移植了他的肾脏的城市“亲人”韦达并没有和他有任何的亲缘关系,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象而已。

实际上刘高兴的肾在小说中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意象”。刘高兴骨子里是向往都市文明的,“肾”是他城市欲望的象征,是他亲近城市、拥抱城市,内心欲望的外化体现。

刘高兴的城市生活因为有了这颗捐献给城市的肾,而倍觉亲切、倍感踏实。他不仅为城市拾垃圾,还为城市献出了自己的真诚和亲情。当他挺身而出不顾性命抓逃逸司机时,他想到的是“我来西安,原本也是西安人,就应该为西安做我该做的事呀。”当瘦猴说出:“你爱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却不爱你么!”的事实时刘高兴不仅不爱听,甚至气愤至极。

刘高兴初次见到丢钱包的大老板时就觉得面熟,“这么大的西安城里,有一个人会和我有缘?!”突然间脑子里“闪现了一个极大胆的判断:这是不是移植了我肾的人?判断是那么强烈。是这个人,肯定是这个人!”这里实际上也是刘高兴骨子里向往城市、认同城市的强烈的欲望的体现。五富说的有道理,他在做梦。刘高兴在做着城市梦,他希望梦想和现实吻合。刘高兴一厢情愿地认为“终于寻到另一个我了”“另一个我原来是那么体面,长得文静而又有钱。”这是刘高兴的城市梦想,是作者通过刘高兴之嘴说出了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的城市人的标准。

刘高兴坦荡地在西安城里寻找着“另一个的我”。那是一个城市寻梦者的不倦的追寻,是富裕的文明的城市欲望的期盼与张扬。

当刘高兴再次遇到丢钱包的大老板时,他竟毫不犹豫地判断“他肯定换过肾!”“就是我要寻找的另一个的我”,他为自己的发现激动之极。因为他为自己的城市欲望找到了一个可以感知的、可以看得到、可以摸得着的具体对象。刘高兴终于与大老板韦达正式见面了,在两人握手时,“我感到我们的脉搏跳动的节奏一致。在那一瞬间,我产生了奇妙的想法:冥冥之中,我是一直寻找着他,他肯定也一直在寻找着我。”“一个人完全可以分为两半”。刘高兴身为农村人,心里却自认是城市人,刘高兴的灵魂更愿意靠近城市,他的肾交给了城市,就是他的一半交给了城市,他的梦想也交给了城市。

刘高兴在西安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处于这种亢奋的“寻亲”状态,整部小说有五分之四的部分都是写刘高兴追逐城市、靠近城市、试图融进城市的寻梦过程。小说在前一部分越是这么渲染刘高兴的“寻亲”的兴奋与激动,前世有缘、今世奇缘,越是反衬了刘高兴最后的失落与沮丧。在小说第五十一章,韦达请刘高兴吃饭,席间老板们无意间说出韦总换的是肝。刘高兴“一下子耳脸灼烧”双眼模糊,“韦达换的不是肾,怎么换的不是肾呢?我之所以信心百倍我是城里人,就是韦达移植了我的肾,而压根儿不是!”“遇见韦达并不是奇缘,我和韦达完全没有干系!?”刘高兴失态了,失衡了!他再看韦达竟是“那么陌生!”“那么丑陋”!刘高兴浑身发冷,他担心他的亲缘被割断,他担心他的城市梦被阻隔。无奈与失望至极,刘高兴终于不那么优雅地不那么文明地泛出农民的劣性,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安慰:“反正我的肾还在这个城市里!”刘高兴多么想自己的另一半是一个俊朗的、体面的、有钱的老板啊。可现实难尽人意、甚至更加糟糕。刘高兴清醒了一些,他意识到城市以及城市人并不是像他希冀和预期的那样高尚并且无私。韦达遇到麻烦、关乎自己的利益时是那么的自私与虚伪;韦达竟然会对孟夷纯见死不救、撇开干系。刘高兴失魂落魄。

贾平凹说:“刘高兴的城市生活是不断寻找想融进去的过程,是与农民意识挣扎的过程。作为他们故事发生的背景舞台,城市向他们展示了好与不好的两面,而他们都在承受并顽强地存活着,我想写的就是这种生命的悲壮。”

刘高兴的捐肾与寻肾的寻亲过程,正是他在城市生活中不断寻找自我价值并希望融入城市体现自身价值的过程。刘高兴试图摆脱自己身上的农民意识,也试图用城市文明人要求自己,希冀最终成为一个优雅富足的城市人。

“肾”是刘高兴城市欲望的外化“意象”,是他真心亲近和热情拥抱城市的原动力,是他需要城市人认同的客观物象。可惜捐了肾的刘高兴并不能被城市尊重,欲望找到了搁置的地方,却并不一定有一个融入的圆满结局。事与愿违,最终他也不过是火车站、广场上游荡的未被城市理解的尴尬的边缘人。

二、高跟鞋――爱情寄托

“高跟鞋”是小说中反复出现的一个意象,是小说中的托象言意,寄托了刘高兴对爱情的憧憬和联想。

刘高兴的爱情是与众不同的,也是不切实际的。在农村的刘高兴,用钱把新房盖了起来,相好亲的女人却嫁了别人。他自我宽慰地“特意买了一双女式高跟尖头皮鞋”,农村的女人是大脚骨,“我的老婆是穿高跟尖头皮鞋的!”

进了城的刘高兴发现西安城里美女如云,紧张得不敢看她们的脸,只“看见了一双双高跟皮鞋和高跟皮鞋里精致的脚”。刘高兴认为美女如同那些有成就的政治家、哲学家、艺术家一样都是天人,“她们集中在城里,所以城里才这么好。”刘高兴的追逐城市的梦想里还有一个追逐美丽爱情的梦想。

在刘高兴的城市拾垃圾生涯中,高跟鞋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东西。在他“床上的墙上钉着一个架板,架板上放着一双女式的高跟尖头皮鞋,灯照得皮鞋光亮。”五富说:“一双鞋放得那么高,是毛主席像呀?”可见它在刘高兴心目中的地位。高跟尖头皮鞋是刘高兴为城市女人准备的,是为美女的秀脚准备的,是生活高品质的追求,是刘高兴追逐城市美好爱情的寄托,粗鄙的五富怎么能知道鸿鹄之大志。

“如果我不来城里,我没有那双女式高跟尖头皮鞋,我没有见过美容美发店的女人,翠花是不能弹嫌的。可现在,我是刘高兴,刘高兴在城里有了经验,有了那一双高跟尖头皮鞋,见过了美容美发店的女人和无数的女人的脚,刘高兴就无法接受翠花了。”刘高兴进了城,就看不起农村人了,他庆幸自己没有娶农村老婆。他要做城市人,他抵挡不住城市的温柔诱惑,美丽的城市渐渐销蚀着刘高兴的心。

“每晚擦拭高跟尖头皮鞋是我要做的工作,这有点像庙里的小和尚每日敲木鱼诵经。”高跟尖头皮鞋承载着刘高兴过去的屈辱的经历,更提醒着刘高兴未竟的愿望。每擦拭一次,刘高兴的心灵便得到一次慰藉。高跟尖头皮鞋是他爱情的寄托,维系着刘高兴对女性温暖慈悲的理解与向往,也是他城市梦的一个载体。

无巧不成书,一个女人“穿着和我买的一模一样的高跟皮鞋”。刘高兴终于结识了梦寐以求的城市里的漂亮女人孟夷纯。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么漂亮的孟夷纯居然是小姐,这对刘高兴的“打击太大了!”刘高兴灵魂出窍,百思不得其解。

高跟尖头皮鞋还在,美丽的梦想还在。“小孟的影子就像鬼一样钻在了心里”,赶也赶不走。刘高兴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小姐孟夷纯,这都是城市惹的祸。刘高兴无助之下像阿Q似的自欺欺人:“有这么漂亮善良的小姐?小孟不是小姐!”一个拾破烂的终于在城市里恋爱了,他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城里的漂亮女人。

高跟鞋是爱情的桥梁,它给了刘高兴一次救美的机会,给了他们一个互相呵护的近距离接触。一个拾破烂的用力蹬着一辆拾垃圾的三轮车,载着一个崴了脚的漂亮女人冲向医院。“眼睛那么纯净的会是小姐?”刘高兴不能面对现实,小孟是那么美丽,但现实是那么的残酷。孟夷纯是为了筹款替兄寻凶才作小姐,她绝对不是坏人!刘高兴无法抗拒美的魅力与诱惑,他坚信美的事物一定有美的根源和内容。

高跟尖头皮鞋是刘高兴和孟夷纯爱情的见证,它见证了他们非交易性质的男欢女爱,见证了刘高兴无能的爱和执迷不悟的执著之爱。刘高兴用新鞋换了孟夷纯的旧鞋,为的是寄托互相的牵挂与思念。刘高兴的城市生活因为有了高跟鞋――爱情而变得充实而有意义。

锁骨菩萨塔是刘高兴解开心结的宽慰。“只有锁骨菩萨在这时能宽慰我”“这塔叫锁骨菩萨塔――她是污秽里的圣洁”。锁骨菩萨是观音的化身,为慈悲普度众生,专门从事佛妓的凡世之职。锁骨菩萨塔的故事为孟夷纯的故事做了最好的注脚或说诠释,也为高跟尖头皮鞋里寄托的物欲的城市爱情赋予了升华的灵魂。刘高兴一厢情愿地把孟夷纯想象成锁骨菩萨,为的是慰藉自己苦涩难言的痛苦。孟夷纯的职业与其品格形成了巨大反差,也是污秽里的圣洁。刘高兴与孟夷纯的城市爱情注定是美丽而凄楚的。

作者在试图揭示城市底层农民工无法抗拒物欲与情欲的诱惑时,也藉此超脱了世俗,在高跟皮鞋物质外壳之上升腾起的是精神的升华,污秽里的圣洁,指向了一个拾垃圾者与一个漂亮小姐之间的出污泥而不染的爱情,指向了在肮脏的世界里干干净净的活着的品格。

三、箫――精神写照

如果说高跟鞋是刘高兴物欲与情欲的象征,那么箫就是刘高兴精神的写照。

这是小说象征意象的基本表现手段。通常,意象的哲理性并不直接说出,而是通过形象的象征或暗喻来达到的。“箫”这个具有象征意味的“意象”实际上是含有某种精神意义的载体。这是小说文学意象的审美特征。箫是高雅的“意象”,是精神品格的象征。

作为普通人的刘高兴也是有精神追求的。在清风镇,他是特立独行的,会吹箫的就他一个。为娶媳妇,他吹了三天三夜箫,媳妇跑了依然吹了三天三夜的箫。

开始了城市生活的刘高兴,对未来充满了期盼,心情一好就喜欢吹吹箫。“吹箫的时候常常有鸟飞到槐树上”叫做吹箫引凤。五富是乡巴佬、傻实,又没有文化,说不是凤是灰灰雀,不懂得刘高兴的优美的比喻和想象。刘高兴是有情调的,有诗意的,把树冠叫绿云。刘高兴是要做有文化有涵养的城市人,不要做只会出力出汗挣钱攒钱养家的乡村人。

刘高兴是吹箫行家、吹笛能手,一吹就不由得要吹经典名曲《二泉映月》。一吹起《二泉映月》就又把什么都忘记了。在音乐里的刘高兴只需要掌声和叫好声,轻蔑了金钱忘记了烦忧。

快乐的刘高兴出门拾破烂,就把箫带上。“把箫别在了后衣领里,就像戏台上秀才别的扇子。”在没有拾到破烂或者休息的时候,他就吹箫。这使得城里街巷里的人对他刮目相看。而刘高兴并不是为了引人同情,完全是自娱自乐。

刘高兴可以放下拾破烂的活计,专门为了城里同样寂寞的交警而吹箫。刘高兴可以在恋爱中没人倾诉,就以箫自娱自诉。刘高兴还可以忘却了时间和空间,自己给自己吹箫。刘高兴最终吹箫引凤――用箫声打动了孟夷纯,碰撞出爱情的火花。

无疑吹箫对于刘高兴是一种精神需求,是其对拾垃圾生活的一种超越性手段。吹箫能使刘高兴忘却清风镇的贫瘠与落后,忘却城市生活的单调乏味,在最肮脏的生活底层寻求自我精神上的愉悦。吹箫不仅仅是刘高兴精神的需求,也是一种超脱的方式。

这里实际上也寄予了刘高兴希冀成为有文化有素养的城市人的高境界的理想的'追求。别人误以为他是音乐学院毕业的,因变故才出来拾破烂,而他也乐得保持神秘,表现出很有文化的样子。正是因为这些文化质素的加入,使得刘高兴的艰难地生存的城市欲望得以精神的升华,吹箫也就不仅仅是吹箫,而是对生活困境与生存平庸的超越;这是一种生活的诗化和诗化生活境界的获得,进而将拾垃圾者从维持生存的形而下的意义拓展至“出污泥而不染”的形而上境界。

评论家孟繁华认为《高兴》超越了众多写作底层民众生活的作家拘于表现苦难的局限{4},对能观照到这一群体从生活自救到精神自救的乐观与顽强韧性给予了高度评价。孟繁华的评价很有道理。刘高兴吹箫是作者精心安排的,作者对刘高兴精神自救的乐观以及生命顽强的韧性显然是赞赏有加的。

作者将拾垃圾和吹箫两个似乎不相干的事物连接在一起,作为刘高兴的不同层面的需求体现出来,并将两者进行了一种有意味的对照与反衬。一个粗鄙龌龊的行当,一个高雅文明的举止,其反差之大,其意图之明显,让读者不得不承认,即使是一个拾垃圾的城市最底层的边缘人,也是不仅有物质的需要,还要有精神的需求。拾垃圾是在城市里艰难生存的物质需要,吹箫是追求文化追求文明的精神需求,两者构成了城市拾垃圾者的具有强烈反差的生命现实性的整体存在,共同塑造出一个具体可感的带有作者所思所想的立体的刘高兴。

《高兴》中的主人公确实是不同流俗的。刘高兴虽然是个进城的农民,但身上却有着类似“文人”式的特质与理想,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精神情感在小说中的投影。箫是刘高兴对精神世界的追求,以及对物质、现实世界的超越的写照。一个拾垃圾者并没有如同他的工作和生存环境一样粗鄙与肮脏,而是不忘精神层面的追求与愉悦,是对其辛酸苦难的城市生活的超越,是对精神自由的获求。

刘高兴既拾垃圾,又吹箫,污秽与高洁同在。“拾破烂的带个箫,滑稽!”垃圾和箫的对照与反衬的安排具有多重含蕴,即可是“物质生存”和“精神写照”,也可是“粗俗”与“高雅”,残酷的客观现实与美好的主观愿望等等的象征,耐人寻味,内涵复杂而丰富。

总之,上述三个意象从不同的维度反映了进城农民工或说城市最底层人物的精神风貌:“肾”是农民工的城市欲望或说城市底层市民需要城市认同的代言物,代表了刘高兴们底层市民的志趣;“高跟鞋”寄托了城市底层市民的物欲与情欲,是向往物质文明、企盼富裕,渴望和追逐美丽爱情的象征物;“箫”是普通人超越世俗和物质世界的精神写照,是作者精神追求和寻求心灵宁静的审美物。这几个意象里蕴含的意味,似乎已经模糊了农村人和城市人的界限,几乎是所有人共有的丰富的多元的精神需要。因而,小说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不仅是描绘了一个浮华的城市生活和真实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边缘人群的生命存在状态,而且是在深入地思考整个人类的生存状态。

长篇小说《高兴》中的意象丰富多彩,无论是肾,高跟鞋,还是箫,都是“立象以尽意”,是小说艺术的表现,归根结底,还是作者贾平凹的创作意念在起支配作用。而这种意念,有自觉的,也有不自觉的,正如贾平凹自己所说:“作为一个作家,我没有更大的能力帮助他们,也想不出解决办法,我只能写作,把我看到的、想到的、迷茫的东西写出来。”{5}因此,小说中的这些意象不仅具有象征性、求解性,还具有丰富性和多义性。荣格说得好:“永恒的理念是在超天界的地方蓄积起来的原始形象,只是这些形象在此被赋予了永恒的、超验的形式。”小说《高兴》也正因此具有了某种艺术审美的永恒性和超验性。

贾平凹小说《好读书》

好读书就得受穷。心用在书上,便不投机将广东的服装贩到本市来赚个大价,也不取巧在市东买下肉鸡针注了盐水卖到市西;车架后不会带单位几根铁条几块木板回来做做沙发,饭盒里也不捎工地上的水泥来家修个浴池。钱就是那几张没奖金的工资,还得抠着买涨了价的新书,那就只好穿不悦人目的衣衫,吸让别人发呛的劣烟,吃大路菜,骑没铃的车。但小屋里有四架五架书,色彩之斑斓远胜过所有电器,读书读得了一点新知,几日不吃肉满口中仍有余香。手上何必戴那么重的金银,金银是矿,手铐也是矿嘛!老婆的脸上何必让涂那么厚的脂粉,狐狸正是太爱惜它的皮毛,世间才有了打猎的职业!都说当今贼多,贼却不偷书,贼便是好贼。他若要来,钥匙在门框上放着,要喝水喝水,要看书看书,抽屉的作家证中是夹有两张国库券。但贼不拿,说不定能送一条字条:“你比我还穷?!”300年后这字条还真成了高价文物。其实,说穷也不是穷到要饭,出门还是要带10元钱的,大丈夫嘛,视钱如粪土,它就只能装在鞋壳里头。

好读书就别当官。心谋着书,上厕所都尿不净,裤裆老是湿的,哪里还有时间串上级领导的家去联络感情?也没有钱,拿什么去走通关关卡卡?即使当官,有没有整日开会的.坐功?签发的文件上能像在新书上写读后感一样随便?或许知道在顶头上司面前要如谦谦后生,但懒散惯了,能在拜会时屁股只搭个沙发沿儿?也懂得猪没架子都不长,却怎么戏耍成性突然就严肃了脸面?谁个要整,要防谁整,能做到喜怒不露于色?何事得方,何事得圆,能控制感情用事?读书人不反对官,但读书人当不了好官,让猫拉车,车就会拉到床下。那么,住楼就住顶层吧,居高却能望远,看戏就坐后排吧,坐后排看不清戏却看得清看戏的人。不要指望有人来送东西,也不烦有人寻麻烦,出门没人见面笑,也免了有朝一日墙倒众人推。

好读书必然没个好身体。一是没钱买蜂王浆,用脑过度头发稀落,吃咸菜牙齿好肠胃虚寒;二是没权住大房间,和孩子争一张书桌,心绪浮躁易患肝炎;三是没时间,白日上班,晚上熬夜,免不了神经衰弱。但读书人上厕所时间长,那不是干肠,是在蹲坑读书;读书人最能忍受老婆的咕囔,也不是脾性好,是读书入了迷两耳如塞。吃饭读书,筷子常会把烟灰缸的烟头送到口里,但不易得脚气病,因为读书时最习惯抠脚丫子。可怜都是蜘蛛般的体形,都是金鱼似的肿眼,没个倾国倾城貌,只有多愁多病身。读书人的病有治其病的药,药不在《本草》而直接是书,一是得本性酷好之书,二是得急需之书,三是得未见之书。但这药医生常不用,有了病就让住院,住院也好,总算有了囫囵时间读书了。所以,约伙打架,不必寻读书人,那鸡爪似的手没四两力;要欺负也不必对读书人,老虎吃鸡不是山中王。读书人性缓,要急急不了他,心又大,要气气不着,要让读书人死,其实很简单,给他些樟脑丸,因为他们是书虫。

说了许多好读书的坏处,当然坏处还多,譬如好读书不是好丈夫,好读书没有好人缘,好读书性情古怪。但是,能好读书必有读书的好,譬如能识天地之大,能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所以绝权欲,弃浮华,潇洒达观,于嚣烦尘世而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卑不畏不俗不谄。说到这儿,有人在骂:瞧,这就是读书人的酸劲了,为什么不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呢?真是阿Q精神喽!这骂得好,能骂出个阿Q,来,便证明你在读书了,不读书怎么会知道鲁迅先生曾写过个阿Q呢?!因此还是好读书者好。

贾平凹商州小说中的男性形象

贾平凹的商州小说中塑造了一系列的人物形象,其中男性形象显得尤为突出。

贾平凹对人性的思考,一直没有停止过。因此,在“商州系列”中,读者可以读到形形色色的人物。从人物形象中了解世态的炎凉,人间的冷暖。诚然,女性形象在他的笔下被表现得如此高洁,让人为之敬佩,也为之感动。但是,也呈现出与“阴柔”相对应的“阳刚”之气。他通过一系列男性形象的塑造,向我们展示了男性的智慧与豁达,同时也不乏对男性丑恶嘴脸的批判。不管是对男性丑陋的塑造还是对男性美好形象的赞颂,他都是为了呼唤人性美,也突显了他对生活的态度。总的来说,贾平凹一直是以一种积极的心态来面对现实,面对生活的。他说过这样一句话:“人常常是尴尬地生存。我越来越在作品里使人物处于绝境,他们不免有些变态了,我认作不是一种灰色与消极,是对生存尴尬的反动,突破和超越……爱情故事里,写男人的自卑,对女人的神驭,乃至感应世界的繁杂的意象,这合于我的心境。”

贾平凹步入文坛时,正值中国新文学处于反思和挣扎中。他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和思想情趣来体现时代的变迁,用自己的灵魂谱写出对未来的憧憬与期待,让男性作为自己承载理想的双翼,在他们的身上赋予时代的精神和心灵的寄托。在这一时期,贾平凹创造的男性形象主要有金狗(《浮躁》),禾禾(《鸡窝洼的人家》),门门(《小月前本》),王才(《腊月·正月》)等等。

一方面,贾平凹描绘了一类勤劳智慧化身的男性形象。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胆识闯出一片天地。如金狗,他是《浮躁》中描写的核心人物,这部长篇小说主要写的是阶级斗争和乡村巨变以及农村的现实生活。歌颂新的人物和新的时代风貌,反映了农村社会主义改革不可遏止的进程。作品的主人公金狗胸怀大志,在当军官的梦想破灭被复员后,他就率领一队人在州河里冒险做买卖。赚了不少钱。后来,他被招到州城当起了记者,当然,这是以娶田中正的侄女英英为代价的。他进了城,看到了很多官场上的不为人知的“潜规则”,并且在田巩两家中间被夹得紧紧的,使他透不过气。于是,他一方面由于英英的告状,另一方面自己也厌倦了这种憋屈的生活,毅然回到仙游川,又干起了河上的活计。他是一个勇敢的人,是敢于向恶势力挑战的男子汉,但是他的爱情却不是那么如意。他始终爱着小水,但是,由于中了英英的美人计,他不得不痛苦得离开小水前往州城。但他始终没有忘记他所心爱的女人,还给她写信。当他知道小水和福运结婚时,他很心痛,但是更多的还是对他们的祝福。在州城,他一面痛恨自己,痛恨英英,一面又与有夫之妇石英狼狈为奸,一次次地昧着自己的心做出苟且之事。他是在麻醉自己,是在把自己引向罪恶的深渊。当然,他依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与恶势力斗争。在面对各种困境时,表现出的镇定,临危不乱,从容不迫的心态,也正显示了他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子汉。如果说在小水身上体现的是女性的温柔,坚韧,沉着冷静,那么在金狗身上体现的则是一种生命的态度,一种雄性的爆发和自醒,更体现了新时代男性在斗争中壮大和进步。当然,除了金狗外,还有其他的男性形象也和他相似,既有对传统思想的继承,又有新时代男性那种拼搏,坚强不屈,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如禾禾(《鸡窝洼的人家》),他不甘心靠田地过活,他一次又一次地尝试着创业。当他经历养蚕失败后,他并没有灰心,也没有被别人的冷眼冷语所打垮,而是重新站起来,继续摸索,他终于成功了。当然在事业丰收的时候,他的爱情也取得了美满。烟峰和他成了亲,并且给他生了孩子。再如门门(《小月前本》),他虽然比小月小几个月,但是他一直喜欢着小月。但在村里,他是不受欢迎的,是别人眼中所谓的“坏孩子”。因为大家觉得他不务正业。在农村,所谓的“不务正业”就是指不好好种地,而是去搞其他的事情。但是也正是因为他的“不务正业”,使他成为农村里过得最舒坦最自在的人。他不甘心种地,靠自己的聪明一次次把山货拿到城镇上卖,赚了不少的.钱。当荆紫关遭遇大旱,人们眼睁睁看着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面临危机而束手无策时,门门拿来了抽水机,才得以保住了庄稼。这不仅又使门门赚了钱,而且使过去那些鄙视他的人都对他另眼相看。贾平凹描写的这些男性,我们可以看出他们之间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敢于创新,敢于向恶势力挑战,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在他们身上体现的是人性的真善美。而且都是凭着自己的勤劳智慧,走向新生活。这应该就是作者所呼唤的人性美。

另一方面,贾平凹描绘的是尊重女性,重情义而舍“性欲”的男性形象。他们尊重女性,重情义而舍“性欲”。如天狗(《天狗》),才才(《小月前本》),光子(《人极》),柳子言(《美穴地》)等。这是作者的自醒,也是为了表现“自身生命体验的男子”。天狗(《天狗》)原是打井的李正的徒弟。由于贫穷36岁还没有成家。他在李正家里感受到了家的温暖,特别是对他的师娘,在他心中她就是“菩萨”。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他喜欢师娘对他的关心,喜欢在她面前撒娇,听她数落自己。他进城打工,看到城里的姑娘,觉得她们是“仙女”,而他的师娘是“女人”。于是,在他心中,师娘默默就占据了他的整个心。但他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即使他跟师娘成亲了,也还是住在自己的小破屋。才才(《小月前本》)也是旧社会典型男性形象。他喜欢小月,可是从来不放在嘴上,也从来没有对她有非分之想。他勤勤恳恳的,用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爱。那晚他俩在庵棚里看庄稼时,小月曾试图用身体来接触他,但是他却不为所动。有人是这样来解释这种男性的:是由中国的特殊文化造就出来的,也可以说是从中国封建文化中异化出来的。中国封建的意识形态是压制和歧视妇女的,在男性问题上,女子仅成为泄欲的工具。平凹笔下的这类男子,对中国封建男权思想有其逆反的性质。他们对妇女极其尊重和仰慕,视之为菩萨,把低首下心为她们服务视作自己的幸福,又绝不对她们萌生玷污,占有的邪念。他们最重“情”,柔情似水,却又汰弃“欲”,以欲为耻。这对压制歧视妇女有欲无情的封建男权意识是一个反动,因而具有反封建的、民主的性质。但是,这美男子仍然爱着中国文化的制约,如儒家行为规范中的“非礼勿动”,就成为他们人格的有机成分,使他们具备着儒雅的君子风范。另外他们在气质上不能不说是一种变态,这种变态就是女性化,这同样与他们对封建男权思想的逆反相关联。因为对女性的同情和对女性人格的倾向心,使他们在气质上发生对男性阳刚之气的异化,而变得女性化。这种女性化由潜意识逐渐走向明晰。

这些典型的男性人物形象生动地反映了由于时代变革所引发的一系列阶级矛盾,对世俗观念的反抗,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和创造新生活的勇气和胆量。在他们身上可以看到人性美的张扬,看到时代的光影。